1.当前我国旅游目的地营销中的行为模式
前国家旅游局在20世纪90年代末,提出政府主导型旅游发展战略,并且将建设世界旅游强国、培育新兴支柱产业作为战略目标。
回顾中国旅游业的发展历史,高层积极推动、产业定位调整、政企有序脱钩、政策持续创新等,都有着明显的政府主导的印记。深入观察会发现,我国旅游业的政府主导实际上是一种“市场化的政府主导”发展模式。“市场化的政府主导”强调政府主导的过程主要是围绕着长期的市场化发展目标,采取的是带有明显的市场化性质的行为和举措,包括带有明显的市场化思维与特征的行政措施[10]。实践证明,采用政府主导型旅游目的地营销模式是符合我国旅游业的发展特点的,通过采用政府主导旅游目的地营销,我国的旅游业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
2.政府主导型营销模式的弊端(www.xing528.com)
采用政府主导型的旅游业发展模式,是许多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发展旅游业的共同经验。在旅游地发展的初期阶段,采用政府主导型的旅游业发展模式可以让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旅游业快速成长起来。但是,随着旅游地的发展进入成熟阶段,政府的过度干预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系列负面影响,限制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这些负面影响主要源自政府行为自身的局限性。
前文论述了由于市场失灵的存在,政府参与旅游目的地营销成为必然。但是,政府也不是万能的,在弥补市场失灵的过程中,政府干预行为本身的局限性会导致另一种失灵——政府失灵。政府失灵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由于行为能力和其他客观因素制约,政府干预经济活动达不到预期目标;二是政府干预经济活动达到了预期目标,但效率低下,或者说成本昂贵,导致资源并未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三是政府干预经济活动达到了预期目标,也有较高的效率,但会带来事先未曾预料到的副作用[11]。
在旅游目的地营销的实践中,也普遍存在着政府失灵现象。政府在试图弥补市场机制缺陷的过程中,由于其自身存在的缺陷最终导致预期的社会公共目标无法实现,损害市场组织的效率。市场的价格机制将生产成本和收入联系起来,通过价格来影响产出的交易及资源配置的效率。但政府行为割裂了这种联系,维持政府活动的“收入”与其“生产成本”无关,这可能导致政府为了实现一个给定目标而消耗过多的资源,而不是必要的资源。政府行为是在非竞争条件下进行的,如果缺乏约束机制,那么政府行为很可能是不经济的[12]。从我国旅游业的发展现状来看,国内旅游营销仍普遍存在着“盲目性、趋同性与随意性”,急需寻求最有效的方式、方法来实现政府旅游营销的监测,以维护财政支出的严谨性和效果的可评估性,进而帮助政府解决计划、执行、反馈和控制旅游营销活动中的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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