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行为的内涵
政府行为指的是“政府通过运用各种手段,为履行推动社会发展和实现国家利益而依法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时应承担的职责和所采取的行动,主要包括组织协调行为、指导控制行为和服务行为等。政府职能是政府行为的内在依据,政府行为是政府职能的具体体现[35]”。
为了保证经济的正常增长,解决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政府通常利用三种调控手段,实现协调经济的职能。一是采用宏观调控手段。宏观调控手段是政府实现经济职能的主要措施,它的调节方式和调节内容具有多样性与复杂性。通常情况下,政府通过财政调节和货币金融调节两大杠杆进行宏观调节。财政是国家生存的经济支柱,它可以调节各种经济关系,保证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干预整个国家的经济运行。财政收入通过税收关系调节国家经济运行,增加税收可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减少税收能够给企业让利,调动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刺激经济的发展。同时,税收还可以影响人们的消费、储蓄和投资行为,进而影响社会产品的供求关系。二是采用法律手段。法律是民主法治国家调控经济的主要措施之一,法律不仅可以约束企业的经济行为,还可以调节居民货币收入差距,如企业法、公司法使企业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依法行事,税法可以调节社会、企业和个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三是采用行政手段。行政手段是国家凭借行政权力,通过颁布行政命令,制定政策、措施等形式,对商业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或干预的方式或方法。行政手段也是政府惯常采用的干预经济活动的方式,如工商局的检查、税务的查税、政府的行政指令等。
2.政府行为模式的分类
根据政府履行政府职能时对宏观调控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的侧重程度,政府的行为模式可以分为引导型政府行为模式、法律型政府行为模式和集权型政府行为模式三种,如图2-3所示:
图2-3 政府行为模式
(1)引导型政府行为模式(www.xing528.com)
采用引导型政府行为模式调控国家经济运行,主要依靠宏观调控手段,较少或者不采用行政手段。随着经济环境和经济条件的变化,采取不同的财经政策和货币金融政策调节经济运行。在经济运行出现问题的时候,辅之以法律手段,协助宏观调控,将经济引入正轨。
(2)法律型政府行为模式
法律型政府行为模式,是通过健全的法制保障社会和社会经济秩序化运行。这种模式对经济的影响具有长期性、稳定性和有效性,把社会、企业和个人的经济关系通过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进而保持经济政策的连续性。由于这种模式缺乏灵活性和应变性,在现实社会经济中,纯粹依靠法律手段显然是不够的。如果经济形势和经济条件发生变化,依靠现有法律效果不佳时,可以灵活地采用宏观调控手段调节经济。
(3)集权型政府行为模式
集权型政府行为模式较多地采用行政手段和计划手段干预经济,适度运用法律手段,较少运用宏观调控手段。该模式的主要特点是高度集权、微观缺乏经济决策权。
3.政府行为与旅游管理
近年来,不少国内学者开始关注乡村旅游发展中的政府行为问题,也出现了一批研究成果。如:陈浩亮(2010)以广州市番禺区为例,研究探讨乡村旅游中的政府行为模式。蓝中健(2013)将福建省上杭县的乡村旅游发展作为研究对象,研究分析了该地区乡村旅游的发展现状并提出政府在促进该地区乡村旅游发展中所存在的缺陷和面临的问题,而且提出了优化政府行为的具体措施[36]。佟玉权(2013)以民俗旅游节庆开发为例,指出各级政府要转换角色,正确发挥民俗旅游节庆开发中的政府作用,维护社区居民的主体地位[37]。傅蜀采(2017)运用文献分析法对武隆区乡村旅游发展中的政府行为进行定位,再结合调查研究法对武隆区乡村旅游发展中的政府行为进行分析,指出政府的积极行为表现和行为失当表现及带来的影响,剖析行为失当的原因,最后综合运用比较分析法、理论分析与实践相结合法,通过借鉴国内乡村旅游发展中的政府行为成功经验,提出优化武隆区乡村旅游发展中的政府行为的对策建议[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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