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有人重情,有人重理,有人重才能,也有人只重货币。在音乐作品中,作为不同的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结果,也都在作品中,留下了不同的主体的印记。的确有些作品,谈不到什么思想感情的反映,而仅仅反映一种精神气质。但这绝不是断言音乐不能反映思想感情的理由。一部西欧音乐史就告诉我们:古典乐派重理,浪漫乐派重情,印象乐派重美,商品艺术重货币。作为意识形态的音乐艺术,其复杂性从属于第一性的社会存在,这是完全合乎规律的现象。
从音乐的表现手段的长处和局限性来说,音乐的运动特性适于表现感情的过程,而思想是与概念相联系的,音乐不能表达概念,按说也就不能表达思想。不过,感情又与判断相联系,人们通过感情之中包含的判断的了解,间接地也能接受关于思想的暗示。在一般情况下,音乐作品中,是情绪显露于外,思想蕴藏于内。但也有些作品,情绪特征明显,却很难说它反映了什么思想。
艺术世界不同于现实世界。后者是真实的客观性的存在,前者则是虚拟的主观性的存在。艺术中的作为一般感情的反映的东西,维戈茨基在《艺术心理学》中称之为“艺术感情”或“艺术情绪”。他说:“艺术感情与一般感情的这种奥妙的区别,我以为应该这样去理解:这是同一种情感,但已被大大加强的幻想活动所缓解”。他显然是依据维塔塞克“情感实在性规律”来作出说明的,但是,只能在“它们都具有情绪的实在性”的意义上,来理解“这是同一种情感”。实际上,二者的区别却不仅是艺术感情被幻想缓解这一点。艺术感情比一般感情复杂。要说明这个问题,需要通过具体实例,我们下面再谈。(www.xing528.com)
摆在演奏者面前的乐谱,就是一个艺术的世界。如果能够找到作者的生平、创作背景、创作意图,或其他文字资料,作为参考(也是仅供参考),可能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研究作品,有这样的条件时,我们应该利用,不过,我宁愿立足于从音乐出发,即使没有可供参考的资料,作为演奏者,也必须实现作曲家的意图。
在音乐表演艺术的每一个操作过程—读谱、练习与舞台表演中,都将遇到情与理这一对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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