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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的情与理:音乐教学与表演艺术

时间:2023-11-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现实生活中的人的感情,被艺术心理学称为“一般感情”。这里有一个将旧经验与新经验加以整合的过程,同化与适应,说的正是同一个认识发展过程。在不具备一定的主客体关系的条件下,感情往往拒绝理智的指挥,多数情况下,感情与理智适成反比。

现实生活中的情与理:音乐教学与表演艺术

现实生活中的人的感情,被艺术心理学称为“一般感情”。在日常生活的用语中,人们常把感情、情感、情绪当作同义语使用,作为学术语言,它们是有区别的。情绪(Emotion)和情感(Feeling)都是同一感情(Affection)过程的两个侧面,情绪主要指感情的形式,如:喜、怒、哀、乐、激动、抑郁等等,情感则指感情的内容,如:理智感(成功的喜悦感、不理解的惊讶感、无知状态下的犹豫感等等)、道德感(责任感、荣誉感、羞耻感等等)、美感(包括美感与丑感),三类情感的划分也是与“真、善、美”—人同对象的三重关系即反映、利害、审美—相对应的。

感情是情感与情绪的统称,它是人与环境的关系的反映,或者说,是人对于事物的态度的反映。周围存在什么事物,这些事物与主体构成了吸引或排斥的关系,主体对于这些事物的态度,就表现为相应的感情过程。

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告诉我们:感情是在主体作出判断的刹那间发生的。阿诺德给情绪下的定义是:“情绪是对趋向知觉为有益的、离开知觉为有害的东西的一种体验的倾向,这种体验倾向被一种相应的接近或退避的生理变化模式所伴随。这种模式在不同的情绪中是不同的”。所谓“有益”“有害”,都是判断。说感情是跟着判断走的,也就是说,感情是跟着理智走的,因为正是理智来作出判断的。现代心理学研究一般都支持这种看法:感情受到三种因素的制约:环境(客体条件)、生理(主体自然条件)和认知(主体社会条件),其中,认知因素起着关键的作用。

人们在对新事物作出判断的时候,过去的经验总是被利用来参与对新事物的判断,就是说,新事物要经过旧经验的主观性“过滤”。这是事情的一个方面,即:把对新事物的印象纳入原有的心理图式之中。但是,主体并不是简单地把旧判断用于新事物。主体是将经验中的事物与当前的事物加以比较,分析其相同与相异之处,将经验中作出过的判断与在新的对象上发现的印象,综合起来,有所取舍,才做出对新事物的判断的。这就既利用了又发展了过去的经验,从而调整了原有的心理图式(皮亚杰称之为“适应”)。这里有一个将旧经验与新经验加以整合的过程,同化与适应,说的正是同一个认识发展过程。

曼德勒勾勒出一个反馈的环路,比阿德勒的说明又进了一步:“环境刺激引起认知解释,认知解释引起唤醒的知觉,唤醒的知觉导致情绪体验,情绪体验导致知觉和对知觉的评价,这又改变了原来的认知解释,如此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这是说:感情和理智,互相作用,又互相生发。以上说的是二者相生的一面。

亚里士多德说:“感情是听从理智的”,这话只说对了一部分,事实上,感情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听从理智的。感情这东西,通常是自己不能向自己下命令的。对自己所爱的事物,总是想不爱也做不到;对自己不爱的事物,即使按照理智自己命令自己说:“去爱吧”,往往还是爱不起来。因为感情是在一定的主客体关系下产生的判断引起的结果。一定的主客体关系,只能产生有限范围内的一定判断。在不具备一定的主客体关系的条件下,感情往往拒绝理智的指挥,多数情况下,感情与理智适成反比。感情与理智保持相对平衡的情况是与主体的意志、道德修养和自我控制能力密切相关的。常规事实是:重感情的人,理智偏弱;重理智的人,感情色彩较淡。不须赘言。这是说的二者相克的一面。

不管感情与理智如何相克,既然一定的判断引发一定的感情,一定的感情就总是与一定的判断相联系的,感情之中就总是包含着一定的判断。在这个意义上说,没有不包含判断的感情。

人认识事物的过程,是从接触事物的形式开始的,谈表现,更离不了形式,因此,我们必须对感情的形式即情绪作出哪怕是最简略的考察。

情绪是世界上最难用语言说清楚的事物之一。一种情绪到底是怎么回事?靠语言描述总不及靠主体去体验来得深刻具体。所谓体验(Experience有时译作“经验”),就是通过感受、知觉、去意识、去体会的意思。失去过亲人的人,在别人失去亲人时,能引起“感同身受”的悲痛,就是体验在起作用。被称为“东方神秘主义”的哲学学派如道家禅宗,就把“体验”看作是人类认识世界的唯一有效方式。以维特根斯坦为代表的西方科学主义哲学流派恰恰认为:凡是语言不能说清楚的,就是根本不存在的东西。而实际上,情绪却是确实存在的。

情绪至少具有下列的规律性现象:(www.xing528.com)

1.层次性:情绪具有各种级别的强度。较弱的级是“心境”,如淡淡的哀愁、微微的喜悦之类,它还可细分为不同的强度等级。较强的级是“激情”,它也可细分为不同的级;最强的级是“应激”,具有特殊的紧张度,是突然性事变引起的需立即作出决断的时刻的情绪状态之类。

2.运动性:情绪不会长时间持续停留在一个层次上,它在动态中存在,甚至会向相反的方向运动,心理学称之为“两极性”(爱与憎、积极与消极、紧张与松弛、活动与平静以及强与弱的等级的相继出现等等)。

3.复合性:情绪可能同时具有多重性质,如悲喜交集,亦惊亦喜、又气又笑、酸甜苦辣像倒了五味瓶之类。

4.共鸣性:情绪可以传染给别人。共鸣的强弱程度,与主体和客体这两个人之间的生活遭遇、思想倾向、个性、文化层次的距离成反比,距离愈小,共鸣愈强(大),距离愈大,共鸣愈弱(小)。曼德勒的反馈环路,就能解释“感情共鸣”发生的原因:既然自己的生理、心理因素可能引起自己的感情变化,那么,别人的生理、心理因素,就同样能够引起自己的感情变化。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凡是适用于人同……自身的关系的东西,也都适用于人同他人”。

5.实在性:维塔塞克的感情实在性规律说明:不管引起感情的事物的客观对象的真假、虚实,但是,被引发的情绪,却是真实的,实在的。不管我们面对着的是“实象”(客观存在的实在事物),还是“虚象”(在回忆、想象或梦境中“见”到的无实物的虚幻表象),被唤起的情绪,也同样是真实的、实在的。

6.生物性:一般哺乳动物都有情绪表现,众所周知的“狼孩”,也有情绪表现,却不具有社会性的道德感、理智感和美感。抽象地看,生物性是人类与一般动物的共性,实际上,由于人类的情绪受社会性情感的制约,人的情绪又区别于一般动物的情绪。人类社会性的情感与生物性的情绪相结合,这本身就有二重性,社会性情感在不同社会阶级和阶层之间,存在差异性,而生物性情绪,却是不同的社会阶级和阶层都能辨识的,当然,辨识不等于认同。

情绪的表达手段被称为“情绪语言”或“感情语言”。文学语言也属“情绪语言”的范畴,但它比较特殊,因为它同时具有概念性与形象性。我们要强调注意的是只具有“形象性”的“情绪语言”,如面部表情、手势、动作、身段、言语的音调、节奏、速度、力度、音色,以及伴随心理变化而发生的生理模式如脉搏、呼吸、血压,以及与情绪起伏同步的能量积聚和释放等等现象。

它们都是情绪的物质载体。各种“艺术语言”都与现实生活中的“情绪语言”有着各种各样的联系。

就产生的顺序来说,是一定的理智判断产生一定的感情。就事物的发展来说,感情却并非永远处于被动地位,一定的感情一旦产生之后,就会成为一种社会力量,它对人的行动有着巨大的影响。一定的感情对理智的支持,突出地表现在感情与意志的关系上。意志决定人的行动的方向和动力。居约曾说:“情感中有意志的萌芽”。他注意到的正是不同心理功能互相渗透的现象。在目标既定的情况下,吸引性情绪对于行动的动力,如同“助燃剂”,起着“加油”的作用;排斥性情绪对于行动的动力,如同“阻燃剂”,起着“刹车”的作用。“激情”支持真理,人就能够创造奇迹;而“激情”如被错误的或别有用心的导向所控制,其破坏性将不堪设想。这正是有识之士关心美育(有人就称之为情感教育)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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