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学内容,是音乐课堂上师生双方共同所需的相关音乐材料,包括文本、乐谱、音响等。通常情况下,它以教材的方式承载,包括学生使用的音乐教科书、教师使用的音乐教学参考书以及相匹配的音乐教学多媒体光盘和音像带、影像带等。其中,学生使用的音乐教科书是音乐教材的核心内容,在多数情况下,各学段、各学期、各学时的音乐教材内容即是相应学段、学期和学时的音乐教学内容。但有时,根据音乐教学的特殊需要,教学内容也会脱离教材而由音乐教师自行选择和组合。因此,掌握音乐教学内容的设计艺术,正确地选择、合理地组合、恰当地分析音乐教学内容,是音乐教师的一项重要基本功和音乐教学的必要前提。
(一)音乐教学内容的选择
音乐教学内容的选择主要应遵循以下两点原则:一是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二是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基础音乐教育的本质是审美教育,音乐教学是师生共同体验、发现、创造、表现和享受音乐美的过程,因此,音乐审美教育应鲜明地体现和贯穿在整个音乐教学的内容中。音乐教学内容是音乐教学的依据,是学生获得音乐审美感受和体验的客观条件。因此,选择具有欣赏价值且能够唤起美感的歌曲和乐曲是极其重要的,它是实现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学的基础和前提。新的课程观认为,学习者是课程的中心,因此,音乐教学内容的选择要打破“学科中心”“教师中心”等传统观念,紧密围绕学生的兴趣和需要,结合学生的生活经验,遵循学生的生理、心理及审美认知规律来进行,使音乐教学内容真正成为学生所接受和喜欢的内容。以往的音乐教材,往往较多从教师的“教”考虑,无论是教材内容的构建,还是教学方法等都强调以教师为主,很少考虑学生,因此学生基本处于被动的学习状态。新的课程观要求从学生发展的视角考虑问题,强调学生的“学”,这不仅有利于培养学生的音乐兴趣,而且有益于学生在音乐上的持续发展。因此,教师在选择音乐教学内容时,一定要从学生的生活经验出发,从学生的心理需要出发,密切结合学生的音乐兴趣和音乐需求,增强音乐教学内容的亲和力与人文性。
(二)音乐教学内容的组合
音乐教学内容的组合方式有很多,常见的有同类题材、同类体裁和不同人文主题组合等几种形式。同类题材的音乐教学内容组合,是将相同题材的音乐作品根据音乐教学的需要有机组合在一起,如要概括介绍世界各洲的音乐,那么围绕着亚洲、欧洲、美洲、非洲、澳洲这些题材,就可以设计出一些音乐教学内容组合。
在组合的过程中,要注意各种内容要素的构成和搭配,不仅要考虑国家、地区的因素,还要考虑所选作品的代表性,以及声乐与器乐作品的比例等。
同类体裁的音乐教学内容组合,是根据音乐教学需要将相同体裁的音乐作品有机结合在一起,例如中国民歌、艺术歌曲等组合。(www.xing528.com)
在以体裁为主线的组合中,同样要注意各种要素的构成和搭配,不仅要考虑地区、作者的因素,还要考虑所选作品的长度、风格和代表性等。在具体的教学中,要兼顾设计内容组合及教学过程与方法。
不同人文主题的音乐教学内容组合,是突出“以人为本”“以文化为主线”“以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为出发点”的组合,它在结构和形式上更为灵活,诸如从音乐与人、音乐与社会、音乐与自然、音乐与民族、音乐与世界等各个方面进行组合。
(三)音乐教学内容的分析
音乐教学内容分析是音乐教学内容设计的基础,是上好一堂音乐课的必要前提。通常音乐教学内容分析往往局限于介绍音乐作品内容、形式、表现手法、创作背景以及作曲家等方面,分析的方法也多为阅读和选择有关音乐资料。在音乐新课程中,由于对音乐课程“人文学科”的性质定位和突出“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目标要求,因此在音乐教学内容的分析中更要注重对作品的人文内涵、情感意蕴、艺术特色和社会价值的探究,在方法上,更应注重对作品的聆听,以获得本人的直接体验。
凡能够选入教学内容、作为教材的优秀音乐作品,都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和较高的艺术价值,因此,对作品这些方面的分析既有着重要的教育价值,又有着良好的教学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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