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教育学角度讲,教育过程是一种特殊形式的认识过程,即受教者在施教者指导下,通过自己积极主动的学习活动对客观世界从不知到知,从不完全确切的知到比较完全和比较确切的知,从而获得对自然界和社会的各种现象及其规律的认识。与此同时,学生的智力、体力、思想品德、行为习惯也要通过认识活动并在认识过程中得到培养和发展。
音乐艺术教育的过程也同样如此。音乐艺术教育的过程,由学生、教育内容、教师、教育手段四个基本要素构成。学生是认识的主体,只有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实现音乐知识和能力的转化,同时实现自身的发展;音乐教育教学内容是由教师经过选择和重新组织后提供给学生学习和掌握的音乐作品、音乐知识和音乐技巧,是学生认识的客体,是在学习活动中指向的对象;教师是音乐教育教学活动的领导者,对学生学习有关知识、掌握教育教学内容起主导作用。教师通过对教材的讲授,教法的选择,教具的使用,对教学活动各环节的设计、组织和实施等,使学生的音乐认识活动按照规定的目的、内容和程序进行。音乐教育教学手段是教师传授有关音乐知识与学生学习有关音乐知识的重要工具,它把教师、学生与教学内容紧密地联系起来。教学手段行之有效,就能快速准确地传递知识信息,提高教学效率。
(一)音乐教育过程的基本特点
1.音乐教育过程具有简约性
在音乐教学中,学生的认识对象主要是指有关的系统知识与经过精心选择的音乐作品,这些知识与音乐作品是根据教学的需要而从人类音乐文化宝库中挑选和提炼出来的最基本、最有代表性的部分,对学生认识音乐世界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2.音乐教育过程具有教育性
教育过程是学生认识和理解音乐知识与音乐作品、掌握音乐的演唱、演奏技能的过程,同时也是学生接受美育并通过音乐审美教育,发展学生和谐的个性、健全的人格、高尚的情操,促进学生各方面能力提高的过程。实现教育目的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是音乐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
3.音乐教育过程是教师领导学生认识音乐世界的过程
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学习的积极主动性是统一的,因此,音乐教育过程是学生与教师共同构成的教育活动,具有双边性。教与学这两个方面在教育过程中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只有教与学两个方面共同的积极努力,才能构成一个完满的教育过程。
4.音乐教育过程具有多样性
不同的教育目的、不同的教育对象、不同的教育内容、不同的教育条件、不同的教师等许多的不同因素的有机结合,构成了教育过程的千差万别,多种多样。从教学任务的角度说,一个音乐教育过程虽然总要完成一定的培养音乐兴趣爱好、传授音乐知识技能、发展各种能力等多方面的任务,但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条件下,又要对音乐教育任务的某些方面有所侧重,这也构成了音乐教育过程的多样性
(二)音乐教学过程的基本阶段
1.教学前的准备(备课)
根据教育目标的要求和学生实际、教学条件、教具准备等具体情况,把音乐教育教学的目的任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具体化,以形成完备的教学方案(教案)。如合唱指挥课,教师在课前就要根据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这个教育的总目标和学生将来的教师职业对合唱及合唱指挥的知识与技能的要求,以及学生当前的专业水平、音乐素质,结合考虑所能运用的声、像等教学手段等,来确定适当的教育教学内容与方法,如多声部发声训练、指挥技能、训练曲目和如何讲授、如何示范、如何进行指导、如何组织学生进行演唱与指挥技能练习等。
2.教学中的展开(上课)
教学展开过程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直接相互作用的过程。
首先要启发引导,这是教学的开始,教师对学生的启发引导,目的是为了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和求知欲望,明确学习的目的、意义,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
其次要感知和理解教育内容。如在声乐教学中,教师通过富有感情的范唱、范奏和生动的讲解(发声原理、因人施教、作品情绪及处理等等),使学生感知和理解教学内容,达到运用科学的方法,准确的表现作品的程度。
第三要巩固和运用所学知识。学生在教师指导下,通过反复练习,巩固所学知识,形成熟练技能,进而使学生能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作业与音乐实践活动中的相关问题。(www.xing528.com)
3.教学后的检查和总结
这是教育过程的最后一个阶段。检查主要是针对学生学习和掌握知识与技能的情况;总结主要是针对教学效果、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通过检查与总结,找出教与学的优缺点,存在的问题,进而找出改进教与学的措施和方法。
(三)音乐学习过程的基本阶段
1.感知阶段
音乐学习从感知开始,既符合认识论的规律,也体现了音乐教学的特征。人类认识是由感性认识能动地向理性认识逐步上升和转化的过程。在音乐教学中,认识的主体是学生,他们对音乐缺乏认识;认识的客体是教材,是人类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音乐作品及音乐知识。音乐学习是在教师引导下,通过音乐作品的音响,让学生获得对音乐的认知。因此,在音乐教学过程中,必须让学生从感知入手,形成对音乐表象的认识,为下一阶段的理解打下基础。在音乐教学内容中,无论是唱歌、欣赏、奏乐或基本训练,都必须从感知开始。如达尔克罗兹的体态律动学,强调用身体动作来感知基本音乐理论;柯达伊教学法的柯尔文手势,用不同的手形有高低位置来表示七个唱名的音高,用视觉来辅助听觉的感知;奥尔夫教学法主张通过拍手、拍腿、跺脚、抢指等动作,使学生感知节奏。作为时间艺术的音乐,由感知开始是音乐教学的特征。没有感知阶段,无法使音乐教学深化,无法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感知是音乐技能技巧形成的基础,是发展音乐能力的前提。
教师通过示范,借助直观教具、生动的语言、实践练习等,引导学生在感知阶段获得感性认识。同时还可通过参观、访问、听音乐会等直观性教学活动。学生直接参与练习,就是由感知开始,然后逐步形成技能技巧。
2.理解阶段
感知只能获得表象认知,教师必须引导学生在感性认知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进而对其本质的理解,这就是感性认识能动地向理性认识的转化。感知与理解两个阶段没有明显的界线,感知的内容不断地充实丰富,并且逐渐反映出本质的特征,就转化为理解。如声乐教学中,范唱、发声练习是感知阶段,识谱是感知其音调,当学生能积极主动地熟练地把旋律流畅地唱出来,并能按歌曲的内涵表现其情感,对旋律的学习来说,已经进入本质的反映,也可以说已逐步转化为能动的理性认识了。然而,对整首歌曲来说还未完善,只有当将其歌词也唱熟练,并能自如地表达歌曲的情感,音乐的形象才算完整,声乐教学才由感知转化为理解的过程,并为巩固和运用阶段作了准备。
理解必须是通过实践,经过独立思考,转化为学生自己的理解。从感知到理解,要依赖音乐的听觉、记忆等心理活动,还要通过练习与实践,在实践中验证所学的知识是否理解了。理解在音乐教学过程的基本阶段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是发展创造性思维和独立学习能力的中心环节。因此,它是教学过程各个阶段中最基本、最重要的阶段。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充分发挥学生的思维能力,引导他们进行比较、分析、综合,做到融会贯通地理解音乐教学内容,使学生逐步掌握规律性的知识。
3.巩固阶段
从感知到理解,学生初步掌握了所学到的音乐知识和技能。但由于历时短暂,他们掌握的知识和技能是很不牢固和不熟练的,往往容易遗忘。教师必须及时引导学生进行深刻地领会,反复记忆,做必要的保持和深化工作,以巩固学生所获得音乐知识和技能。人类的认识必须经过反复实践才能巩固,这是认识过程中的规律。
初步的巩固,是在教师指导下再现刚刚感知的内容,其目的是防止遗忘已获得的知识。巩固工作贯穿于音乐教学过程的始终,在新的知识与技能的感知形成后立即进行。随着教学的逐步进展,由感性到理性转化,巩固也随之深化。
巩固工作是教学过程中相对独立的阶段,是一个反复练习的教学过程。这一过程必须在学生的积极努力下进行,才是有效的。有的教师只进行方法单调的“再来一次”的复习,使学生处于消极状态,结果必然是不理想的,有时甚至适得其反。复习应该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提出新的要求,这样才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增强记忆,保持并深化知识与技能。在教学活动中讲授新知识时,联系已学过的知识进行复习,并在复习已有知识基础上进行新知识的学习。巩固是一个长期的、不断反复的工作。
4.运用阶段
在实践中运用所学的知识,对学生自觉而牢固地掌握知识和发展他们的认识能力具有重大的意义。音乐知识的运用往往是在已形成一定的技能技巧之后。这是脑、手、身体结合起来的活动,对学生的身心发展也有好处。
技能技巧主要是在实践练习过程中形成的。所谓技能是指受意识支配的掌握和运用专门技术的能力,而技巧是指技能已达到相当程度,非常巧妙熟练。如歌唱是一种受高级神经系统支配的发声活动,正确的姿势是呼吸和发声的前提,呼吸是歌唱的动力,共鸣是音色的加!工与音量的扩大,加上正确的咬字吐字形成歌唱。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注意各部分动作的配合协调,形成了在神经中枢意识支配下的歌唱发声练习。通过反复的练习,产生一系列的条件反射,最后达到了自如的歌唱发声,便形成了歌唱的技能技巧。音乐知识和技能技巧往往是相互促进,循环往复,不断深化的。要有目的、有计划、讲究质量和效益地运用。课外音乐活动、社会音乐实践是运用音乐知识和技能的良好途径。
音乐学习过程的四个基本阶段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各自又有特定任务和相对独立性。在教学中不是每节课都必经这些步骤,从实际出发制定教学过程的步骤,使其更科学合理。由于对音乐教学过程的规律还探索得很不够,学术界也存在不同认识。对这一极为复杂的过程,有待于音乐教育界进一步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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