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教育立法的含义教育立法指的是国家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有关教育的法规的活动。一般情况下,教育法规由教育行政部门执行,对教育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主要由司法部门负责。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因此,制定的教育法规要遵循社会主义方向原则。立法要体现人民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一)教育立法的含义
教育立法指的是国家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有关教育的法规的活动。教育的法规包括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制定颁布的宪法中的有关教育的条款和有关教育的法律、国家地方权力机关制定颁布的地方性教育法规以及国家行政机关制定和颁布的教育命令、章程、条例、决议等规范性文件。一般情况下,教育法规由教育行政部门执行,对教育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主要由司法部门负责。
(二)教育立法的原则
1.社会主义方向原则。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因此,制定的教育法规要遵循社会主义方向原则。
2.民主性原则。立法要体现人民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www.xing528.com)
3.实事求是原则。制定教育法规时必须从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从现实国情出发,从社会发展水平和发展规律出发,还必须从本国的文化背景、民族心理和公民的普遍素质出发。
4.稳定连贯性原则。教育的发展和社会发展一样,其过程是连续性的,并呈现出一定的阶段性,因此制定教育法规就必须遵循稳定连贯原则。
5.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原则。原则性是指教育法规所特有的确定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和国家强制性等。不能体现原则性就会丧失法规的意义和作用,但在制定教育法规时也要体现一定的灵活性。灵活性是指实现原则性的具体措施和手段。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情况复杂,教育法规不能一刀切,而要在贯彻原则性的同时考虑到其实施手段等具体方面的灵活性。
6.教育法规内容统一、协调原则。一个国家的全部教育法律间要相互一致协调,不能相互抵触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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