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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律关系客体种类

时间:2023-11-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前者也被称为“智力成果”,在教育领域主要包括各种教材、著作以及各种具有创性并行之有效的教案、教法、教具等发明。林某知晓后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起申诉,主张张老师犯了自己的发明权。这一法律关系中,以下说法正确的是。李老师对班上的小刚近期的学习表现做出评价,这里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四川省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律关系客体种类

1.物:物质财富,既可以表现为自然物,如森林、土地等自然资源,也可以表现为人的劳动创造物,如建筑、机器、各种产品等;既可以是国家和集体的财产,也可以是公民个人的财产。物一般包括动产(资金、教学仪器设备)与不动产(场地、房屋和其他建筑设施、场馆等),教育资金包括国家教育财政拨款社会捐资等,其表现形式为货币以及其他各种有价证券,如支票汇票、存折、债券等。

2.行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实现权利义务的作为与不作为

(1)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行政立法行为和行政执法行为。

(2)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行为。

(3)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教育教学行为。

3.精神产品与其他智力成果:属于非物质财富,包括创作活动的产品和其他与人身相联系的非财产性财富。前者也被称为“智力成果”,在教育领域主要包括各种教材、著作以及各种具有创性并行之有效的教案、教法、教具等发明。其他与人身相联系的非物质财富,包括公民(如教师、学生和其他个人主体)或组织(如教育行政机关、学校和其他组织)的姓名或名称,公民的肖像、名誉、身体健康、生命等。

题目示例

1.【2019年上·判断】某高三学生因不满老师批评教育,在网上公开辱骂教师,造成恶劣影响,该教师起诉至法院,在这一法律关系中,学生是客体,老师是主体。(  )

【答案】错误

2.【2020年上·单选】中学生林某喜欢做些小发明,近期发明了一种可调节型手机支架,张老师觉得很有创意且实用,很好地解决了网络授课中画面抖动问题,于是在学生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将此项小发明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林某知晓后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起申诉,主张张老师犯了自己的发明权。这一法律关系中,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www.xing528.com)

A.张老师是主体,林某是客体

B.林某是主体,张老师是客体

C.张老师和林某是客体,支架发明是主体

D.张老师和林某是主体,支架发明是客体

【答案】D

3.【2020年下·单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具有评价学生学业成绩的权利。李老师对班上的小刚近期的学习表现做出评价,这里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

A.教育物质 B.教育活动

C.精神产品 D.评价方法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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