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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师招聘考试教材:教育公共基础高分必备教案

时间:2023-11-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利他行为利他行为是指不期待任何回报、出于自觉自愿的助人行为,是一种把帮助他人当作唯一目的的行为。与利他行为关系密切的还有两个概念:助人行为与亲社会行为。(二)侵犯行为侵犯行为又称为攻击行为,是一种有意伤害他人,引起他人生理上或心理上的痛苦的行为。对侵犯行为进行惩罚,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抑制侵犯行为,但是惩罚的运用要慎重,因为惩罚本身也是一种侵犯,对被惩罚者起着示范作用。

四川省教师招聘考试教材:教育公共基础高分必备教案

(一)利他行为

利他行为是指不期待任何回报、出于自觉自愿的助人行为,是一种把帮助他人当作唯一目的的行为。与利他行为关系密切的还有两个概念:助人行为与亲社会行为。助人行为是指以个人为对象的亲社会行为。亲社会行为是指任何对他人、对社会有利的行为,如帮助他人、自觉保护环境等。

(二)侵犯行为

侵犯行为又称为攻击行为,是一种有意伤害他人,引起他人生理上或心理上的痛苦的行为。侵犯行为有几个特点:首先,侵犯行为具有外显性;其次,侵犯行为具有伤害性,即侵犯行为对他人造成了损害;最后,侵犯行为具有有意性,即行为者具有伤害的动机和意图。

心理学家认为中小学中经常出现的侵犯行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控制:

1.宣泄法。宣泄即能量的释放,一个人有了强烈的侵犯性情感,如果让他以某种方式把这种情感释放和表达出来,就能达到消除其实际侵犯性行为的目的。(www.xing528.com)

2.惩罚法。对侵犯行为进行惩罚,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抑制侵犯行为,但是惩罚的运用要慎重,因为惩罚本身也是一种侵犯,对被惩罚者起着示范作用。要使惩罚取得积极效果,注意应当适时、适度、适量、公正。

3.移情法。移情是对他人的了解和认同,是设身处地站在他人的立场上思考问题,体验他人的感受。可以采用角色扮演的方法,对一个攻击性强的孩子让他扮演一个被攻击的角色,了解其痛苦。

4.认知干预。在日常生活中,应教会个体对接受的社会信息进行正确分析,帮助个体进行非敌意归因,逐渐发展起一套更具适应性的社会行为。

5.榜样作用和大众媒体的宣传。根据社会学习理论,侵犯可以通过模仿习得。为儿童建立积极的榜样,对儿童的攻击行为的消除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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