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制度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实施教育的机构体系及其组织运行的规则。它包括相互联系的两个基本方面:一是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与组织;二是教育机构与组织体系赖以存在和运行的一整套规则,如各种相关的教育法律、规则、条例等。
广义的教育制度指国民教育制度。狭义的教育制度指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系统,它具体规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学校教育制度是现代教育制度及国民教育制度的核心部分。
教育制度的特征及教育体制的概念
1.教育制度的特征
(1)客观性;(2)强制性;(3)价值性;(4)教育性;(5)历史性。(www.xing528.com)
2.教育体制
体制与制度是紧密联系的概念。制度是社会为人们规定的共同的和根本的行为准则,具有稳定、普遍的权威性。体制是制度的具体的外在表现形式和实施方式,是有关制度主体如政治组织、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教育体制是“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简称,它是教育行政机构设置、隶属关系、权限划分等方面的体系和制度的总称,其中最主要的是权限划分和隶属关系。教育体制对全社会的所有教育活动都有非常重大的作用和影响,是所有教育活动存在、延续、发展的基础和条件,是决定教育如何发展的根本原因和决定因素。教育体制的内涵包括:教育总系统的行政管理机构设置;各级教育行政管理机构职能的规定,包括责任、权力和利益等;各级教育行政管理机构的相互关系及其活动的规范;各级教育行政管理的基本方式和方法,包括教育决策、教育行政、教育督导、教育评估的制度等。
由于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发展水平的差异,各国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也有所区别。根据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教育行政管理权力分配上的不同,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大体可分成三种类型,即中央集权制、地方分权制、中央和地方共同合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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