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石油化工行业原料的火灾爆炸危险性和生产装置及工艺过程中火灾爆炸危险性特点,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设计及防火防爆措施应遵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
(一)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设计
1.厂址选择
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宜位于临近城镇或居民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在山区或丘陵地区,应避免布置在通风不良的地段;在沿江岸布置时,宜位于临近江河的城镇、大型锚地、船厂等重要建筑物或构建物的下游。
2.工厂总平面布置
石油化工厂总平面布置,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2008)的规定。根据工厂各组成部分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生产特点及生产流程,将全厂的工艺生产装置、储罐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分区集中布置,做到安全合理。
3.厂区道路
工厂主要出入口不应少于两个,且应设于不同的方位。厂区道路应尽量作环状布置,对火灾危险性大的工艺生产装置,储罐区及桶装易燃、可燃液体堆场,应在其四周设道路。
4.厂内铁路
易燃及可燃液体和液化石油气及危险品的铁路装卸线应为平直段。甲、乙类生产区域内不宜设有铁路线。(www.xing528.com)
5.厂内外管线
全厂性外管线宜集中架设,其平面布置与竖向布置均应有利于消防和方便交通,全厂性的输送易燃、可燃液体和液化石油气与可燃气体的管道,宜采用地上敷设,且不得在无生产联系的生产单元及储罐区上方和地下穿越。临近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工艺生产装置的电缆沟,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廊下面的电缆沟,均应采取防火措施。
(二)防火防爆措施
1.火源控制
石油化工生产中,常见的火源除生产过程本身的燃烧炉火、反应热、电火花等以外,还有维修用火、机械摩擦热、撞击火花、静电放电火花以及违章吸烟等。这些火源是引起易燃易爆物质着火爆炸的常见原因。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应控制这些火源的产生,并按规定选用相应的防爆设备。
2.火灾爆炸危险物的安全处理
对于本身具有自燃能力的物质、遇空气能自燃的物质以及遇水能燃烧爆炸的物质等,可采取隔绝空气、充入惰性气体保护、防水防潮或针对不同情况采取通风、散热、降温等措施来防止自燃和爆炸的发生。
3.工艺参数的安全控制
石油化工生产中,工艺参数主要是指温度、压力、流量、液位及物料配比等。防止超温、超压和物料泄漏是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根本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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