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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防火间距确定

时间:2023-11-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厂房、仓库的防火间距的确定主要综合考虑满足扑救火灾需要,防止火势向邻近建筑蔓延扩大以及节约用地等因素。因此,其防火间距除应考虑耐火等级外,还要考虑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并应在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上适当加大。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宜小于30m。单层或多层戊类厂房之间及与戊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可按规定减少2m。

工业企业防火间距确定

厂房仓库防火间距的确定主要综合考虑满足扑救火灾需要,防止火势向邻近建筑蔓延扩大以及节约用地等因素。厂房、库房与民用建筑相比较而言,一般在厂房和库房内,加工设备、用电设备和可燃物质多,产生火灾的危险性较大。因此,其防火间距除应考虑耐火等级外,还要考虑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并应在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上适当加大。

(一)厂房防火间距的确定

(1)厂房之间及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2-5的规定。

1)甲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宜小于30m。单层或多层戊类厂房之间及与戊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可按规定减少2m。

2)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4m。两座丙、丁、戊类厂房相邻两面的外墙均为不燃性墙体,当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各不大于该外墙面积的5%,且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时,其防火间距可按规定减少25%。

3)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较低一座厂房的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0h,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门窗等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分隔水幕或设置防火卷帘时,甲、乙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丙、丁、戊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m。

(2)丙、丁、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均为一、二级时,丙、丁、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较高一面外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2)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不设天窗、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0h,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墙上开口部位采取了防火保护措施,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应小于4m。

表2-5 厂房之间及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的防火间距 (单位:m)(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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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库房防火间距的确定

(1)甲类仓库之间及与其他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2-6的规定。甲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当第3、4项物品储量不大于2t,第1、2、5、6项物品储量不大于5t时,不应小于12m,甲类仓库与高层仓库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3m。

(2)乙、丙、丁、戊类仓库之间及其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2-7的规定。

表2-6 甲类仓库之间及与其他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 (单位: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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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7 乙、丙、丁、戊类仓库之间及其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 (单位: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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