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仓库是工业企业重要的生产储存场所,根据不同的火灾危险性类别,正确选择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合理确定其层数及建筑面积,是防止发生火灾爆炸的有效措施。
(一)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面积的选择
厂房的建筑防火设计是在生产工艺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的,其耐火等级、层数、面积主要由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来选择。甲、乙类生产性质属易燃易爆,极易发生火灾事故,火势蔓延又快,对其耐火等级应严格限制,而且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也不应过大。丙类厂房使用的可燃物多,发生火灾后较难控制,对耐火等级较低的厂房的防火分区要严格控制。丁、戊类厂房虽然火灾危险性小,但三、四级耐火等级的厂房火灾事故仍然存在。因此当丁、戊类厂房的耐火等级较低时,有必要对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限制。高层厂房防火分区划分既要考虑防火安全与扑救的要求,也要顾及生产实际的需要,本着节约建设投资又能较好地满足消防要求的原则,按其火灾危险性分别确定。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2-3的要求。
表2-3 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单位:m2)
注:本表中“—”表示不允许。
(二)现代工业建筑防火设计
随着现代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密集的技术、生产工艺连续性特点的现代联合厂房、超大空间、超大面积厂房(仓库),其设计规模越来越大,根据现有的建筑防火规范规定,不一定能全部满足要求。按照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实施确有困难的功能复杂或空间超大的工业建筑,可能就其整体或其中的某些特殊部位进行性能化防火设计。但一般的易燃易爆的甲乙类厂房、仓库,原则上不应采用性能化防火设计。(www.xing528.com)
(三)仓库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面积的选择
考虑到仓库储存物资集中,危险性大,灭火和大量物资抢救困难等因素,仓库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面积均要求比厂房高。仓库的耐火等级是由其所储存的不同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决定的。同一座库房或防火分区内,如储存数种性质相互不抵触、灭火方法相同,但火灾危险性不同的物品时,上述面积应从严要求,即按其中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确定。不同储存物品的每座库房及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要求见表2-4。仓库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座仓库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规定增加1.0倍。
表2-4 仓库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面积 (单位:m2)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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