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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机构消失,地方政区继承,现今共32个行政区

时间:2023-11-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至此,我国历史上作为中央机构的中书省名实俱亡,而作为地方政区的行省则仍旧保存着。这样,行省制就进入了独存期。至此,我国内地已形成了十八省区。另外,清代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着同内地不同的政区制。从辛亥革命后直到1956年,我国地方行政区经历了多次调整,最终形成了现行的二十三省、五自治区和四直辖市,共三十二个省、市、自治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中央机构消失,地方政区继承,现今共32个行政区

明太祖洪武十三年(1380年),作为中央机构的中书省被宣布撤销了,接着以互不隶属的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取而代之。至此,我国历史上作为中央机构的中书省名实俱亡,而作为地方政区的行省则仍旧保存着。这样,行省制就进入了独存期。明代全国设两京(京师、南京)。两京,又叫两直隶,京师即北京,又称北直隶,南京又称南直隶。洪武九年春,“六月甲午,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14]。十三承宣布政使司又称行省,分别是: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江西、浙江、福建、湖广、广东、广西、云南、贵州

到了清代,我国的行省制逐步趋于稳定和完善,并为我国现行省制奠定了基础。据记载,清初顺治皇帝在沿袭明代承宣布政使司制度时,仅改南直隶为江南省。康熙时,又恢复行省的名称。同时,行省虽已有十五个,但辖区过大,不便推行政令,于是又分江南省为江苏、安徽二省,分陕西省为陕西、甘肃二省,分湖广省为湖南、湖北二省。至此,我国内地已形成了十八省区。光绪十年(1884年),清政府将伊犁将军统辖的天山南北路改建为新疆省。第二年,又将原属福建省的台湾府改建为台湾省。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又将原奉天将军、吉林将军、黑龙江将军的统辖区,分置为奉天(盛京)、吉林、黑龙江三省。至此,全国共形成二十三省。

另外,清代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着同内地不同的政区制。如蒙古族地区实行盟、旗制;藏族地区则为卫(前藏)、藏(后藏)、阿里(西藏最西端)、喀木(昌都地区)四部制。

辛亥革命后直到1956年,我国地方行政区经历了多次调整,最终形成了现行的二十三省、五自治区和四直辖市,共三十二个省、市、自治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至此,我国的现行省制政区完全稳定了。

【注释】

[1][英]哈·麦金德:《历史的地理枢纽》,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34页。

[2]《汉书》卷28《地理志上》,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523页。

[3]参见《汉书》卷28《地理志上》,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524-1532页。

[4]《国语·楚语》韦昭注,转引自《辞海》缩印本“畿”字条,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年版,第1192页。

[5]参见《史记》卷2《夏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75页。(www.xing528.com)

[6]《毛诗正义》卷13-1《小雅·北山》,《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463页。

[7]《荀子》卷4《儒效篇》,文渊阁四库全书》,台湾商务印书馆,第695册,第151页。

[8]《春秋左传正义》卷57哀公二年,《十三经注疏》下册,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156页。

[9][清]姚鼐:《惜抱轩文集》卷2《郡县考》,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

[10]《北齐书》卷4高洋天保七年,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63页。

[11]《隋书》卷46《杨尚希传》,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1253页。

[12]《元史》卷91《百官志七》,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2305页。

[13]《圭塘小稿》卷8,转引自《甘肃古代史》,兰州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458页。

[14]《明史》卷2《太祖纪·二》,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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