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时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全国各地区的植被也随之发生变化,其中最为明显者要算森林从绝对优势变为绝对劣势,辽阔的草原被垦为耕地,荒漠的范围日趋扩大。若对上述植被变迁情况进行分析,就会发现各地植被类型变迁的过程互有差异,但有一点却是共同的,即总的趋势都是季节性栽培植被面积不断扩大,而天然植被面积日趋缩小。
植被的变迁情况,我们选择几个有代表性的区域为例来加以说明:
1.陇东黄土高原植被变迁
在地质时代,庆阳地区与其他各地一样,都已有了植被的分布。到了黄土堆积的第四纪,在气候温暖、湿润的几个间冰期,庆阳地区森林和草原的分布相当广泛,奠定了近代天然森林的基础,也为各种食草动物在当地的生存提供了重要条件。
在从旧石器时代开始,陇东黄土高原的植被远不同于今天的状况,它经历了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从镇原县寺沟口和姜家湾两处旧石器时代中期遗址出土了食草动物蒙古野马、犀牛、真马、扁角鹿等的化石,从环县楼房子旧石器时代晚期遗址,出土了披毛犀、蒙古野马、原始牛、野驴、赤鹿、斑鹿等化石。这些遗物是当时陇东黄土高原广布草原的间接物证。
有专家曾指出:“早更新世,陇东地区处于森林向草原的过渡地带,植被是森林与草原。乔木中有松、桦、鹅耳枥、栎等,小灌木和草本有蒿属、禾本科、藜科等。到中更新世,草原植被扩大,由蒿属、禾本科及百合科等组成。此外还有一些由松、榆、桑组成的针叶、阔叶林。到了晚更新世,除山地有少数桦林外,广大黄土原区几乎全为干草原所占据。”[4]
在陇东新石器时代遗址中,也有不少直接与间接的植被分布状况的证据。从正宁县永和乡罗儿沟圈汉子村庙底沟类型遗址中发现了“灰层、灰坑……文化层最厚处达3米以上”。正宁县宫家川东平遗址“残存的文化层厚度1~2米,系灰烬的堆积”。另外,宁县瓦斜乡的阳坬遗址中“发现住室12处。其建筑形式有地穴式、半地穴式”[5]等类型。这些遗物表明:距今5000—3000年前后,陇东黄土高原上各县及子午岭西麓一带分布有森林植被,而各县沟、谷、梁、峁等处分布有较大面积草原和荒漠草原。
在正史文献中,有着陇东黄土高原畜牧业发展概况的记载。《史记·货殖列传》载道:秦朝北地郡的乌氏倮“畜牧,及众……畜至用谷量马牛”[6]。东汉虞诩上疏称:“安定、北地、上郡,山川险厄,沃野千里,土宜畜牧。”[7]这说明陇东宁县等地分布有草原。20世纪40年代所编撰的《甘肃省乡土志稿》中,记载了陇东黄土高原上庆阳的“三大林区”情况:①镇原林区:“大都散生于东南乡毛乞镇、屯子镇、瓦窑镇,约二百七十余平方里。西北乡马渠镇、孟坝镇,约一百三十余平方里。东北乡太平沟一带,约六十平方里。”②合水林区:“在合水县城东区之马厂木瓜岭林地和南区南门山一带,均系阔叶林,面积约三十平方里。”③二宁林区:“在正宁县东北乡之东山雕翎关等地林地,约一百余平方里;宁县寨子河、闫家堡、拜家山、小盘河、张魏川一带,约二十余平方里之地方,故称为二宁林区,均系杂木林。”[8]据1985年的调查,现陇东黄土高原的林木有8种类型,即油松林、侧柏林、辽东栎林、山杨林、白桦林、小叶杨林、杂木林、灌木林。另有4类草场,即干草原草场、灌木草丛草场、疏林草场、荒漠化草原草场。经过漫长时间的纯自然演变,尤其人类的农耕生产活动,使得陇东黄土原区、沟谷平地基本都垦为耕地,天然植被业已面目全非了。
2.山西西北部地区植被的变迁
山陕峡谷以东,吕梁山以西,北起偏关、河曲,南至乡宁、吉县,在这一南北狭长地带,历史时期植被的变迁在全国来说是很有代表性的。据赵永夫等专家研究成果,着重概述这一地区植被变化情况:在先秦时期,这个地区的东部吕梁山是原始森林区,西部是草原区。若从我国当时的天然植被区划来看,这里正好位于森林带向草原带、草原带向荒漠带的过渡地带;若从经济地理位置看,恰好又处于历史上农业区向牧业区的过渡地带。正因为如此,所以在历史时期,本区就常常成为农、牧民族之间相互争夺的要地。农业民族和畜牧民族的一进一退,对本地区植被的变迁产生了很大影响。
先秦时期,这里是游牧民族狄族的分布地区。狄族以牧为主,从而天然植被基本保存完好。西汉武帝时,汉朝打败匈奴,移民实边,这里成了汉族人民居住地。西汉移民以农为业,垦荒为田,结果大片草原地区天然植被遭到破坏。东汉、魏晋时,汉族政权国力衰退,匈奴、羌族乘机移入北部。这样,北部以牧为主,南部则以农为主,北部植被暂时得以恢复,而南部主要为季节性的栽培植被。十六国时期,这里是少数民族活动的场所,农业遭到了破坏,基本上以牧为主,南部地区的植被也得到了一定的恢复。(www.xing528.com)
北朝前期,这里是鲜卑族的山胡、契胡尔朱氏的居住地,牧业较为发达,十六国时期形成的植被得以延续。北朝后期,胡人渐趋汉化,并逐渐变为农业民族,农区便由南向北扩展,植被又遭到破坏。从唐至北宋,这里除北部小片地方外,基本上都是农区,从而植被未能得到恢复。
北宋灭亡,金、元势力先后伸入此地。金元政权虽然掠夺汉族农民土地为牧地,但又强迫汉人为其生产粮食,所以这一时期农牧业均未得到发展,而栽培植被的发展也是有限的。明朝时期,由于蒙古瓦剌和鞑靼部据有河套地区,从北边威胁本区,并不断进行侵扰,所以明朝在这一地区北部设九镇之一的“偏关镇”(本太原镇,因设关在偏关故名),予以防卫。这样,农业时而恢复,时而又遭破坏。从清初到清末二百余年间,耕地仅增长2.6%,可见农业的恢复十分缓慢,而牧业也不发达。农业分布于原区,而牧业已退缩山区。总之,天然植被也未能得到恢复。
辛亥革命以后,这个地区的人口急剧增加,据专家统计,至1949年时,人口比光绪年间(1875—1908)增加了33%。人口一多,就扩大垦荒,这样就出现了“愈垦愈穷,愈穷愈垦”的恶性循环现象,从而致使森林和草原进一步遭到破坏。至今,草原在当地已不复存在,而森林仅存于吕梁山深处。从上可知,这一地区的植被在历史上的变迁既是十分频繁的,又是十分巨大的。
这一地区天然植被遭破坏的具体原因有两方面:
一为焚烧开垦。在历史上,历代开垦荒地都是先用焚烧草原、森林,然后垦为耕地的办法。这种垦荒办法对天然植被的破坏是十分严重的。清朝乾隆年间,这一地区的兴县农民垦荒就是如此。清胡定《河防事宜十条》(《续行水金鉴》卷11)记载:“乡人垦种,必举火焚之,然后播种,名曰垦荒。”
二为砍伐林木用作建筑材料。历代统治阶级为了兴建居所,常常滥伐森林。山西西北部地区距离古都长安、洛阳较近,加之黄河筏运之便,因此当长安、洛阳附近山地森林遭砍伐殆尽时,吕梁山区的森林自然就成了砍伐的对象。《周书·王羆传》载:“京、洛林木,尽出西河,朝贵营第宅者,皆有求于此。”[9]《新唐书·裴延龄传》载唐德宗的话说:“吾闻开元(713—741年)时,近山无巨木,求之岚胜间。”[10]
总之,这一地区的天然植被由于长久以来人为的严重破坏,至今森林植被尽存于吕梁山深处。我国其他地区的天然植被同样发生了类似变化。
3.对天然植被变迁规律的认识
对历史时期天然植被的变迁如何从规律上去认识呢?我们以为,从植被变迁原因说,历史时期植被变迁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纯自然的原因,一是人为的原因。人为的原因是主要的,而纯自然的原因则是次要的。
从植被变迁的利弊来说:历史时期植被的变迁有利与弊两种后果。如人们驱逐野兽,砍伐原始植被,发展农牧业生产,区域性的自然环境变得越来越适宜于人们的繁衍生息。这是环境变迁的主流和积极成果,如果不充分肯定这一点,今后我们在自然界面前只有坐以待毙了。然而,在历史时期,尽管人们在改造自然时注意到了趋利避害,可是限于人们的科学水平以及人们对自然界认识的片面性和局限性,加上社会制度的原因,以致他们改造和利用自然的工作并不都是成功的,而遗患后世的现象也是不少的。正如恩格斯所说:“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为了想得到耕地把森林都砍完了,但是他们却梦想不到这些地方今天竟因此成为荒芜不毛之地,因为他们把森林砍完之后,水分积聚和贮存的中心也不存在了。”[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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