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以水为例,讲“水柔胜强”。天下柔弱莫过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老子再一次讲辩证法对立统一关系,论述“守柔”的重要性。所不同的是,本章强调只有坚守“水柔”之道,即“受邦之垢”“受邦之不祥”,方能为“社稷之主”“天下之主”的道理。
“正”在本章(《第七十八章》)出现是第七次:正言若反。“正”作“正面”。正言,正面的话。《第八章》:正善治。“正”通“政”。《第三十七章》:不欲以静,天地将自正。“正”作“自然平正”解。王弼本“正”作“定”。《第三十九章》: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亦作“自然平正”解。王弼本“正”作“贞”。《第四十五章》:清静为天下正。“正”作“准则、标准”解。《第五十七章》有两处:以正之邦,以畸用兵,以无事取天下;我好静而民自正。前一个“正”,指“清静、无为之道”;后一个“正”,注家多解为“端正”。《第五十八章》四处:其正(政)闷闷,其民屯屯(惇惇);其正(政)察察,其邦夬夬;孰知其极?其无正也;正复为奇,善复为妖。前两个“正”通“政”;“其无正”的“正”,作“定”解;“正复为奇”的“正”,作“不偏斜,合乎法则”解。
天下莫柔弱于水, 天下万物没有比水更柔弱的了,
河上公:圆中则圆,方中则方,拥之则止,次之则行。
而攻坚强者, 而攻击坚强的东西,
攻:《说文》:击也。
莫之能胜, 没有能胜过它的,
河上公:水能怀山襄陵,磨铁消铜,莫能胜水而成功也。
以其无以易之也。 因而水是没有事物可以代替得了的。
帛书甲本残“弱于水,而攻”“胜”“以”“之也”,乙本残“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据王弼本补。
易:变易,代替。河上公:夫攻坚强无以易于水。
水(柔)之朕(胜)刚也, 柔胜刚,
帛书乙本如此,甲本残此句,王弼本作“弱之胜强”。水:高明:乙本“水”字因涉前文而误。
河上公:水能灭火,阴能消阳。
弱之朕(胜)强也。 弱胜强。
甲本残“弱之”。
王弼本作“柔之胜刚”。河上公:舌柔齿刚,齿先舌亡。
天下莫弗知也, 天下没有不知道的,
河上公:知柔弱者长久,刚强者折伤也。
而莫能行也。 但没有哪个能做到。
帛书乙本残“莫能行”,甲本残“下莫弗知也,而莫能”。除帛书甲乙本互校外,依王弼本补。(www.xing528.com)
河上公:耻谦卑,好强梁。强梁:强横凶暴。
故圣人之言云,曰: 因而圣人说:
河上公:谓下事也。
“受邦之訽(垢), “能承受国家屈辱,
帛书甲乙本如此,王弼本作“受国之垢”。
受:承担。訽:“诟”的异体字,“诟”同“垢”。污垢,耻辱。《说文》:耻也。《玉篇》:诟,耻辱也。
是胃(谓)社稷之主; 才能称得上国家之主;
河上公:君能受国之垢浊者,若江海不逆小流,则能长保其社稷,为一国君主也。
受邦之不祥, 能承受国家的不详之事,
不祥:灾难,祸害。意为承担全国的祸难。
是胃(谓)天下之主。” 才能做天下的君王。”
河上公:君能引过自与,代民受不祥之殃,则可以王有天下。
正言若反。 正面的话像是反过来说。
河上公:此乃正直之言,世人不知以为反言。
“受邦之訽(垢)”“受邦之不祥”,方能为“社稷之主”“天下之主”,正是老子“贵柔”“守柔”思想的又一重要体现。《第三十六章》:“将欲拾(翕)之,必古(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古(固)强之”,讲“退让”,“柔弱胜强”。《第四十三章》:“天下之至柔,驰骋于天下之至坚”,讲水“出于无有,入于无间”。《第五十二章》讲守道不殆,“见小曰明,守柔曰强”。《第七十六章》以人、草木生死为例,讲“生也柔弱”,死也“坚强”。各自重点不同。
分三层理解:
第一层,“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也”,讲天下万物没有比水更柔弱,攻击坚强者,莫之能胜,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
第二层,“水(柔)之朕(胜)刚也,弱之朕(胜)强也。天下莫弗知也,而莫能行也”,讲“柔胜刚,弱胜强”这个道理,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却大多莫之能行。为什么?知易行难,尤其是统治者更愿意示强、逞强。
第三层,借圣人的话:“受邦之訽(垢),是胃(谓)社稷之主;受邦之不祥,是胃(谓)天下之主”,同样的道理,“受邦之诟”“受邦之不祥”,也是“贵柔”“守柔”的体现,坚持这一点,当然可以为“天下之主”。
最后“正言若反”,可以涵盖很多道理,如“大成若缺”“大盈若冲”“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明道若昧”“进道若退”等,事物都是对立统一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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