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主要讲“不争之德”,“不争”是最高的德行。老子“不争”“善下”思想多有阐述,具体针对事物不同,侧重点不同。这里从军事角度,即从“不武”“不怒”“弗与”过渡到“用人”“善下”,谓“不争之德”,是“天道”,是经久不衰的法则。
善为士者不武; 善于为士的人不尚武力;
士:王弼:士,卒之帅也。武,尚先陵人也。
善战者不怒; 善于作战的人不轻易被敌人激怒;
帛书乙本“战”作“单”。
不怒:高明:心平而气和。……如此,则民祸少而兵不殃也。
河上公:善以道战者,禁邪于胸心,绝祸于未萌,无所诛怒也。王弼:后而不先,应而不唱,故不在怒。
善胜敌者弗与; 善于战胜敌人的人,不与敌人正面冲突;
帛书乙本“胜”作“朕”,甲本残“与”。
弗与:不争,不与人正面冲突。河上公:善以道胜敌者附近以仁,来远以德,不与敌争,而敌自服也。王弼:不与争也。王弼本“不与”。
善用人者为之下。 善于用人的人则对人谦下。
下:谦下。
是胃(谓)不争之德, 这就叫作不争的德行,
帛书甲本残“是”,“争”作“诤”,假借为“争”。乙本残“之”。(www.xing528.com)
河上公:谓上为之下也。是乃不与人争之道德也。
是胃(谓)用人, 这就叫作善于用人,
王弼本作“是谓用人之力”。
河上公:能身为人下,是谓用人臣之力。王弼:用人而不为之下,则力不为用也。
是胃(谓)肥(配)天, 这就叫作合于自然之道,
肥:假借为“配”。“配”,《玉篇》:合也。帛书乙本如此,甲本作“是谓天”,从乙本。
河上公:能行此者,德配天也。
古之极也。 这些是古来已有的法则。
古之极:古代的准则。极,准则。河上公:是乃古之极要道也。
这一章从“为士”“作战”“用人”等方面,再一次强调“善让”“善下”为“不争之德”。“不争之德”多章亦有表述,《第三章》:“不上贤,使民不争”,强调“不上贤”,使民众不争名利;《第八章》:“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夫唯不争,故无尤”,强调水的“不争”最高品德与境界;《第二十二章》:“不自视(是)故明(彰);不自见故章(明);不自伐故有功;弗矜故能长。夫唯不争,故莫能与之争”,强调“不争”在于“不自视”“不自伐”“不自矜”。
分两层理解:
第一层,“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弗与;善用人者为之下”,以“不武”“不怒”“弗与”“为下”为“不争之德”。既讲到“为士”,又结合到“用兵”,最后落实到用人。
第二层,“是胃(谓)用人,是胃(谓)肥(配)天,古之极也”,讲善用人,是合自然之道,是古来已有的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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