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主要讲“不知知邦”,告诫统治者不要以“伪智”治国。具体表现为,治理国家要善于“行道”,不开民之智巧,而使民保持质朴、淳厚。以智巧治国,是国家的灾难;不以以智巧治国,乃国家福祉。此观点可与《第三章》“圣人之治也,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恒使民无知无欲也。使夫知(智)不敢、弗为而已。为无为,则无不治矣”相对应。
故曰: 所以说:
为道者, 古代行大道的人,
帛书甲乙本如此。王弼本作“古之善为道者”:从前善于行道的人。
河上公:说古之善,以道治身,及治国者。
非以明民也, 不是使民众智巧,
明:明智,智巧,巧诈。明民,使民众智巧。罗尚贤:高明。明民,高明于民众。
河上公:不以道教民,明智巧诈也。
将以愚之也。 而是使民众质朴。
帛书乙本残“民也,将以愚”。
愚:敦厚,质朴。河上公:将以道德教民,使朴质不诈伪。王弼:明谓多见巧诈蔽其朴也,愚谓无知守真,须自然也。
夫民之难治也, 民众之所以难于治理,
以其知(智)也。 是因为民众智巧太多。
甲本残“治也,以其”。
知:知,通“智”,智巧。
河上公:以其智多故为巧伪。王弼:多智巧诈,故难治也。
故以知(智)知(治)邦, 所以以智巧治国,
知知:前“知”,通“智”,智巧;后“知”,王弼:智犹治也。
王弼本作“故以智治国”。
邦之贼也; 是国家的灾祸;
贼:灾祸。
河上公:使智慧之人治国之政事,又远道德,妄作威福,为国之贼。王弼:智犹治也,以智而治国,所以谓之贼者,故谓之智也。民之难治,以其多智也,当务塞兑闭门,令无知无歌,而以智卫动民邪心,既动复欤巧卫防民之伪,民知其衍,防随而避之,思惟密巧,奸伪益滋,故日以智治国国之贼也。
以不知知邦, 不以智巧治理国家,
邦之德也。 是国家之福泽。
帛书甲本残“邦之”。(www.xing528.com)
德:《玉篇》:福也。亦可解为“恩惠;恩德”。
王弼本作“国之福”。河上公:不使智慧之人治国之政事,则民守正直,不为邪饰,上下相亲,君臣同力,故为国之福也。
恒知此两者, 懂得这两种差别,
两者:指上文“以知知邦,邦之贼也;以不知知邦,邦之德也。”
亦稽式也。 也是为政的法则。
稽式:准则;法式。稽,多本作“楷”,“稽”“楷”通假。“楷”,法式,典范。《广雅》:楷,法也。
河上公:两者谓智与不智者,智者能为贼,不智者能为福,是治身治国之法式也。
恒知稽式也, 常常守住这个法则,
此胃(谓)玄德。 这就叫作“玄德”。
高明引蒋锡昌云:“知此两者,亦稽式也”,言人主知贼与福两者之利害,而定取舍乎其间,亦可谓知治国之模则也。“知此稽式,是谓玄德”,言人主能知此治国之模则者,是谓合乎无名之道也。
河上公:玄,天也,能知治身及治国之法式,是谓与天同德也。
玄德深矣远矣, 玄德深且远啊,
河上公:玄德之人深不可测,远不可极也。王弼:楷,同也,今古之所同,则不可废,能知楷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
与物反矣, 它和天下万物同返于道,
帛书乙本残“与”,甲本残“反”。
物:事物。反:通“返”,返归。王弼:反其真也。一作“相反”,
河上公:玄德之人与万物反异,万物欲益己,玄德施与人也。
乃至大顺。 由此达到天下至大的和顺。
顺:顺从;顺应。《广韵》:顺,从也。河上公:玄德与万物反异,故能至大顺,顺天理也。
这一章讲“不知知邦”,老子告诫统治者不要以“伪智”治国,实质上与《第十九章》提出“三绝(绝圣、仁、巧)”“三弃(弃智、义、利)”:“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相一致。不过是《第十九章》强调“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本章着重强调“不知知邦”,最终实现天下“大顺”目标。
分三层理解:
第一层,“为道者,非以明民也,将以愚之也。夫民之难治也,以其知也”,讲行“大道”,不使民众智巧,而使民众质朴,否则国之难治。《第十九章》云:“绝圣弃知(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兹(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第二层,“故以知(智)知(治)邦,邦之贼也;以不知知邦,邦之德也。恒知此两者,亦稽式也。恒知稽式也,此胃(谓)玄德”,讲以“智”治国,国家之祸;不“智”治国,国家之福。此为法则,可谓“玄德”。
第三层,“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乃至大顺”,讲“玄德”深于“道”、返于“道”,由此可实现天下“大顺”。
关于“为道者,非以明民也,将以愚之也。夫民之难治也,以其知也”,历代注家多以为“愚民政策”。其中《道德真经疏义卷之十二》徽宗注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古之善为道者,使由之而已。反其常然,道可载而与之俱,无所施智巧焉,故曰愚。疏义曰:圣人以道在天下,善贷曲成而其仁显,故民可使由之。巧妙功深而其用藏,故不可使知之。当代早期论者亦有此观点,其实都是未明其要,错误解读《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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