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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注读:第57章以正之邦

时间:2023-11-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无为”在本章出现为第六次,有两处:“以正之邦,以畸(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其他在《第二章》《第三章》《第三十八章》《第四十三章》(两处)《第四十八章》(两处)《第六十三章》《第六十四章》出现。其他见《第四十八章》《第六十三章》。天使正身之人,使正有日治国也。这一章核心是“以正治国”,以清静、无为之“正道”治理国家。

老子注读:第57章以正之邦

本章讲“以正治国”,以清静、无为之“正道”治理国家。首先从大前提来讲,就是要“以正治国”,以无事、清静、无为之“正道”治理国家,不以政令繁复,控制、烦扰百姓;反之,“有事”“有为”,天下禁忌、法令越多,百姓则越陷于贫困;上行下效,民间权谋、智巧之类的“利己之器”越多,国家更加混乱;人的人的智巧、谋略之术越多,奇事、邪事就越加泛起;礼仪、祭祀之器(奇巧玩好之物)越加彰显,盗(窃物、窃国)贼就越多。故而提出:“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欲不欲而民自朴。”实现真正的“以正治国”。

“正”在本章(《第五十七章》)出现是第五次,有两处:以正之邦,以畸用兵,以无事取天下;我好静而民自正。前一个“正”,指“清静、无为之道”;后一个“正”,注家多解为“端正”;另见于《第八章》《第三十七章》《第三十九章》《第四十五章》《第七十八章》等。

“无为”在本章(《第五十七章》)出现为第六次,有两处:“以正之邦,以畸(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欲不欲而民自朴”。其他在《第二章》《第三章》《第三十八章》《第四十三章》(两处)《第四十八章》(两处)《第六十三章》《第六十四章》出现。

而且,《老子》中,“无为”“无事”连用多次,本章(《第五十七章》)两处:“以正之邦,以畸用兵,以无事取天下”。“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欲不欲而民自朴”。其他见《第四十八章》《第六十三章》。

以正之邦, 以正道治国,

正:此处指清静、无为之道。任继愈:正规的政策。罗尚贤:矫正。河上公:以,至也。天使正身之人,使正有日治国也。

之:治。

邦:王弼本作“国”,避刘邦讳。

以畸(奇)用兵, 以奇诡用兵,

帛书甲、乙本如此。

畸:音jī,通“奇”。高明:“畸”字假借为“奇”。“以畸用兵”即“以奇用兵”。“奇”,异,诈。《说文》:异也。河上公:奇,诈也。天使诈伪之人,使用兵也。任继愈:不正常,出奇制胜。陈鼓应:奇巧,诡异。

一说“畸”作“少”解。

另外,若理解“以奇用兵”为军事说,似通,却失之于牵强。

以无事取天下。 以无事(无为)来治理天下。

河上公:以无事无为之人,使取天下为之主。王弼:以道治国则国平,以正治国则奇兵起也。以无事则能取天下也。上章云其取天下者,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也。故以正治国,则不足以取天下,而以奇用兵也。夫以道治国,崇本以息末,以正治国,立辟以攻末,本不立而末浅,民无所及,故铃至于奇用兵也。

吾何以知其然也哉? 我何以知道应该这样做的呢?

帛书甲本残“以知其然”,乙本“哉”作“才”。

[以此。] [在于此。]

以此:王弼本如此。根据在于此。帛书甲乙本无此句。高明认为“由浅人妄增”,当删。

河上公:此,今也,老子言我何以知天意然哉,以今日所见知之也。

夫天下多忌讳, (违背“正道”)天下的禁忌、禁令越多,

帛书甲本残“多忌讳”。

忌讳:禁忌,禁令。

而民弥贫; 民众就越贫穷;

弥:愈加。《广韵》:益也。

战国策·秦策·苏秦始将连横》:书策(法令)稠浊(繁乱),百姓不足。

河上公:天下谓人主也,忌讳者,防禁也,令烦则奸生,禁多则下作相殆,故贫。

民多利器, (上行下效)民间的谋略、机巧之类的“锐利之器”越多,

利器:锐利之器,包括权谋、才智、智巧、利己之器。河上公:利器者,权也。王弼:利器凡所以利己之器也。他本皆解“锐利武器”,如高亨等谓“武器”,或谓“民间的武器”,则与上下文不通,不妥。

而邦家兹昏; 国家就愈加陷于混乱;

帛书甲本如此,乙本残“而邦家兹”。

兹:此段三个“兹”字,王弼本作“滋”。“兹”通“滋”,益,愈加。《说文》:兹,草木多益也。

河上公:民多权则视者眇于目,听者惑于耳,上下不亲,故国家昏乱。王弼:民强则国家弱。(www.xing528.com)

人多知, 人的智巧、谋略之术愈多,

帛书甲本如此,乙本残。高明认为,“知”下一字(巧)被夺。原抄写时即已遗漏。

知:通“智”,王弼本作“伎巧”,指技巧,智巧。此句意为人们的伎巧越多。

而何(奇)物兹起; 奇事、邪事就愈加泛起;

何:“奇”之假借字。《说文》:奇,异也。奇物:邪事,奇事。高亨:奇怪的器物。任继愈:奇怪的新产品。

河上公:人谓人君百里诸侯也,多知侠巧,谓刻画官观,雕琢服章,奇物滋起,下则化上,饰金铁玉,文绣彩色,日以滋甚。王弼:民多智慧则巧伪生,巧伪生则邪事起。

法物滋章, 礼仪、祭祀之器(奇巧玩好之物)愈加彰显,

法物:古代帝王用于仪仗、祭祀的器物。一说“指技艺制作之物”。河上公:法物,好物也,珍好之物。章:古同“彰”,彰明。

王弼本作“法令滋彰”,意为:法令越是森严、明细。

而盗贼多有。 盗(窃物、窃国)贼就越多。

帛书甲本残“起;法物滋章,而”“多有”;乙本残“人多知,而奇物兹起;法”“多有”。

河上公:法物,好物也,珍好之物,滋生彰着,则农事废,饥寒并至,故盗贼多有也。王弼:立正欲以息邪,而奇兵用,多忌讳欲以耻贫,而民弥贫。利器欲以强国者也,而国愈昏多,皆合本以治末,故以致此也。

是以 因此

圣人之言曰: 所以圣人说:

帛书甲本残此句,乙本残“圣”。

河上公:谓下事也。

我无为而民自化; 我无为而治,民众就自我化育;

自化:自我化育。河上公:圣人言我修道承天,无所改作,而民自化成也。

我好静而民自正; 我持守虚静,民众就自然端正;

自正:高亨、任继愈皆译为“自然端正”,陈鼓应译为“自然上轨道”。

河上公:圣人言我好静,不言不教,民皆自忠正也。

我无事而民自富; 我不扰民,民众就自然富足;

河上公:我无得役征召之事,民安其业,故皆自富。

我欲不欲而民自朴。 我去贪欲,民众就自然淳朴。

帛书甲本残“自富;我欲不欲而民自朴”。

河上公:我常无欲,去华文,微服饰,民则随我为质朴也。王弼:上之所欲,民从之速也。我之所欲唯无欲,而民亦无欲而自朴也。此四者崇本以息末也。

这一章核心是“以正治国”,以清静、无为之“正道”治理国家。而“以正治国”的对立面是什么呢?是“以畸(奇)用兵”,用奇诡用兵。显然,老子认为以诡道治国是不可取的。进而言之,非“以正治国”,“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而邦家兹昏;人多知,而奇物兹起;法物滋章,而盗贼多有”。所以提出:“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欲不欲而民自朴。”清静、无为、无事,是老子道家思想的一贯政治主张。

分三层理解:

第一层,“以正之邦,以畸(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核心是“以正治国”,体现了老子道家思想清静、无为政治的一贯主张。

第二层,老子列举了四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而邦家兹昏;人多知,而何(奇)物兹起;法物滋章,而盗贼多有。”统治阶级的本质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和统治,从而违背“清静、无为之道”,加紧控制人民、压榨人民,故天下禁忌,包括高压政治、法令苛刻繁多,则陷于百姓贫困,“苛政猛于虎”是也;其愚弄百姓,上行下效,民间权谋、智巧之类的“利己之器”愈多,国家政治、社会秩序、道德观念则更加混乱,历朝历代末期大致如此;自然,人的智巧、伪诈、谋略之术泛滥,奇事、邪事就愈加花样翻新、层出不穷,包括曾经出现的“民间高人”“特异功能大师”“气功大师”等;统治者喜欢、热衷于礼仪、祭器,包括奇珍异宝之物,利欲熏心、胆大妄为,窃物、窃国的大盗就越多。制假、贩假自不待言,假“卫道”之号,实欺世盗名,乃至窃国、窃天下者,愈演愈烈、层出不穷。

第三层,借圣人之言,讲“无为”“无事”取天下的政治主张:“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欲不欲而民自朴。”我无为而治,民众就自然归化;我持守虚静,民众就自然安定;我不扰民,民众就自然富足;我去除贪欲,民众就自然淳朴。最终,实现真正的“以正治国”。

至于说有学者认为老子观点是“不要变革,不要有为”,“这是不切实际的幻想”,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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