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主旨讲“抱朴守素”,就是要坚守、抱持自身淳朴自然的本性,从而不为外物所惑、所牵。如何实现呢?继《第十八章》:“大道废,安有仁义。知(智)慧出,安有大伪。六亲不和,安有孝慈。国家昏乱,安有贞臣。”进而提出:“三绝”(绝圣、仁、巧)“三弃”(弃智、义、利),从而回归“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最后“绝学无忧”,即言摒弃了这些所谓“圣智、仁义”之学,必无忧患。
绝圣弃知(智), 杜绝“聪明”(才智),摒弃伪智,
绝:杜绝、弃绝。弃:摒弃。
圣:帛书甲本作“声”,指聪明、才智。与《老子》中所言“圣人”之“圣”含义不同。《说文》:“圣,通也。”此处“圣”字,即明通之意。该句译为:消除聪明,抛弃智慧。
知:通“智”。这里指巧智。
河上公:绝圣制作,反初守元,五帝垂象,仓颉作书,不如三皇结绳无文。弃智惠,反无为。农事修,公无私。
王弼:“圣智,才之善也。”魏源《老子本义》:“圣智,智慧也。”
《韩非子·扬权》:“圣人之道,去智与巧,智巧不去难以为常。”
民利百倍。 则民利百倍。
倍:帛书乙本、王弼本如此,甲本作“负”。河上公:农事无私。
绝仁弃义, 杜绝“仁”,摒弃“义”,
河上公:绝仁之见恩惠,弃义之尚笔信。
民复孝兹(慈)。 百姓可以恢复孝慈的天性。
孝兹:孝慈。帛书乙本作“孝兹”,“兹”“慈”同音假借,甲本作“畜茲”。王弼本作“孝慈”。
河上公:德化淳也。
绝巧弃利, 杜绝巧诈,摈弃贪婪,
巧利:“巧”与“利”为互文。巧,诡诈。利,贪婪。河上公:绝巧者,诈伪乱真也。弃利者,塞食路,闭权门也。王弼:巧利,用之善也。
盗贼无有。 盗贼才会杜绝。
参见《第三章》: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盜。
《第五十七章》:民多利器,而邦家兹昏;人多知,而何(奇)物兹起;法物滋章,而盗贼多有。
此三言也, 以上所述三者(圣智、仁义、巧利),
三言:三者,三件事。罗尚贤:三句。河上公:谓上三事所弃绝也。
以为文未足, 作为文饰其政(政治、法度),是不够的。
文:本义为“文饰”,在该句作“文饰其政”解。陈鼓应:文饰,浮文。高亨:文,指文治法度。另一说:文,饰也。为,读为伪。南怀瑾、任继愈作“理论”解。另有“条文、法则”“治国理念和施政纲领”解。(www.xing528.com)
河上公:以为文不足者,文不足以教民。
故令之有所属: 因此还有其他归属:
令:使。一说:令,读为另。
属:归属。高亨:属意,着意。
见素抱朴, 坚守、保持自身淳朴自然的本性,
见、抱:高亨:见,推重。抱,持守。一说“见”通“现”。
素:白色生绢;朴素,纯洁。《庄子·刻意》:“纯素之道,唯神是守。……能体纯素,谓之真人。”朴:未经加工成器的原材料;本真,本性。“素、朴”同义。
河上公:见素者,当抱素守真,不尚文饰也。抱朴者,当见其质朴以示,故可法则。
少私寡欲。 减少私念、降低欲望。
河上公:少私者,正无私也。寡欲者,当知足也。王弼:圣智,才之善也。仁义,人之善也。巧利,用之善也。而直云绝,文甚不足,不令之有所属,无以见其指,故曰此三者以为文而未足,故令人有所属,属之于素朴寡欲。
绝学无忧。 弃绝“圣智、仁义”之学,必无忧患。
绝学无忧:帛书乙本、王弼本如此,甲本残缺。
绝学:绝,弃绝。学,即河上公之谓“政教礼乐之学”,对应本章之“圣、智、仁、义、巧、利”之学。
本章继《第十八章》的延伸和阐发:“大道废,安有仁义。知(智)慧出,安有大伪。六亲不和,安有孝慈。国家昏乱,安有贞臣”,进而提出“绝学无忧”,弃绝什么呢?即“三绝”(绝圣、仁、巧)、“三弃”(弃智、义、利),从而最后回归“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高亨讲,老子指出人类社会不要“圣智”“仁义”“巧利”,国家就大治了。任继愈说,这一章是第十八章的思想的继续阐发。“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才是从根本上治理国家的好办法。
老子的“见素抱朴”观点,实际上就是其“天道”思想的进一步延伸。
这一章分两个层面理解:
第一个层面讲“三绝”(绝圣、仁、巧)、“三弃”(弃智、义、利),即“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从“绝圣弃智,民利百倍”来讲,就是希望统治者要杜绝“聪明”(才智),摒弃伪智,如《韩非子·扬权》所言:“圣人之道,去智与巧,智巧不去难以为常”,从而使人民不受迷惑失性。
就“绝仁弃义,民复孝慈”讲,希望统治者要杜绝“仁”,摒弃“义”,人民可以恢复孝慈的天性。这里所谓的“仁”“义”,并不是儒家思想通常意义上的“仁”和“义”。“仁”和“义”其本身没有过错,关键在于一旦“仁”和“义”被统治者当作“工具”而“过于利用”,其思想本身、文化本身就大大背离了“仁”和“义”的本质及倡导的初衷。“假仁”“假义”“假道学”大行其道,成为博取虚名,愚弄、奴役人民的工具,岂不是文化的悲哀、社会的悲哀?历史上一段时期,儒家学说被不断扭曲、改造,成为思想、文化、精神枷锁,成为统治者奴役人民的工具不正是证明了这一点吗?
“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是希望统治者杜绝巧诈、摒弃贪婪,盗贼才会杜绝。河上公说:绝巧者,诈伪乱真也。魏源《老子本义》:“巧利,大伪也。”这章和《第三章》“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盜”,《第五十七章》“民多利器,而邦家兹昏;人多知,而何(奇)物兹起;法物滋章,而盗贼多有”,其含义是前后一脉相承的,只不过老子论述的角度不同而已。事实上,作为“以上率下”,统治者巧取豪夺、贪图享受,社会也会大兴其风,弄虚作假、争名夺利、贪图享乐、攀名比附、官商勾结,在每一个时期都表现得花样翻新、淋漓尽致。
第二个层面讲“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核心是“见素抱朴”。显然针对的是“圣、仁、巧”和“智、义、利”,强调治国要“以上率下”,善于守持自身淳朴自然的本性,不为外物所惑、所牵。河上公说:见素者,当抱素守真,不尚文饰也。抱朴者,当见其质朴以示,故可法则。南怀瑾说:老子主张“绝仁弃义”,不以圣人为标榜,不以修行为口号,只要老老实实、规规矩矩做人,那便是真修道。“绝仁弃义”,要废除那些假仁假义,伤天害理的做法。有时候,我们看到历史上的故事,很多是口头上大吹仁义道德,要帮忙人家、救助人家,结果对方倒了大霉。这种仁义其名、侵略其实的勾当,非常要不得。至于“绝巧弃利”,那是针对人类喜欢耍自己的聪明才智,自认高明而言。东西方宗教皆认为使巧用计,想办法耍手段,一般都是为了图利自己,那是强盗心理,是不道德的。因此,老子提出“见素抱朴,少私寡欲”,作为我们生活修养的中心原则。就是讲的这个道理。
关于老子本章“绝圣弃智”的观点,由于历史等原因,学术界出现了种种解读。如有人认为老子提出的是愚民政策;一种认为,是老子复古倒退思想的表现;《中国古代哲学家老子及其学说》(科学出版社1957年版)一书在肯定了老子观点同时,即认为“作为人民利益的真诚捍卫者,老子反对中国古代统治阶级的一切文化。他认为这种文化是奴役人民的精神武器,‘下德’的圣人借此建立各种虚伪的道德概念,而只有‘朝甚除’的人们才能享用这种文化的物质财富。不宁唯是,这一切产生虚伪的文化还腐蚀了淳朴的人民,激发了他们对‘奇物’的欲望。这种文化乃是‘乱之首’。从这些表白中,可以明显地看出,老子斥责统治阶级的文化,在他看来,这种文化和具有规律性的社会现象是矛盾的,即和‘天之道’是矛盾的。必须抛弃这种文化。它对人民毫无益处”。但又认为,“老子反对统治阶级的文化,否认它对人民的意义,并提出一种乌托邦思想——使人民同这种文化隔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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