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讲“天道知常”。何谓常?就是恒常之道,恒常之道就是符合自然,而至虚、守静、物作、归根,复归于生命。这个过程就叫“知常”(认识恒常)。认识了恒常,就叫作明;不认识恒常,妄作为凶。继而老子提出,认识自然规律的人是无所不包的,无所不包就会坦然公正,公正就能众望所归,众望所归才符合自然,符合自然是“道”的表现,符合自然的道才能长久,终身不会遭到危险。
至(致)虚极也, 达到虚空(无欲)的极点,
帛书甲乙本如此,王弼本作“致虚极”。
至:“至”“致”通假,到达,达到。陈鼓应:推致。罗尚贤:探求。虚:虚空。
河上公:得道之人,损情去欲,五内清静,至于虚极。
守情(静)表(笃)也。 清静坚守不变。
“笃”:忠实,一心一意,坚定,厚实,结实。
帛书甲本作“守情表也”。乙本作“守静督(笃)也”。
河上公:守清静,行笃厚。王弼:言致虚,物之极笃,守静,物之真正也。
万物旁(并)作, 万物都一起运作、生长,
旁:帛书甲乙本如此。《广雅》:旁,大也,广也。王弼本作“万物并作”,诸本皆同此。
作:河上公:作,生也。万物并生也。王弼:动作生长。陈鼓应:生成活动。
吾以观其复也。 我从而考察其循环往复的道理。
复:循环往复。高明:反复,即所谓循环。
河上公:言吾以观见万物,无不皆归其本也,人当念重本也。王弼:以虚静观其反复,凡有起于虚,动起于静,故万物虽并动作,卒复归于虚静,是物之极笃也。
夫物芸芸, 那万物纷纷芸芸,
芸芸:茂盛、纷杂、繁多。河上公:芸芸者,华叶盛。另,“夫”谓“天”者,参见高明《帛书老子校注》。
各复归于其根。 各自返归它的本原。
复:返复。
根本:高亨:根本,指人类原有的德性。
河上公:言万物无不枯落,各复反其根而更生也。王弼:各反其所始也。意谓万物杂然繁多茂盛,终究各自都要回复到它原始的虚静状态。
归根曰静, 返回到它的本原就叫作“静”,
归根:根指道之本原,归根即复归于道之本原。陈鼓应:归根:回归本原。河上公:浮谓根也,根安静柔弱,谦卑处下,故不复死也。
静曰复命。 “静”就叫作复归于生命的本原。
复:复归。
河上公:言安静者,是为复还性命,使不死也。王弼:各返其所始也。
复命曰常, 复归于生命的本原就叫恒常(规律),
常:指万物运动变化的永恒规律。
河上公:复命使不死,乃道之所常行也。王弼:归根则静,故曰静。静则复命,故曰复命也。复命则得性命之常,故曰常也。
知常曰明。 认识了恒常就叫作明。
一解:回复生命本原就是恒常,知道恒常就是明。
明:认识、了解。
河上公:能知道之所常极,则为明。
不知常, 不认识自然规律,恒常,(www.xing528.com)
妄作,凶。 轻举妄为,往往会出乱子和灾凶。
妄作,凶:妄作为凶。妄,乱。妄作,乱作、乱为。
河上公:不知道之所常行,妄作巧诈则失神明,故凶也。王弼:常之为物,不偏不彰,无皦昧之状,温凉之象,故曰知常日明也。唯此复乃能包通万物,无所不容,失此以往,则邪入乎分,则物离分,故日不知常,则妄作凶也。
知常容, 认识自然规律的人是无所不包的,
容:宽容、包容。河上公:能知道之所常行,则去情忘欲,无所不包容也。王弼:无所不包通也。任继愈、陈鼓应皆作“宽容”“包容”解。
高亨:读为庸。《说文》:“庸,用也。”
容乃公, 无所不包就会坦然公正,
河上公:无所不包容,则公政无私。王弼:无所不包通,则乃至于荡然公平也。
公乃王, 公正就能天下所归,
王:天下所归。《说文》:天下所归往也。罗尚贤:自然归往。“公,王”,高亨解为“公侯”“帝王”。陈鼓应认为,今本“王”字是“全”字的缺坏所误,根据劳健的说法改正。全:周遍。
帛书甲乙本、王弼本如此。
河上公:公政无私,则可以为天下王。王弼:荡然公平,则乃至于无所不周普也。
王乃天, 天下所归往才符合自然,
天:自然。河上公:能王德合神明,乃与天通。王弼:无所不周普,则乃至于同乎天也。
天乃道, 符合自然是“道”(的表现),
河上公:德与天通,则与道合同也。王弼:与天合德,体道大通,则乃至于极虚无也。
王安石:天与道合而为一(《王安石老子注辑本·致虚极章》)。
道乃久, 符合自然的道才能长久,
河上公:与道合同,乃能长久。王弼:穷极虚无,得物之常,则乃至于穷极也。
高亨认为,“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五句疑当作“容乃公,乃王,乃天,乃道,乃久”,重字均后人所加。故高亨译为:用它才能做公侯、才能做帝王、才能合于自然、才能合于道、才能长久。或非如此。
没身不殆。 终身不会遭到危险。
河上公:能公能王,通天合道,四者统备,道德弘远,无殃无咎,乃与天地俱没,不危殆也。王弼:无之为物,水火不能害,金石不能残,用之于心,则兕虎无所投其爪角,兵弋无所容其锋刃,何危殆之有乎。
老子在这一章强调“知常守静”,要认识、掌握、践行“恒常之道”;又谓在“知常”的基础上,要“致虚守静”。“常”是什么?是“恒常之道”。“恒常之道”是什么?是符合、尊重自然。是对《第一章》“道,可道也,非恒道也”思想的具体概括。“致虚守静”何谓?致虚极也,守静笃也。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也。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
本章可分三层理解:
一层讲致虚、守静;二层讲“知常”,知恒常;三层讲“知常容”,认识自然规律的人是无所不包。
就第一层“致虚、守静”讲,实际上是《第五章》,言天地之间,虚而不淈,动而俞出。天地之间虚空(橐龠),运动而不竭尽。坦坦然然,绵绵不绝,是“虚静守中”思想的延续和特别强调。致虚极,守静笃:讲虚和静都是形容人的心境是空明、宁静状态,但由于外界事物的干扰、诱惑那些表面现象,私欲开始滋长、膨胀,产生“欲望”的诱因,所以必须注意“致虚”“守静”。万物并作,吾以观复:讲万物都一起运作、生长,我思考、考察其循环往复的道理,从而把握事物之间的联系和规律。夫物芸芸,各归其根:老子认为万事万物虽然纷纷芸芸,然而必定各自返回它的本原。
第二层: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重点强调知恒常,认识并践行“恒常之道”。“恒常之道”之道是什么?河上公认为,复命使不死,乃道之所常行也。王弼认为,归根则静,故曰静。静则复命,故曰复命也。复命则得性命之常,故曰常也。其实,“恒常之道”就是指是万物运动变化的永恒规律,即守常不变的规则。老子把这一过程归纳为:返回到它的本原就叫清静,清静就叫复归于生命。复归于生命就叫恒常(自然),认识了恒常就叫明。如果不认识自然规律,恒常,轻妄举止,往往会出乱子和灾凶。
第三层: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讲“知常容”。河上公认为:能知道之所常行,则去情忘欲,无所不包容也。王弼说:无所不包通也。
老子认为,认识自然规律的人是无所不包容的,无所不包容就会坦然公正,公正就能众望所归,众望所归才符合自然,符合自然是“道”的表现,符合自然的道才能长久,终身不会遭到危险。
所以,第一层是问题的提出,第二层引出“天道知常”,体“天道”之本,第三层是讲践行“知常之道”。总的来讲是“体道行道”。
抑或认为这是道家讲修炼的原则和方法。“致虚极,守静笃”,谓道家修炼之要旨,凝神于虚,养气于静,方能复本归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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