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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口常三郎教育论著选:探讨教育目的与社会

时间:2023-11-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教育目的与社会生活一教育是让无意识下的社会生活,能有意识、有计划地完成,以达到幸福安乐的境地。教育的目的是要让那些本来就是社会成员之一,仰赖各方面的恩惠生存却毫无意识的人,去意识到社会生活。教育是要增进个人社会化。总之,教育目的是,要对于过去未曾意识的社会生活做到意识下的模仿,要将独断的社会生活引导至有计划的、合理的社会生活。

牧口常三郎教育论著选:探讨教育目的与社会

第一节 教育目的与社会生活

教育是让无意识下的社会生活,能有意识、有计划地完成,以达到幸福安乐的境地。然而,朝向幸福安乐目标的意识性社会生活,又是什么呢?

人从衣、食、住的供给到生命财产的保护,没有一件不仰赖社会的团体生活。在社会这个有机体中,个人除非得到它的保证,否则片刻都无法维持生命。

然而,却有一种对于社会生活毫无意识的低能者,尽管接受社会团体无限的恩惠,却丝毫没有意识到,反而因些许不方便、不自由,就毫不客气地表示不满。

如果可能,还要使其率先进入感恩报答的贡献生活,努力去创造可以营造幸福安乐的共同生活之社会,此即计划教育所期待的。然而,要如何去实践上述有计划的社会生活呢?

首先,要让他们了解并认识社会是有机组合团体的本质,社会是如何生活,社会成员的个人是如何组成团体。让每一个人不仅意识到社会力量远大于个人力量的总和,也保证与维护每一个人的生活。

教育的目的是要让那些本来就是社会成员之一,仰赖各方面的恩惠生存却毫无意识的人,去意识到社会生活。

换言之,就是要培养能够以某种形式给邻居利益,感谢自己所受的无量恩惠,而能过着圆满生活的人。

教育是要增进个人社会化。正如涂尔干所说:“教育是使未成年人的秩序社会化……新时代应该以最迅速的方法,把这些自私而非社会性的年轻人,导向道德性的社会生活。”(田边寿利译:《教育学社会学》)

以上述工作为职责的教育工作者,必须先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上顺应自己所隶属的社会,期能有所贡献。

有许多人在公共生活组织下生存,如果没有社会的恩惠,将一无所得。可是他们只意识到私生活,把公共生活的恩惠置于脑后,因此,只知主张权利而忽略自己应尽的义务。

教育这些人去意识到公共生活即社会生活,顺应社会生活,提升到人己共荣的人格,这就是教育。

也许有人会把社会生活误解为社会主义,其实社会生活就是公共生活,名称虽异,内容却无二致。有些人对于公共生活没有异议,可是对于社会生活却加以否定,无论从道理观点而言,或者从学术良心而言,都是站不住脚的。

总之,教育目的是,要对于过去未曾意识的社会生活做到意识下的模仿,要将独断的社会生活引导至有计划的、合理的社会生活。

第二节 社会结合体的认识

“社会”这个名词所代表的内容,并不是一个可以感觉得到的有形存在,乃是以此实体为基础的无形结合体。就如同“人”的概念内容,不只可以感觉得到它是有形的身体,而且也包括以身体为基础的精神层面。

社会不只是人的群集,也是精神的结合体。然而,因为此结合并不是有形的,所以很难出现在人类的意识上。

以人为对象的社会学,在各种科学之后才发展,就是这个缘故。许多人虽然过着社会生活,置身于结合体之中而未曾去意识它,其原因即在于此。因此要认识社会,就得先验证其成员要素的每一个人,是否果如其言地结合在一起。桌上的钢笔、墨水瓶、铅笔、纸、书籍等,有时候并排放置,有时候叠在一起共存。从物质上看来,人在一个家庭里,有亲子、兄弟、佣人等,共存的情形并无不同。当然,如果去掉其中一两种东西,对于其他东西没有任何感觉,即使改变其位置,相互间也不会有任何影响。

可是,如果是人的友伴又会如何呢?如果是短暂的乌合之众,马上要解散者另当别论。如果是多少具有恒久性的共同生活的团体,譬如在教室里的班级,平时似乎不会去意识到每个人的关系,人己之间几乎没有任何交往,一旦其中的某人不在他经常在的位置时,马上会使人产生一种不同的感觉,觉得有些寂寞。

于是此人忽然成为教室里的话题,大家会想象他今天没有上学,是不是因为生病,是不是发生什么事情。

与每个人的生活毫无关系的事情尚且如此,如果是亲密的友伴,其寂寞会更加显著。当事人如果在教室里是受到大多数人非常重视的人,寂寞和焦虑甚至会影响整个班级的精神。由此可见,平时并未意识到的关系,一旦有些许变动,就可以知道相互间有密切的关系。

固形物体因其原子间的引力而免于分解离散,维持固有的形状;同样,个人或团体也借无形的亲和力或吸引力互相牵引,维持结合状态。如果外部有敌对者出现,就会以更强的结合力加以对抗。

第三节 社会的概念

社会是人类的精神结合体,到底要如何平易地表现这个概念呢?

今天,社会学被视为一门非常难以理解的学问,并被一般社会敬而远之,所以这个问题就显得格外重要。关于这一点,我在三十年前的《人生理学》中,曾经做过下列叙述。

没有比“社会”一词被使用的含义如此广泛。例如“为了社会”“社会制裁”“教育社会”“经济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党”等,不胜枚举。通常我们会说“社会上”“世上”等,在报纸上或个人谈话间,也是每日都能听到,但是用得很随便,让人越加混淆不清。虽然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等社会科学早已发达,这些科学基础的社会学,却是直到近年才逐渐发达。尽管其含义不明确,社会上仍然经常使用它。

由此看来,社会的含义并不难确定。关于社会的性质,经过许多学者的阐明,已经稍趋明朗。

倘若有人为私利而贪得不义之财,将立刻受到社会制裁。反之,如果有人不顾自己的利害,愿为公众有所作为,社会马上会肯定其功劳,加以称赞及尊敬。因此,人的行为若受到毁誉褒贬的反应时,会表现出喜悦或恐惧,在道德的若干范围内,借此修其身、正其行。

然则,对人加以制裁、褒贬、毁誉的又是什么呢?虽然我们不能像身体那样目睹它,但既然有行为,我们认识它,服从它,就没有理由不去认识其主体。

此实践行为或加以制裁的本体又是什么呢?即是“所谓社会,是在较为恒久的关系中生活的众人团体,而我们是其中的一个成员”。(www.xing528.com)

到底它的范围又是如何呢?

假定在一场演讲中有多数听众聆听,其中有一个醉汉妨碍演讲,此时全体舆论一致指责其行为,直到他退场为止。聚集在此会场的上千听众是因同一目的而来的,乃因共同的兴趣而未解散,暂时结合而成一个小社会。

又如我们所隶属的家族以及周围的家属,这些家属是由亲子、夫妇、兄弟、佣人关系的成员组成的,这些成员每日各自分担一定职务,共同生活,数代以来,维持同样的共同生活。此时,如果有一成员怠惰自己的职务,将引起家庭混乱,破坏和平,阻碍繁荣,以致招致毁灭。这也是一个小社会。

拥有数十、数百乃至数千个学生的学校,其中有辅导学生的教师,有接受教导的学生,有领导全校的校长,有负责学校事务的职员,有在教职员指导下负责联络、打扫校舍的工友等,各自分担各种职责,全校成员成为一个团体,达成学校存在的目的。这也是一个社会。

由此看来,乡镇、城市及其他地方团体都各自形成一个社会,国家则是最发达的社会。“社会”一词还不止于此,有时候与民族属于同一范畴,近年来更加扩大,有时候也适用于整个世界

总之,“社会”一词包括从少数家属到町村、城市、国民、民族、世界各种族,其范围要看使用的场所而异。

有时候其含义虽然不同,根据以上列举的事实,社会的概念应该包括下列因素:

1.社会组织因素乃是由各种个人组成,如同生物是由各个细胞所组成一般。

2.每个人有共同的目的。但此目的有属于无意识的,也有属于意识的。

3.每个人之间具有恒久的精神关系,如同生物细胞间相互的关系。

4.集合在一定场所生活。

5.每个人如同生物的形体,结合成为一个团体。

6.每个人为了全体成员的生活而分担一部分职责,犹如生物的各个组织。

总而言之,“社会”可定义为具有共同目的和相当恒久的精神关系,集合在一定土地上,生活在一起的众人的团体。(拙著《人生地理学》第二十三章第一节 )

第四节 教育目的观与社会学

如前述,过去哲学导向的教育学,企图建立在伦理学心理学的基础上,以致演变到今天,实际教育工作者几乎都不能肯定其价值,教师也敬而远之。

此时此地,涂尔干以实证研究的态度建立社会学,并且在社会学的基础上建构教育学,启发我们,这可能招来日本教育学界的一大革命。在依据社会学的社会观来改革教育的时候,今后我们教育工作者应不可再疏忽社会学的研究。关于这一点,最令人感到遗憾的是,担任教育学研究的最高学府大学或高等师范学校,几乎都没有把社会学列为正式教学科目,这是很大的缺失。

我想,会不会是因为对于社会学的了解不够,以致无法认识它在教育学上的价值。美国社会学泰斗华德的“社会学”及法国学派泰斗的社会学家,尤其对教育学的实证研究导入崭新方法,完成科学建构的涂尔干社会学,其介绍与翻译正由田边寿利及以他为中心的少壮学者进行中,这是最令我们教育工作者喜悦的事。

我们所从事的教育,虽然以儿童或受教者为直接的对象,至于要如何导向,就必须意识到社会这个人类精神结合的团体。前述“幸福生活的辅导”,其终鹄不外是帮助他们去达成圆满的社会生活。因此,真正想要攻读教育学的人.应该重视心理学、伦理学以及社会学。

在社会学尚未发达的时代,伦理学被视为教育学的基础而受到重视。今日社会学已经发达了,教育学的重点应该放在此基础上。这些情形不待我们特别强调,相信大家应可以理解才是。

尽管如此,社会学仍然被教育界敬而远之,原因可能是过去社会学的形成有所缺失,艰涩难解。

关于这一点,相信华德、涂尔干等人的社会学,将来会受到我国教育界的重视。本书经常引用他们两位的观点,其出发点即在于此。因此,我认为下列意见可以作为教育目的观的重要基础。

总之,教育唯一或主要的目的,并非追求个人或个人的利益。教育是社会持续更新其存在所需条件的手段,社会只靠成员充分的同质性就能存续吗?虽然教育要预先在儿童心中,确立团体生活预料中的本质雷同部分,使其同质性得以持续,更加巩固,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成员之间没有任何的异质性存在,一切合作就是可能的吗?

其实教育本身是因多元化与特殊化,来确保其多元的存续。教育无论从上述的哪一个角度来看,都不外是要正确引导未成年人的社会化。

我们每个人有无法明确加以区别的部分,可是抽象看来似乎有两种内涵:

其一,与我们自己及我们个人生活各种事件有关,乃一切心理状态所形成的部分,可以称为“个人部分”;其二,并非表明于我们的人格中,而是表明在团体或我们所隶属的许多团体中的思想、感情与习惯的体系。

譬如宗教上的各种信仰、道德上的各种信念,以及风俗习惯、民族或职业上的种种传统、各种舆论等属于此。这些部分形成“社会部分”。而教育的终鹄,就是要在每一个人生命中形成“社会部分”。

不仅如此,教育功能的重大与教育作用的多元性,莫不由此产生。事实上,“社会部分”并非在人的自然结构中早已存在的部分,也不是从上述自然结构中自然发展出来的。人在自然发展过程中,并没有服从政治权力、尊重道德秩序或抛头颅、牺牲自己的倾向。

我们的先天素质中,毫无成为社会象征性符号的神圣物之仆人,或祭拜神圣物、献身赞美神等因素。这些都是社会本身形成与巩固之后产生出来的道德势力,让人在此势力面前感到自己是渺小的。

然而,如果可以把这些归于遗传的、模糊而不明确的各种倾向抽象化,那么,儿童刚开始生活时,只有其个人的性质而已。

因此,新生婴儿对于社会来说,有如需要重新染色的白纸。社会必须迅速给予出生后以自我为主而非社会的儿童,一种能够度过道德和社会生活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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