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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概论:标准合同与国际应用

时间:2026-01-26 理论教育 东北妞 版权反馈
【摘要】:国际上许多咨询行业的协会或组织,专门制定了标准委托合同格式或指南,这有助于监理服务合同的签订。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颁布的《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由于受到了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以及一些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可,已作为一种标准委托合同格式,在世界大多数工程中应用。

国际上许多咨询行业的协会或组织,专门制定了标准委托合同格式或指南,这有助于监理服务合同的签订。随着国际咨询监理业务越来越发达,委托合同标准格式的应用已越来越普遍。采用这些通用性很强的标准合同格式,能够简化合同的准备工作,有利于双方讨论、交流和统一认识,也易于通过有关部门的检查和批准,更重要的是标准合同都是由法律、合同方面的专家着手制定的,所以采用标准合同格式,能够准确地在法律概念内反映出双方所要实现的意图。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颁布的《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由于受到了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以及一些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可,已作为一种标准委托合同格式,在世界大多数工程中应用。其主要内容包括:协议书格式和合同通用规则(分为标准条件和特殊应用条件)。第一部分标准条件包括:定义及解释,咨询工程师的义务,项目法人的义务,责任和保险,协议书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支付,一般规定,争端的解决等部分;第二部分特殊应用条件的内容与第一部分顺序编号相联系,这部分内容须专门拟定,以适应每个具体工程的实际情况和要求。(https://www.xing528.com)

2000年1月,水利部颁布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211),这对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行为、提高监理招标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建设监理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以及实践的检验,水利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又联合对其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名称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7—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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