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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采砂活动带来的危害及管理方案

时间:2023-11-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事故多发河段也正是采砂船只最为密集的河段。据铁路部门统计,全国铁路主要干线有117座桥梁因河道采砂造成桥梁浅基,大大削弱了实际的抗洪能力,对铁路安全构成严重威胁。2002年5月24日,南昌市新建县发生了一起为争夺河道采砂权,40多人动用枪支、梭镖等对“不听话”的采砂船进行围攻,造成2死10伤的惊天血案。

河道采砂活动带来的危害及管理方案

由于很多地方的河道采砂缺乏有效的管理,一些单位和个人受利益的驱动,违法开采、滥采乱挖,在许多河道中弃料成山,河床满目疮痍,有的甚至挖到了堤脚、桥墩,在有的河段还引发了严重的水事纠纷。

1.2.2.1 对防洪的影响

江西永安大堤严家渡至江边排水站的10km堤段内,曾有8个采砂区,该堤段1983年曾发生3处堤岸崩坍。1998年2月,长江大堤九江境内(永安段堤岸)发生滑坡险情,专家认为,造成滑坡的直接原因还是失控乱挖河砂的行为所致;江西彭泽县长江马湖堤江段,因河势恶化,长江侧向侵蚀,于1996年1月3日和1月8日相继发生两起特大崩岸,崩毁江堤1210m,耕地18km2以及大量民房和工程设施等,并造成了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达4600多万元;1996年1月,江苏镇扬河段人民滩1号串沟口门处,因采砂致使江岸崩塌,仅在数小时内便坍失滩地近300亩,致使已建的镇扬河段一期工程沙头河口460m抛石护岸工程坍毁,直接经济损失达数百万元;南京河段的江岸有85km坍岸段,在1995年和1996年发生过10多次崩岸险情亦与非法采砂有关。

广东西江由于滥采乱挖河砂,导致深槽逼岸,使景丰联围接二连三地出现险情。广东省领导曾抨击,疯狂偷采、滥采、抢采河砂已成为危及广东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并制约经济发展的顽疾,严重威胁防洪安全。

1.2.2.2 对河势的影响

山东大清河上的流泽桥以上河床上因采砂形成了长1500m、宽900m的特大砂坑。1990年7月,一股主流沿采砂坑左移摆至北岸,将流泽桥的引桥冲毁60m。由于该桥上游砂坑范围大,主流难以控制,1995年8月19日,流泽桥主桥北端有6孔又被冲垮。

芜(湖)裕(溪口)河段的裕溪口港位于左汊内,由于右汊西华水道大规模采砂,使右汊与左汊间的横比降加大,促使曹捷水道和曹姑洲头与心滩之间的串沟发展,以及左汊内裕溪口港的淤塞加剧。

1.2.2.3 对航运的影响

由于越靠近主航道砂质越好,且越容易开采,采砂船只便越想在航道附近作业,而每一艘采砂船旁边又必定会聚集多艘运砂船,加上运砂船只还要频繁进出,使船舶航行十分困难,以致水上交通事故频发。1997年在安徽段共发生水上交通事故62件,沉船22艘,死亡12人,经济损失达1340多万元。而事故多发河段也正是采砂船只最为密集的河段。

1.2.2.4 对基础设施的影响

1989年11月,在芜湖江段东梁山下,采砂船只还破坏了京沪杭中同轴过江通信电缆,导致1500条通信线路中断10多个小时,经济损失达300多万元。1991年汛后,江苏镇扬河段的过江通信电缆被采砂船拉断,使其通信中断长达4个多小时。

铁路部门统计,全国铁路主要干线有117座桥梁因河道采砂造成桥梁浅基,大大削弱了实际的抗洪能力,对铁路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如2002年6月9日陇海铁路灞河桥的垮塌,与河道采砂有着直接的关系。(www.xing528.com)

2001年8月4日,始建于明朝、有着590多年历史的山东省大汶河戴村坝垮塌,究其主要原因就是戴村坝下游过量采砂,冲刷河床,导致坝基淘空,最终造成垮坝。

2005年3月的一则报道:无序采砂,正在给闽江河道带来一系列灾难性后果:一方面,河床严重下切,水位下降,海水、污水回潮越来越严重,威胁着城市用水安全;另一方面,乱采砂掏空了许多关键性桥梁的桥墩,威胁着交通命脉,枯水期福州南港还因此常常断流。

1.2.2.5 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1992年2月1日,地处长江南岸的芜湖市大桥镇东梁村与长江北岸的和县西梁村,为采砂发生大规模打砸抢械斗事件。7月8日,又因采砂发生暴力抗法事件,影响极为恶劣。

2002年5月24日,南昌市新建县发生了一起为争夺河道采砂权,40多人动用枪支、梭镖等对“不听话”的采砂船进行围攻,造成2死10伤的惊天血案。

由河道采砂引发的纠纷规模之大,影响层次之高,其尖锐复杂程度和延续历程,在湖北、江西两省长江边界河段颇为典型。

自1980年12月,经原交通部九江航政管理局九江航政处批准,同意武穴轮船公司黄砂公司“在武穴水道……进行挖砂作业”,其后,也多次为其颁发“采砂作业许可证”,但从不明确采量。武穴市黄砂公司还取得了原国家地矿部湖北省地矿局颁发的其有效期为10年的《采矿许可证》。这种简便的手续、无控的管理,以及采砂人很容易实现的可观效益,为该河段日后出现无序采砂和混乱的、复杂的局面,埋下了必然的隐患。随后,江西省瑞昌市码头镇也成立了黄砂公司,并组织群众在该河段采砂。湖北省武穴市、江西省瑞昌市双方群众因在该河段为争夺较好的采砂点而常发生纠纷,且波及到两省政府和省委,甚至惊动了党中央国务院。1988年4月20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向国务院办公厅上报了《关于解决江西省瑞昌市与湖北省武穴市行政区域界线争端的请示》。此间,湖北省委、省政府信访办也上报了《关于湖北省武穴市与江西省瑞昌县挖砂纠纷情况及处理意见的报告》。根据上述两省的呈文,国务院办公厅于1988年6月27日给鄂赣两省下发了《关于江西省瑞昌县与湖北省武穴市挖砂争议问题的批复》(国办函[1988]29号)制止纠纷的扩大和升级。

1998年湖北省武穴市与江西省瑞昌市间又发生“3.14”采砂作业纠纷和“3.15”流血事件。1998年3月18日,武穴市公安局形成了《关于我市轮船公司与江西省瑞昌市码头镇朱湖村在长江水域开采黄砂资源发生纠纷继而引发“3.15”事件情况的调查报告》,并附照片63张和40.1万元财产损失清单,并称7名受伤船员住院治疗费2.8万元。3月31日,湖北省委以“湖北今日要闻信息”(第439期),向中央办公厅上报了《湖北武穴市呼吁国家尽快裁决与江西瑞昌市砂矿权属纠纷问题》的报告。4月,武穴市人民政府提交了《湖北省武穴市与江西省瑞昌市“3.14”采砂作业纠纷、“3.15”流血事件情况》的材料。4月15日,九江市人民政府以《瑞昌市与武穴市“3.14”事件久拖未决,导致朱湖村450余人联名上访极有可能引发群众性械斗》为题,向国务院办公厅上报了“江西九江信息”。4月21日,湖北、江西两省政府副秘书长、九江市政府、黄冈市政府副市长在湖北省武穴市就双方在长江河道采砂纠纷处理问题上进行了协商,并达成《关于协商处理江西瑞昌市与湖北武穴市在长江河道采砂纠纷的协议》。

然而,1999年8月23日,因瑞昌市采砂船进入(武穴的)Ⅱ号采区作业,又引发了双方新的采砂纠纷。11月2日,湖北省武穴市轮船总公司就当日下午瑞昌市公安局拘捕该公司保卫处副处长田××一事件,立即向瑞昌市人民政府及瑞昌市公安局行文,表明了其限期放人及将采取有关“措施”的强硬立场。11月3日,武穴方面便扣压了瑞昌市租来的采砂船。11月15日,瑞昌市码头镇有人将武穴轮船总公司的客轮“安顺号”快艇劫持到瑞昌市老鼠尾长江边,将其烧毁。11月16~25日,武穴方面封锁了瑞昌市码头镇的港口。双方因采砂引发的纠纷、事件,令人触目惊心。

可见,长江河道采砂活动及其许可、管理,与其河势稳定、防洪安全、通航安全,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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