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地域大气水热状况基本一致,地表相对高差很小的情况下,土地农耕适宜性及其生产力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小地貌条件和人类排渍措施所决定的农田地下水位状况;二是地貌部位和人类排涝能力所决定的涝灾发生可能性与频次;三是中小地貌及人类灌溉设施所决定的土地抗旱能力;四是土壤各种性状对作物生长的影响,即土壤供应与调节水肥气热的能力;五是地貌部位及人类改造活动所形成的土地坡度。故此本课题将土地浅层地下水位埋深(即孔隙潜水水位)、涝灾发生频率、灌溉能力、地面坡度及土壤供应与调节水肥气热能力选作土地评价的参评项目,其中影响土壤调节水肥气热能力的因素很多,如土壤有机质含量、结构、质地、pH值等。同时还选取耕层厚度、有机质含量、浅层夹沙情况及酸碱度作为衡量土壤供应与调节水肥气热能力的次一级参评项目。此外,土地生产力的高低必定要反映到现实农作物产量上去,而农作物产量一方面取决于季单产量,另方面又与熟制有关,因而将耕作熟制现状及主要农作物季单产量列入土地评价时用的重要参照系。各参评项及参照系具体宜耕级别指标如表3-1。
表3-1 武湖地区农业土地资源宜耕级别评价指标表
本章土地评价方法是以农业土地类型为基本评价单元,按照上表中评价项目及其适宜级别指标逐一对号入座,找出每一参评项目所决定的土地类型适宜类或适宜级,然后按照最大限制性原则和限制性综合作用结果原则确定每类型土地的宜耕类别或级别,即当多个参评项目处于不同适宜类别或级别时,土地类型宜耕类级遵循级别最低的一个,若参评项目中处于最低级别的项目有多个,而项目的个数又超过了半数时,则土地类型的级别将再降低一级。此外还要参照生产熟制现状及主要农作物的单产量,若某类型的土地中由于农耕技术或熟化程度等方面的差异,引起了单产水平明显的级别差异,则可将其分属不同的适宜级别。
根据以上评价指标和方法得出的结果如表3-2。
表3-2 武湖农业综合开发区农业土地资源宜耕级别表(www.xing528.com)
续表
评价结果表明,武湖地区除居住、交通工矿等非农业用地外,其他土地资源中,宜耕地与不宜耕地分别占63.6%和36.4%。宜耕地中高质量的宜耕地少,上等宜耕地仅占13.%;中等宜耕地比例大,占75.7%;下等宜耕地占10.4%。影响土地宜耕级别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的是水害及质地不佳为主的土壤性质影响。如中等宜耕地中受涝灾影响的土地有53,400亩,受土壤性质影响的有152,768亩,受灌溉条件影响的39,726亩,分别占中等宜耕地的20.2%、57.8%、7.8%、15.0%;下等宜耕地中,受渍涝严重影响的有29,515亩,受土壤质地影响的有7274亩,分别占下等宜耕地的81.6%的20.1%;不宜耕类中主要是水域,其中常年性水面151,271亩,占不宜耕类的75.6%,滩涂类季节性淹水或过湿地13,305亩,占不宜耕类的6.7%,二者合计占81.3%。其他主要受质地、坡度及灌溉条件的限制。由此可见,武湖农业综合开发区宜耕地面积大,宜耕中等地为主,故发展种植业既有有利条件,又存在巨大潜力。不宜耕类以常年性水面为主,其中84.4%具有水产养殖条件,为本区发展水产养殖业提供了有利条件。从目前利用情况看,宜耕土地无论其宜耕级别如何,几乎都已用于农耕,而且不宜类中的陆地也有不少勉强用于农耕,因而形成了土地农耕利用过泛,妨碍了部分土地最佳利用方式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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