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区湖泊调蓄作用是受本区自然环境条件制约的,其调蓄作用好坏又是影响本区自然环境,尤其是农田生态环境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湖泊调蓄条件的改善应该从区内制约因素中去寻求解决的途径。综上所述,不可否认,长江横贯本区,接纳本区河湖浅流,又源源不断供给沿江两岸工农业用水,故是影响本区湖泊调蓄作用的一个重要因素,但不是改善湖泊调蓄作用的决定因素。根本办法在于退田还湖,湖泊增容,水利工程配套,合理调蓄,科学管理。为了说明问题,先应该指出三峡工程对本区湖泊生态环境的危害。最突出、最根本的是下述两点:一是1—4月或3—4月湖水不能自排,湖内大量贮水,湖区地下水抬升使土壤变坏,长此下去会导致环境质量不断恶化,成为提高农业产量、发展本区经济的限制因素;二是湖水汛期抗旱引江水困难程度加大,也不利于农业增产。
三峡工程兴建后若1—4月或3—4月湖水受抬升约1米的江水顶托而不能自由泄流,再加上本区春季低温阴雨,春汛到来(仅次于夏汛),其中3—5月的降雨量占全年的36%,地表径流占全年的30%~35%,这样,湖区渍涝必然加剧,农田地下水位也会不断上升,一向有“水袋子”之称的沿江平原湖区,此时农业生态环境恶化是可想而知。本区约有低湖田74万亩。许多低湖田地下水位本来就比较高,渍害一直是个大问题,而三峡工程兴建后1—4月或3—4月将水位提高引起湖水位上升进而使湖区土壤潜育化和沼泽化加重。这一问题在后面两章详述。更严重的问题在于破坏了湖区整个农业生态的平衡,乃是湖区农业不能稳产保收的重要原因。
湖泊在以闸坝与长江分隔成为湖泊型水库后湖泊的调蓄往往辅以人为控制,但仍以自排为主,电排为辅;汛期电排,冬春自排,这是符合农业生产需要又行之有效的办法。然而三峡工程兴建后,1—4月或3—4月湖水自排受阻,若采取电排入江,则1—10月或3—10月均为电排时段。那时梁子湖水系樊口排水大闸和电排站的运用就要变成以电排为主,自排为辅了。电排将由现在占全年入江水量的32.4%,上升为将来的64.5%。其多年平均入江水量的不同时段分配,也由现在的1—4月的7.24亿米3,5—10月的7.3亿米3和11—12月的7.97亿米3,变为将来的1—10月的14.5亿米3,11—12月的7.97亿米3。这里暂且不谈社会经济效益问题,就其生态效益而言,所带来的后果是有损于本区农业生产的。可参看梁子湖水系不同水平年1—4月入江水量统计表。其他主要湖泊虽然江水顶托时间不及梁子湖水系长,但3—4月份在较高的江、湖水位夹逼之下,也会有上述同样事态发生,因为三峡工程不论是150米方案,还是180米方案,对湖区冬、春季地下水,及湖区生态环境方面将带来后患。显然180米方案对本区环境质量恶化更敏感,危害最大。只需比较江湖水位变化及其相互关系,尤其是三峡工程兴建后1—4月或3—4月江水位将高于湖水位就十分清楚了。
表4-13 梁子湖水系不同水平年1—4月入江水量统计(单位:亿m3)(www.xing528.com)
本区干旱年份时有发生,而且与枯水年份相伴而至,本区特大干旱之日,正是长江水位处于低水位之时。倘若在枯水年汛期6—9月江水位经三峡工程调节后下降1米,江湖水位的相关关系,就会是江水位比湖、港水位更低,持续时间更长,这种情景将导致因过度围垦而调蓄功能降低、抗旱能力减弱的湖泊贮水、供水更为困难。从现状来看,由于有长江可靠水源,湖区抗旱条件优于排涝条件,一般是“旱年大丰收,涝年大减产”。即使在正常年景,鉴于本区径流量总的来讲不够富裕,故一般湖区在农业用水高峰期(6—8月)也要引江水灌溉。之所以能引江水,是因为通常江水位高出湖港水位2~4米,故完全可引江水自流灌溉。总之,江水是本区枯水年份供水的重要来源。如新洲县滨江平原湖区平水年要引江水约0.27亿米3,鄂城县要引江水约0.28亿米3,黄梅县每年至少缺1亿米3以上水量,若遇旱年缺水更为严重。广济县自1962—1984年,有19年引江水,共计7.4亿米3,年均为0.4亿米3,1985年引江水近2亿米3。据不完全统计,沿江各县多年平均引江水约3亿米3以上。主要是6—8月的农业灌溉用水,若本区出现上述状况,与前述长港和涨渡湖区枯水年6—9月外江水位降低1米后的情况相比,那种“不怕旱,只怕涝”的局面将会改变为一种“既怕涝,又怕旱”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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