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歌
民歌是民间歌曲的简称,它是广大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因其具有集体创作、口传心授、民间传播等特点,一直是人民群众表达情感、交流生存经验、改善劳动状态的主要方式。明清时期,民歌这一称谓并未出现,但事实上,各种不同的民歌形式继承了历代传统,在这一时期获得了空前的发展。明代以来,商品经济发展迅速,人民群众对音乐娱乐活动的需求日益增多,民间音乐活动频繁且广泛地开展起来,封建时代末期的种种社会及生活矛盾又为音乐创作和表演提供了丰富的题材,带动了民间歌曲发展的热潮。
明中叶以后,城乡中小曲、山歌、号子等各种民歌十分兴盛,受到当时许多文人的重视,纷纷对其进行收集和整理。如明代文学家、戏曲家冯梦龙编著了《挂枝儿》和《山歌》两部时调小曲集,前者收录了435首作品,后者是前者的姊妹篇,收录有歌曲383首,两者是仅存的时调专辑。此外,明代重要的民歌集还有《驻云飞》《玉谷调簧》《盛世新声》《词林摘艳》等。
清代重要的民歌集有李调元辑解的《粤风》、华文彬编的《借云馆小唱》、王廷绍编的《霓裳续谱》、华广生编的《白雪遗音》等,这些民歌集对民歌的保存与传承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其中《粤风》是清代著名戏曲理论家李调元在前人采编的《粤风续九》的基础上进一步采集和整理而成的,除汉语情歌外,还收录了部分瑶歌、假歌、壮歌等,具有珍贵的历史研究价值。
这一时期的民歌反映的生活题材十分广泛。有些表现青年男女之间的真挚爱情,有些突出描绘人民大众的悲苦生活,还有一些民歌对农民起义斗争进行了描述,展现出备受压迫的人民痛斥剥削、勇于抗争的精神。
(二)小曲(www.xing528.com)
小曲,又称“俗曲”“时尚小令”“小调”“时调”“杂曲”等,盛行于明清时期,是在各地民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城镇市民的歌唱形式,多用乐器伴奏,添加过门。因其与戏曲相比形式较短小,故称为“小曲”。明清小曲类型较为多样,有的小曲中间夹有说白或帮腔,有的是多个小曲连成一套使用,有的由某些曲调产生多种变化,或将一曲的前后部分分开运用。小曲所用的伴奏乐器十分多样,且富于变化,一般南方以琵琶、弦子、月琴、檀板等乐器为主,风格多繁丽妩媚;北方则常用三弦、四胡、坠琴、八角鼓、轧筝等乐器,风格较为高亢质朴。明清时期小曲的发展对说唱音乐和戏曲音乐的成熟也产生过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琴歌
琴歌,即抚琴而歌,是指用古琴伴唱的歌曲。琴歌自古就是民间音乐的产物,其盛行为明清时期的音乐增添了新的色彩。汉魏时代,乐器种类有限,琴、瑟等弦乐器作为我国古代重要的乐器种类,担任了器乐演奏和声乐伴奏等多种功能,在相和歌和清商乐的乐队中,琴就已经是重要伴奏乐器之一。《琴史·声歌》中曾写道:“歌则必弦之,弦则必歌之。”《论语·阳货》中也有“子之武城,闻弦歌之声”的记载,证实了琴在古代伴奏乐器中的重要地位,但那时琴歌的曲谱并没有流传下来。现存最早的琴歌当属南宋时期姜夔的《古怨》和陈元靓《事林广记》中的《黄莺吟》两曲。自明清开始,出现了专门刊录琴歌的谱集,如明代的《浙音释字琴谱》《太古遗音琴谱》《重修真传琴谱》等,清代的《东皋琴谱》《松风阁琴谱》等,曲调大多具有浓厚的吟诵性。
琴歌的曲式结构多种多样,有仅一段小曲的“只曲”形式,如《渔歌调》《黄莺吟》等;有三段以上的中型曲子,如《阳关三叠》《伯牙吊子期》等;也有接近20段的大曲,如《胡笳十八拍》等。琴歌反映的内容也十分丰富,如描写纯真爱情的《长相思》,描写真挚友情的《伯牙吊子期》,描写离愁别恨的《凤凰台上忆吹箫》,描写游子思乡的《平沙落雁》,还有同时描写塞外草原民歌的开阔豪放和蔡文姬矛盾、不安的痛苦心情的《胡笳十八拍》等。这些都是我国音乐文化宝库中的经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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