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验法
测验法主要以笔试的形式进行,是考核、测定学生成绩的基本方法。它适用于对学生学习文化科学知识的成绩评定。测验的优点是能在同一时间内用同一试卷测验众多的对象,收集大量可供比较研究的宝贵资料,它不仅简便易行、运用广泛,而且结果也比较可靠。但测验也存在局限性,如难以测定学生的智力和行为技能等。
1.客观题评价法与主观题评价法
客观题评价法指问题给出较为明确,答案唯一,可较为客观地评分的一类测验(如例1)。主观性评价法指要求学生针对问句或陈述句,用自己的语言写成较长的答案,允许学生自由表达观点,但要求言之有理的一类测验(如例2)。大多数学业成绩测验结合运用这两种题型。
例1 (2017全国Ⅰ卷高考文综题)国内生产总值(GDP)表示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内所生产的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价格总和。下列计入中国GDP的产品或劳务是( )
A.北京厨师为家人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
D.外国某企业在武汉工厂生产的空调和冰箱
例2 主观题(2017全国Ⅰ卷高考文科综合题)
①《中国诗词大会》是传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成功案例,运用文化生活知识说明其成功的原因。
2.表现性测验评价法
表现性测验评价法是指教师让学生在真实或模拟的生活环境中,运用先前获得的知识解决某个新问题或创造某种东西,以考查学生知识与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实践、问题解决、交流合作和批判性思考等多种复杂能力的发展状况。表现性评价的根本目的在于考查学生将知识和理解转化为实际行动的能力。学生能够背诵课堂规则,并不意味着他们在课堂环境里能够执行课堂规则;学生能够写出一连串确保实验安全的操作步骤,但这并不意味着在特定的环境里,他们就能够真正地展示这种操作技能。
表现性测验指的是客观测验以外的一类以行动、作品、表演、展示、操作、写作、制作等真实的表现来展示学生口头表达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思维能力、随机应变力、想象力、创造力、实践能力及学习成果与过程的测验(评价方法)。表现性测验在学生学业考评过程中常用的测验题型与方式有口头测验、辩论、短文题考试、写作测验、过程反应题、实验操作等。表现性测验的类型丰富多彩,且因不同的学科而有所区别。
表8-4 贵州省小学生(5~6年级)表现性测验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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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说明:1.评价的具体内容抽签决定。
2.先分项评分,计算总分以后确定等级。90分以上为特优,80~89分为优秀,70~79分为良好,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待及格。
(二)调查法
调查法是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为进行学生成绩评定收集资料的方法。了解学生的学习态度、方法和习惯需要调查,但调查易带主观性,掌握的情况也可能不全面,其结果常有误差,所以调查时对资料要认真分析,并只能把它作为辅助的方法。
调查一般通过问卷、交谈等形式进行。问卷是通过预先设计好的调查题要求学生笔答以获取有关评价资料的方法。问卷要简明扼要,只提出问卷者希望知道的问题;进行问卷调查要给答卷人对所问之题以自由评论和自由选择的条件;问卷所获的资料要经过统计和分析才能科学地利用。交谈是了解学生学习的兴趣、需要、态度和课后学习情况的一个重要方法。交谈需要安排一定的时间,交谈要有准备,即使短暂的交谈也要有的放矢。
(三)观察法
观察法是直接认知被评价者行为的最好方法。日常行为观察法是指在平时对学生的各项学习活动行为表现的观察记录,并由此大致判断学生达到某种等级水平的办法。比如:情感领域教育目标的测评不能像认知领域那样要求学生给出最高表现,也没有标准答案,影响因素较为复杂,学生在情感领域的发展水平总是表现在外部行为、习惯上,因而可用观察法来测评学生情感领域的发展水平。它适用于在教学中评价那些不易量化的行为表现(如兴趣、爱好、态度、习惯与性格)和技能性的成绩(如唱歌、绘画、体育技巧和手工制成品)。但被观察者知道他被人观察时,他的行为便不同于平常,因而观察的结果并不完全可靠。为了提高观察的可靠性与精确度,一方面应使观察经常化,用日志或报告形式记录一些学生的行为或逸事,使评价所依据的资料更全面;另一方面可采用等级量表,力求观察精确。
行为日志或逸事报告[15],一般都用来记录学生有意义的或异常的行为表现。观察者应如实描述行为的发生经过,并做简要的解释、说明。行为日志,可以由教师为全班学生专备一个本子,每个学生占若干页,以记录其突出的行为表现。行为日志由教师保管,逸事报告则需交教导处,供研究学生工作之用。
图8-1 逸事报告
(四)苏格拉底研讨评定法
苏格拉底研讨评定法[16]是美国芝加哥哲学研究所所长莫蒂默·阿德勒(Mortimer Adler)提出的。它把学生在“班级参与”和“课堂讨论”中的表现作为学生学业成绩评定的一部分。但是对于班级参与和课堂讨论,它又有特别的要求,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让学生学会更有成效地思考并为自己的见解提出证据。在传统的课堂讨论中,教师既是讨论问题的提出者,又是讨论方向的引导者,主导着整个讨论的过程;而学生在这种形式下,自然没有多少表现的机会,参与讨论也成了念一些材料或者背一段“发言稿”,这明显与苏格拉底式问题研讨相违背。
苏格拉底式研讨评定法需要遵循以下步骤:第一,明确教育结果;第二,选定研讨采用的文本;第三,教师提出一个起始问题;第四,选择记录研讨过程的方式或设计简明的记录表;第五,以多种方式完成评价。可见,苏格拉底式研讨评定法不仅是一种评定的有效方法,更提供了一种课程和教学改革的思路。把课程、教学和评价进行统整,使它们融合为一个有机整体,这种思路,也是当前各种质性评定方式的共同趋势。
(五)档案袋评价法
档案袋评价法也称为成长记录评价法,是在20世纪80年代西方中小学评价改革运动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质性评价方式,它是指教师和学生有意地将各种有关学生表现的材料收集起来,并进行合理的分析与解释,以反映学生在学习与发展过程中的努力、进步状况或成就。[17]成长记录袋可以说是记录了学生在某一时期一系列的成长故事,是评价学生进步过程、努力程度、反省能力及其最终发展水平的理想方式。它的重要意义在于个性化地关注学生的成长过程,使学生在体验成功、感受进步中得到激励。该方法的效果比较明显,因为学生的积极性高,每个学生都有一个档案袋,他们都以此努力提高自己,使自己尽可能地得到表扬和被记录。在整个过程中,学生通过相互比较,相互激励,共同提高。档案袋评价的基本特征有:档案袋的基本成分是学生的作品,而且数量很多;作品的收集是有意而不是随意的;档案袋应提供给学生发表意见和对作品进行反省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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