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德育过程的规律,可以从学生品德形成的内部结构、品德发展的内部动力、品德发展与外部环境的关系,以及品德形成和发展的历程等几个方面来进行。
(一)德育过程是培养学生知、情、意、行的过程
心理学的研究表明:任何一种品德都包含知、情、意、行等心理成分,思想品德的完整的内部结构是这几个因素的“合金”。只有当它们都得到相应的发展,才能形成某种思想品德。
知,即道德认识,是指人们对社会道德现象与道德行为规范的理解,表现为一个人的道德思想。道德认识在思想品德结构中起着重要作用。认识是行动的先导,道德认识是产生相应的道德情感和指导道德行为的思想基础。道德认识的升华就是道德信念。道德信念能使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坚持自己正确的认识,而不为任何外在力量和内在困难所左右。道德信念是推动人们道德行动的巨大动力,是由知到行的连结点。
情,指道德情感,是指人们根据道德认识对别人和自己的言行进行评价时所产生的内心体验。例如,对善良美好的道德行为产生敬仰和喜爱;对不道德行为产生厌恶和憎恨。道德情感在品德形成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它能推动人们对某一事物或行为表示赞成或反对、追求或舍弃。一个人如果对周围的事物和别人的行为漠不关心,缺乏必要的情绪体验,他自己的行为就不可能是非分明,他的道德认识也往往停留在口头上,不能转化为相应的道德信念和道德行为。因此,在德育过程中,要重视培养学生丰富、深刻而稳定的道德情感。
意,即道德意志,是指人们为实现一定的道德行为去克服困难、排除干扰所做出的自觉而顽强的努力。它是克服困难、调节行为的精神力量。坚强的道德意志表现为:在确定道德行为时,能以道德动机战胜非道德动机;在实践道德行为时,能排除各种干扰,使道德行为自觉地、一贯地坚持到底。意志坚强的学生能经受住各种考验,坚持履行正确的道德规范。而意志薄弱者在行为上缺乏毅力,一遇困难则动摇退却,在品德修养上进展缓慢且易于反复。所以,在德育过程中,要重视对学生道德意志的培养。
行,指道德行为,是指人们在一定的认识、情感、意志的支配下为了履行道德义务而对社会与他人所做的外部反应活动。当人们的这种外部反应活动按照一定的模式形成稳定的自动化的道德行为体系时,就变成道德习惯。道德行为习惯是衡量人们思想觉悟高低和道德品质完善程度的根本标志。在德育过程中要重视道德行为习惯的培养,教育学生言行一致。
在思想品德形成过程中,知、情、意、行彼此联系、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其中,知是基础,行是关键,由知到行的转化是思想品德形成的基本问题,它需要情和意的调节作用。因此,在德育过程中,教育者对构成思想品德的各个要素的培养都不能有所偏废。“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持之以恒”的教育经验较全面地反映了德育过程的特点。
在德育实践中,应将知、情、意、行中的哪个方面作为德育的开端呢?一般来说,德育过程是从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开始,沿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最后形成道德习惯的路线发展。但是,由于知、情、意、行诸因素之间具有相对独立性和互相渗透作用,以及学生的品德面貌各不相同等,德育活动并非都必须沿上面顺序进行或必须以某个要素作为教育的开端。也即是说,德育过程可以有多种开端。有时可以先“晓之以理”,从提高学生认识开始,使其先有是非善恶标准,在此基础上陶冶其情操,指导其实践。有时可以先“动之以情”,由他们情感的变化引起思想上的矛盾斗争,对事物进行重新认识,进而付诸行动。还可以从“导之以行”“炼之以志”开始,在指导行动、磨炼意志的过程中,提高他们的认识,增强他们的感情。我国有的学者认为,在实际的教育工作中究竟以哪个方面作为教育的开端,需要进行具体的分析。[2]首先,要根据学生思想品德的实际情况、各品德要素发展的水平,选择最薄弱、最需要发展、最能奏效的方面作为教育开端。其次,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个别差异,选择不同开端,确定不同的教育重点。再次,要考虑教育者的条件。教育者在德育过程中要发挥自己之所长,采取有效的教育形式,以争取教育的良好效果。总之,在培养学生知、情、意、行的过程中,要从实际出发,不能将教育过程模式化。
(二)德育过程是促进学生思想内部矛盾斗争的过程,是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的过程
把社会的思想、道德规范转化为个体的思想品德,是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外部教育影响作为条件是不可缺少的,但外部教育影响又必须通过主体的心理内部矛盾起作用。因此,德育过程应当将教育和自我教育结合起来。(www.xing528.com)
思想品德作为个体现象,必须依赖个体的心理活动,依赖于内部的心理矛盾运动。任何外界的教育影响,都要通过学生早先形成的思想(心理)状态而发生作用。因此我们应当把学生思想品德的形成看成是学生自己对道德行为准则的理解和执行过程,而且是学生自身思想(心理)内部矛盾的斗争转化过程。这种内部矛盾就是学生对当前德育要求的反映与现有品德发展水平之间的矛盾。正是这一矛盾构成了思想品德发展的动力。在德育过程中,教育者的任务是自觉地运用矛盾运动的规律,促进学生的思想矛盾运动,推动他们的思想品德向着教育者所期望的方向发展。
当然,在促进学生思想内部矛盾斗争方面,应当充分发挥教育者的主导作用,同时也不可忽视受教育者的主观能动性。学生思想品德面貌是教育者施加外部影响和学生内部主观能动作用相互制约的“合力”的反映和表现。只有把教育者的教育和学生的自我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取得较好的教育效果。学生的自我教育是指学生为了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而进行的自觉的思想转化和行为控制的活动,它是在外部教育的影响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主要由自我评价能力和自我调控能力构成。学生的自我教育能力对于他们的思想品德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可以使学生在已有思想品德的基础上,形成新的思想品德。同时,学生一旦形成某种稳定的思想品德,就可以不受外界环境的影响,而由自己的思想、情感、意志等决定自己的行为。
总之,在德育过程中,教育者要重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自我教育的作用。没有自我教育,就没有真正的教育。当然,重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不能忽视教育者的教育,相反,需要教育者具有更强的责任感和更高的教育艺术水平。教育影响优于环境的自发影响,不仅在于它是有目的、有方向性的影响过程,而且在于它能自觉地运用学生心理内部矛盾运动的规律,促使学生不断地进行自我教育。因此,在德育过程中,教育与自我教育二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
(三)德育过程是学生在活动和交往的基础上形成思想品德的过程
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的产生和发展离不开一定的社会条件。人们的思想品德的形成也离不开一定的社会实践活动。学生接受外界的教育和影响,认识人与人、人与集体及人与社会之间的道德关系,是在与人们交往的各种实践活动中进行的。这是因为,外界各种教育因素只有跟学生本身的需要和思想、感情发生关系时,学生才能够接受这些教育和影响。正是人际交往和实践活动把学生主观的思想感情和客观的教育联系起来,成为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基础。
在学校里,学生活动和交往的形式是各种各样的,主要有学习、劳动、游戏、各种文艺体育活动等,这些活动都具有教育性。当然这些活动的教育作用并不会自发地得到发挥。它们能否真正发挥教育作用,还需要教育者有意识地加以组织。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他们的主导活动是学习活动,主要的交往对象是教师和同学,学生主要是在教学过程中学习和掌握社会的政治观点、思想体系、法律和道德规范。因此,教学是学校德育的基本途径。学校德育应当特别重视学习活动的组织。不过我们也要注意,除教学以外,班会、校会、团队活动、生产劳动、参观访问、社会实践活动等都是学校德育不可忽视的途径。学校德育应自觉而充分地利用这些活动的教育力量来促进学生思想品德的发展。
(四)德育过程是一个长期的塑造与改造相结合的过程
塑造教育是为培养学生新的品质,也即形成某种稳定的个性特征而施加的道德影响。这是一个长期而反复的过程。不能认为学生按照教育者的要求完成了某一道德行为,就认为已经形成了相应的道德品质。只有当他长期反复地完成某种行为,以至这种行为成为他经常的稳固的特征时,才能说他已经形成了这方面的道德品质。改造教育则是为纠正学生的一些错误思想观点和不良行为品质而对学生施加的道德影响。在德育过程中,应当将塑造和改造结合起来,同时坚持以塑造为主。这是因为青少年学生思想中积极因素是主流,就是存在消极因素,也由于他们的世界观尚未定型,具有很大的可塑性而应强调塑造的一面。当然,改造作为德育的手段也不应轻视它的作用。
根据德育过程具有长期性、反复性的特点,教师在进行教育工作时就要有耐心和信心,不能“毕其功于一役”,不能采取突击解决问题的办法,而应将教育贯穿于各种教学和各项活动之中。同时还要注意防微杜渐,正确认识和对待学生思想行为上的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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