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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原理:教育内容的体现

时间:2023-11-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学校教育内容的构成是以一定的外在存在形式体现出来的,学校课程就是其外部存在形式。课程也是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的实际体现物。严格地说,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本身并不直接构成教学过程的现实要素,它们必须借助课程而进入教学过程。具体地说,课程就是各级各类学校为了实现培养目标而规定的学习科目及其目的、内容、范围、分量与进程的总和。

教育原理:教育内容的体现

学校教育内容的构成是以一定的外在存在形式体现出来的,学校课程就是其外部存在形式(即体现物)。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的具体内容必须借助课程计划、课程标准、教科书才能得以存在。课程也是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的实际体现物。严格地说,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本身并不直接构成教学过程的现实要素,它们必须借助课程而进入教学过程。

什么是课程?关于课程的内涵,现在主要有三种看法:一是“学科”说,认为课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课程指所有学科的总和或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的各种活动的总和,狭义的课程指一门学科;二是“进程”说,认为课程是一定学科有目的有计划的教学进程,不仅包括科学内容、教学时数和顺序安排,还包括规定学生必须具有的知识、能力、情感、品德等的阶段性发展要求;三是“教学内容”说或“总和”说,将列入教学计划的各门学科和它们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开设顺序等总称为课程。[6]英文中课程一词是Curriculum,最早出现在英国教育家斯宾塞写的《什么知识最有价值》中,它是从拉丁语“Currere”(跑道)一词派生出来的。根据这个词源,最常见的课程定义是“学习的进程”,简称“学程”。(www.xing528.com)

综合中外各种认识,我们可以将课程定义如下:课程是指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学内容(含学科、活动等)的总和及进程安排。具体地说,课程就是各级各类学校为了实现培养目标而规定的学习科目及其目的、内容、范围、分量与进程的总和。在我国,课程具体体现为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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