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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的性质及作用

时间:2023-11-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教师职业是一种专业性职业尽管人们对教师专门职业论有过争议,但目前对教师专业属性已基本上达成共识。关于一门职业是否被称为专业,并不仅仅以学历或对业务提出一定的要求为标准。教师职业具有上述特点,因此,教师职业是一种专门性职业,教师是专业人员。(二)教师职业是以促进人的发展为职责的职业教师所从事的是有目的、有计划、系统的教育活动。但必须看到,高科技无法取代教师的独特作用。

教师职业的性质及作用

(一)教师职业是一种专业性职业

尽管人们对教师专门职业论有过争议,但目前对教师专业属性已基本上达成共识。关于一门职业是否被称为专业,并不仅仅以学历或对业务提出一定的要求为标准。它是由与职业性质相关的综合性要求决定的,被公认的核心要素包括三个方面的规定:首先,作为专业的职业必须有专业理论知识作为依据,有专门的技能做保证。即从事专业工作的人员在任职前必须接受过规定的专业教育。其次,作为专业的职业属于公共事业,要维护服务者的利益,遵守职业道德。再次,作为专业的职业,在本行业内具有专业性的自主权。如对从业人员的聘用、解职、与专业业务相关的权利(如医生的处方权)不受专业外因素的控制。其表现形式有:专业工作者必须有专业资格证书,入职、聘用、解职有严格而具体的规定,专业内部有不同的职称以标志专业水平的差异,职称的晋升需经过专家评审等等。教师职业具有上述特点,因此,教师职业是一种专门性职业,教师是专业人员。在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国际标准职业分类》中,教师被列入了“专家、技术人员和有关工作者”的类别中。我国国家统计局和国家标准局1986年发布的《国家标准职业分类与代码》中,各级各类教师被列入“专业、技术人员”这一类别。《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把“教师”界定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并相继颁布了《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2000年),通过资格认定来体现教师专门职业的要求。

(二)教师职业是以促进人的发展为职责的职业(www.xing528.com)

教师所从事的是有目的、有计划、系统的教育活动。以促进人的发展为直接目的是教育区别于其他社会领域的根本特征。新生一代的成长期是在教师团体的直接教育下度过的。当今,信息化社会日渐形成,人们可以通过各种媒体和高科技手段获取信息。但必须看到,高科技无法取代教师的独特作用。无论是信息的丰富性、生动性,影响的针对性,还是教师的随机应变能力,都是人(教师)之外的因素所无法替代的。正如康德所说:“人唯有凭借教育才能成为人。人绝非人所创造的教育以外的产物。确切地说,人唯有凭借人,亦即唯有凭借受过教育的人才可能受教育。”[10]社会越发达,越需要高素质的教师来培养高水准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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