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教育目的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是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在中国的具体化。正如前文所言,教育目的应从层次目的体系来理解,教育目的是一个由教育方针、教育目的、培养目标、课程目标、学段目标、单元教学目标和课时教学目标等部分构成的目的体系。在这个层次体系中,从上位层次的教育方针到下位层次的课程教学目标是一个逐层具体化的过程;反过来,从课时教学目标到教育方针是一个逐级达成的过程。
(一)教育方针
我国现行的教育方针即上文提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的表述。
现行教育方针是我国当前教育发展与人才培养的最高行动指针,它由三个部分构成:
一是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这一指导思想从根本上规定了我国教育的性质及发展方向,即我国的教育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教育,教育应当为当前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
二是教育目的。我国现行教育方针中蕴含了教育目的,即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是实现教育目的的根本途径。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是实现教育目的的根本途径之一。要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还必须实施全面发展的教育,全面发展的教育由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等组成。实施全面发展的教育也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途径。
(二)教育目的
教育目的也即国家教育目的,是国家对各级各类教育所要培养的人才质量规格的预期和设想。现行国家教育目的表述为: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与接班人。该教育目的包括两个部分:
一是教育所要培养的人的社会价值规定,也就是对受教育者将来社会地位和作用的规定,指明受教育者要承担和发挥的社会功能。我们所要培养的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社会主义社会是要消灭阶级的社会,人人都是国家的主人,人人都应该成为劳动者。“建设者和接班人”实质上是劳动者,是对“劳动者”的具体提法,体现对劳动者不同角度的具体要求。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角度上看,劳动者应该是合格的建设者;从社会主义事业的角度上看,劳动者又应当是接班人。我们不应当理解为培养具有不同社会价值的两种人,把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要求人为分割开来、对立起来。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劳动者包括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两者只存在社会分工的不同。
二是教育所要培养的人的素质结构,即人才的质量标准。我们的教育所要培养的是“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个人的全面发展实质上就是全面发展其才能,就是全面发展个人的一切能力。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也指出,全面发展的人是“各方面都有能力的人,即通晓整个生产系统的人”。[44]马克思和恩格斯主要是从生产劳动者的角度、从劳动能力的角度对人的全面发展做出界定。从教育学的角度,依据现实的社会历史条件,“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可以理解为:①从发展的范围来看,人的全面发展包括身体和心理两个方面,是品德、智力、体质、审美能力、劳动技能等人的基本素质都受到培养和训练,得到提高和发展。②从发展的程度水平来看,是上述各方面素质都得到较好的发展,达到一定的水平,而不产全知全能。这种发展水平,既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也能满足个人工作和生活的需求。③从发展的性质来看,人的全面发展应当是自由的发展,符合主体的内在要求,是积极主动的发展,而不是强制的、违反主体意愿的发展。④从发展的结构来看,人的全面发展应当是和谐的发展,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素质并非杂乱无章的简单累积与拼凑,更不是相互矛盾的,而是各方面素质的和谐统一。⑤从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关系上看,人的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是相互依赖、相辅相成的。全面发展不等于平均发展,不等于不要个性,而应当是全面发展基础上的个性自由发展。[45]
(三)学校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是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的学校或专业所要培养的人才的具体质量规格,是教育目的在各级各类学校的具体化。当前,我国学校培养目标可分为高等教育培养目标(主要体现为专业培养目标)、高中培养目标、初中培养目标、小学培养目标和幼儿园培养目标。这里主要分析基础教育阶段的培养目标。
2001年教育部颁发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要求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义务教育的课程目标(即培养目标)重申了《纲要》所确定的课程目标,即要使学生:
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
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
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
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
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提出,普通高中教育应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所确定的基础教育培养目标,它特别强调学生能够:
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自觉维护国家尊严和利益,继承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弘扬民族精神,有为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做贡献的志向与愿望;
具有民主与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自觉行使公民的权利,履行公民的义务,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具有社会责任感;
具有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掌握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会收集、判断和处理信息,具有初步的科学与人文素养、环境意识、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具有强健的体魄、顽强的意志,形成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审美情趣,初步具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职业意识、创业精神和人生规划能力;
正确认识自己,尊重他人,学会交流与合作,具有团队精神,理解文化的多样性,初步具有面向世界的开放意识。
这次新课程改革提出的基础教育培养目标与以往相比有重大的突破和转变,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思想和时代精神。
首先,教育价值取向发生了重大转变,改变了以往过于强调社会本位的价值取向,以学生为核心,从学生发展的视角,对学生在与自我、自然和社会交互作用中所必需的素养进行了规定。在这些目标中,既有对学生社会性发展的要求,也有关于学生自我成长的要求,还有学生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要求。例如,社会性发展——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关注自然——具有初步的环境意识。
其次,对学生的发展要求进行了新的界定。以往的培养目标过于强调把“基础知识和基础技能”作为学生一项发展的重要指标,而且“双基”是从学科逻辑的角度提出的,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教师以制造“知识容器”的方式让学生掌握全部的知识和技能。新课程将“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重新界定为“适应终身学习和终身发展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与方法”,即那些有助于学生在不同情况下不断学习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与方法需要学生掌握,而那些纯学术化或专业化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不再强求所有学生学习和掌握。由此不难看出,新课程的培养目标是基于谋求所有学生的发展而确定的,它不再是单纯为了培养某一类专业人员。
再次,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提出了一些新的发展目标。当代社会发展对未来人才的成长提出诸多新的要求,新一轮的课程改革将这些要求转化为培养目标,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例如,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强调科学与人文素养,关注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等等。
(四)课程目标
课程目标是对学生学习某门课程后所应形成的各种素质的预期。课程作为教育内容及其组织,是学校教育活动的基本单元。在新课程改革中,课程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义务教育课程,小学阶段以综合课程为主,初中阶段设置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高中以分科课程为主。在初中阶段,主要设置了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科学、历史与社会、体育与健康、艺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课程目标是学校培养目标的具体化,不同的课程有着不同的课程目标,学校培养目标的实现依赖于所有课程目标的实现以及课程目标之间的融合与协调。(www.xing528.com)
以语文课程为例,其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目标为:①在语文学习过程中,培养爱国主义感情、社会主义道德品质,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②认识中华文化的丰厚博大,吸收民族文化智慧。关心当代文化生活,尊重多样文化,吸取人类优秀文化的营养。③培植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养成语文学习的自信心和良好习惯,掌握最基本的语文学习方法。④在发展语言能力的同时,发展思维能力,激发想象力和创造潜能。逐步养成实事求是、崇尚真知的科学态度,初步掌握科学的思想方法。⑤能主动进行探究性学习,在实践中学习、运用语文。⑥学会汉语拼音。能说普通话。认识3500个左右常用汉字。能正确工整地书写汉字,并有一定的速度。⑦有独立阅读的能力,注重情感体验,有较丰富的积累,形成良好的语感。学会运用多种阅读方法。能初步理解、鉴赏文学作品,受到高尚情操与趣味的熏陶,发展个性,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能借助工具书阅读浅易文言文。九年课外阅读总量应在400万字以上。⑧能具体明确、文字通顺地表述自己的意思。能根据日常生活需要,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写作。⑨具有日常口语交际的基本能力,在各种交际活动中,学会倾听、表达与交流,初步学会文明地进行人际沟通和社会交往,发展合作精神。⑩学会使用常用的语文工具书。初步具备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以数学课程为例,其义务教育阶段课程目标为:获得适应未来社会生活和进一步发展所必需的重要数学知识(包括数学事实、数学活动经验)以及基本的数学思想方法和必要的应用技能;初步学会运用数学的思维方式去观察、分析现实社会,去解决日常生活中和其他学科学习中的问题,增强应用数学的意识;体会数学与自然及人类社会的密切联系,了解数学的价值,增进对数学的理解和学好数学的信心;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情感态度和一般能力方面都能得到充分发展。具体要求如下:①知识与技能。经历将一些实际问题抽象为数与代数问题的过程,掌握数与代数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并能解决简单的问题;经历探究物体与图形的形状、大小、位置关系和变换的过程,掌握空间与图形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并能解决简单的问题;经历提出问题、收集和处理数据、做出决策和预测的过程,掌握统计与概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并能解决简单的问题。②数学思考。经历运用数学符号和图形描述现实世界的过程,建立初步的数感和符号感,发展抽象思维;丰富对现实空间及图形的认识,建立初步的空间观念,发展形象思维;经历运用数据描述信息、做出推断的过程,发展统计观念;经历观察、实验、猜想、证明等数学活动过程,发展合情推理能力和初步的演绎推理能力,能有条理地、清晰地阐述自己的观点。③解决问题。初步学会从数学的角度提出问题、理解问题,并能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解决问题,发展应用意识;形成解决问题的一些基本策略,体验解决问题策略的多样性,发展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学会与人合作,并能与他人交流思维的过程和结果;初步形成评价与反思的意识。④情感与态度。能积极参与数学学习活动,对数学有好奇心与求知欲;在数学学习活动中获得成功的体验,锻炼克服困难的意志,建立自信心;初步认识数学与人类生活的密切联系及对人类历史发展的作用,体验数学活动充满着探索与创造,感受数学的严谨性以及数学结论的确定性;形成实事求是的态度以及进行质疑和独立思考的习惯。
以上四个方面的目标是一个密切联系的有机整体,对人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们是在丰富多彩的数学活动中实现的。其中,数学思考、解决问题、情感与态度的发展离不开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同时,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必须以有利于其他目标的实现为前提。
新课程改革以促进学生的发展为宗旨,着眼于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确立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改变了原有课程目标过于注重学生掌握知识与技能的倾向。
(五)学段目标
学段目标是对某一学段学生学习某门课程后所应形成的具体素质的设想,是课程总目标的具体化。在义务教育阶段,各门课程的学习划分为多个学段。以语文课程为例,共划分为四个学段:第一学段(1~2年级)、第二学段(3~4年级)、第三学段(5~6年级)、第四学段(7~9年级)。
以语文第四学段即初中学段为例,其学段目标为:
(1)识字与写字。能熟练地使用字典、词典独立识字,会用多种检字方法。累计认识常用汉字3500个,其中3000个左右会写;在使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的基础上,学写规范、通行的行楷字,提高书写的速度;临摹名家书法,体会书法的审美价值。
(2)阅读。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养成默读习惯,有一定的速度,阅读一般的现代文每分钟不少于500字;能较熟练地运用略读和浏览的方法,扩大阅读范围,扩展自己的视野;在通读课文的基础上,理清思路,理解主要内容,体味和推敲重要词句在语言环境中的意义和作用;对课文的内容和表达有自己的心得,能提出自己的看法和疑问,并能运用合作的方式,共同探讨疑难问题;在阅读中了解叙述、描写、说明、议论、抒情等表达方式;能够区分写实作品和虚构作品,了解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文学样式;欣赏文学作品,能有自己的情感体验,初步领悟作品的内涵,从中获得对自然、社会、人生的有益启示。对作品的思想感情倾向,能联系文化背景做出自己的评价;对作品中感人的情境和形象,能说出自己的体验;品味作品中富于表现力的语言;阅读科技作品,注意领会作品中所体现的科学精神和科学思想方法;阅读简单的议论文,区分观点与材料(道理、事实、数据、图表等),发现观点与材料之间的联系,并通过自己的思考,做出判断;诵读古代诗词,有意识地在积累、感悟和运用中,提高自己的欣赏品味和审美情趣;浅易文言文,能借助注释和工具书理解基本内容。背诵优秀诗文80篇;了解基本的语法知识,用来帮助理解语言上的难点;了解常用的修辞方法,体会它们在课文中的表达效果。了解课文涉及的重要作家作品知识和文化常识;能利用图书馆、网络搜集自己需要的信息和资料;学会制订自己的阅读计划,广泛阅读各种类型的读物,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260万字,每学年阅读两三部名著。
(3)写作。写作时考虑不同的目的和对象;写作要感情真挚,力求表达自己的独特感受和真切体验;多角度地观察生活,发现生活的丰富多彩,捕捉事物的特征力求有创意的表达;根据表达的中心,选择恰当的表达方式。合理安排内容的先后和详略,条理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意思。运用联想和想象,丰富表达的内容;写记叙文,做到内容具体;写简单的说明文,做到明白清楚;写简单的议论文,努力做到有理有据;根据生活需要,写日常应用文;能从文章中提取主要信息,进行缩写;能根据文章的内在联系和自己的合理想象,进行扩写、续写;能变换文章的文体或表达方式等,进行改写;有独立完成写作的意识,注重写作过程中搜集素材、构思立意、列纲起草、修改加工等环节;养成修改自己作文的习惯,修改时能借助语感和语法修辞常识,做到文字通顺。能与他人交流写作心得,互相评改作文,以分享感受,沟通见解;能正确使用常用的标点符号;作文每学年一般不少于140万字,其他练笔不少于1万字。45分钟能完成不少于500字的习作。
(4)口语交际。能注意对象和场合,学习文明得体地进行交流;耐心专注地倾听,能根据对方的话语、表情、手势等,理解对方的说话观点和意图;自信、负责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做到清楚、连贯、不偏离话题;注意表情和语气,使说话有感染力和说服力;在交流过程中,能根据需要调整自己的表达内容和方式,不断提高应对能力;讲述见闻,内容具体,语言生动。复述转述,完整准确、突出要点;能就适当的话题做即席讲话和有准备的主题演讲,有自己的观点,有一定说服力;课堂内外讨论问题,能积极发表自己的看法,有中心、有条理、有根据。能听出讨论的焦点,并有针对性地发表意见。
(5)综合性学习。能自主组织文学活动,在办刊、演出、讨论等活动过程中,体验合作与成功的喜悦;能提出学习和生活中感兴趣的问题,共同讨论,选出研究主题,制定简单的研究计划,从报刊、书籍或其他媒体中获取有关资料,讨论分析问题,独立或合作写出简单的研究报告;关心学校、本地区和国内外大事,就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搜集资料,调查访问,相互讨论,能用文字、图表、照片等展示学习成果;掌握查找资料、引用资料的基本方法,分清原始资料与间接资料的主要差别;学会注明所援引资料的出处。
以义务教育阶段数学课程为例,数学课程为分三个学段:第一学段(1~3年级)、第二学段(4~6年级)、第三学段(7~9年级)。第三学段,即初中阶段的教学目标为:
(1)知识与技能。经历从具体情境中抽象出符号的过程,认识有理数、实数、代数式、方程、不等式、函数;掌握必要的运算(包括估算)技能;探索具体问题中的数量关系和变化规律,并能运用代数式、方程、不等式、函数等进行描述;经历探索物体与图形的基本性质、变换、位置关系的过程,掌握三角形、四边形、圆的基本性质以及平移、旋转、轴对称、相似等的基本性质,初步认识投影与视图,掌握基本的识图、作图等技能;体会证明的必要性,能证明三角形和四边形的基本性质,掌握基本的推理技能;从事收集、描述、分析数据,做出判断并进行交流的活动,感受抽样的必要性,体会用样本估计总体的思想,掌握必要的数据处理技能;进一步丰富对概率的认识,知道频率与概率的关系,会计算一些事件发生的概率。
(2)数学思考。能对具体情境中较大的数字信息做出合理的解释和推断,能用代数式、方程、不等式、函数刻画事物间的相互关系;在探索图形的性质、图形的变换以及平面图形与空间几何体的相互转换等活动过程中,初步建立空间观念,发展几何直觉;能收集、选择、处理数学信息,并做出合理的推断或大胆的猜测;能用实例对一些数学猜想做出检验,从而增加猜想的可信程度或推翻猜想;体会证明的必要性,发展初步的演绎推理能力。
(3)解决问题。能结合具体情境发现并提出数学问题;尝试从不同角度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并能有效地解决问题,尝试评价不同方法之间的差异;体会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与他人合作的重要性;能用文字、字母或图表等清楚地表达解决问题的过程,并解释结果的合理性;通过对解决问题过程的反思,获得解决问题的经验。
(4)情感与态度。乐于接触社会环境中的数学信息,愿意谈论某些数学话题,能够在数学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敢于面对数学活动中的困难,并有独立克服困难和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成功体验,有学好数学的自信心;体验数、符号和图形是有效地描述现实世界的重要手段,认识到数学是解决实际问题和进行交流的重要工具,了解数学对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人类理性精神的作用;认识通过观察、实验、归纳、类比、推断可以获得数学猜想,体验数学活动充满着探索性和创造性,感受证明的必要性、证明过程的严谨性以及结论的确定性;在独立思考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对数学问题的讨论,敢于发表自己的观点,并尊重与理解他人的见解;能从交流中获益。
(六)单元教学目标
单元教学目标是对学生学习某一教学单元后所应形成的外部行为和内部心理变化的具体规定。单元是教材编著的基本成分,某一教学单元的学习内容有着大致相同的性质。相对而言,单元教学目标应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它反映一个单元内容的总体目标要求。
以初中数学整式加减法这一教学单元为例,其教学目标的表述见表3-1。
表3-1 单元教学目标示例
目标一:能从给出的各种表达式中识别出代数式,并会用代数式表示数量关系。
目标二:会求代数式的值。
目标三:辨别什么是整式,能说出什么是单项式和多项式,并能根据指定字母按升、降幂排列多项式。
目标四:能说出什么是同类项、合并同类项,会合并同类项。
目标五:会去括号、添括号。
目标六:能正确计算整式加减法。
在上述单元目标中,最终的加减法规则的获得有赖于前面的概念和规则的掌握,体现了智慧技能学习的层次性。此外,在目标一、二、三、四中,概念和规则的学习由理解到运用,也体现了技能学习的阶段性。目标陈述中所用的动词可观察、可测量,符合目标陈述的明确性要求。
(七)课时教学目标
课时教学目标是对学生学习某一具体内容主题后所应形成的外部行为和内部心理变化的操作性规定。课时教学目标也要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以切实指导师生的教学行为。
以初中语文课某一主题为例,其教学目标可以做如下陈述:理解议论文写人中的“类比法”。①用自己的话解释运用类比的条件;②在课文中找出运用类比法阐明论点的句子;③对提供的含有类比法的文章,能指出包含类比法的句子。这一课时目标即提供了学习结束后学习行为的具体变化,克服了纯粹行为描述的局限性和传统目标陈述的含糊性。
以初中物理教学中“力的图式”这一主题为题,其教学目标可以陈述为:目标一,能说出力的三个要素;目标二,对提供的实例,能用力的三个要素来分析力的作用效果;目标三,对提供的实例,能用力的图示法做出正确的图示。可以看出,这一课时目标中,目标一是对力的三个要素(性质)认识的陈述性阶段;目标二是力的三个要素(概念)的综合应用;目标三是力的要素与图示规则的综合应用。三个子目标体现了智慧技能学习的层次性、阶段性,并有利于指导学习结果的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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