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体发展的内涵
哲学认为,发展是指事物由小到大、由简到繁、由低级到高级、由旧质到新质的运动变化过程。它既指质变,也指量变;既指明显的变化,也指细微的变化。个体发展是指在人的身上发生的向积极方面变化的过程。从教育的角度讲,人的发展是指个体的正向改变,因而不完全等同于变化。正向,意指与原来相比,有量的增长或新质的产生。在教育学领域,人的发展,其内容包括身体和心理两个方面,即通常所说的人的身心发展。人的身体发展,是人的生理方面的发展,包括机体的正常发育和体质的增强。机体的正常发育和体质的增强是相互联系的,正常发育的机体才能使体质增强,而体质的增强又有助于机体的正常发育。人的心理发展,是人的精神方面的发展,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认识的发展,如感觉、知觉、记忆、思维等的发展;二是意向的发展,如需要、兴趣、情感、意志等的发展;三是社会素质的发展,指人的社会特性及能力的发展,比如人的个性特点、主体意识、社会交往能力等的发展。人的生理发展与心理发展也是紧密相连的,生理的发展是心理发展的物质前提,心理的发展也影响着生理的发展。
(二)个体发展的特征
各种事物的发展都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征。作为个体的人的发展也不例外。概括地说,个体发展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顺序性
人的发展的顺序性,是指人的身心发展所具有的由低级到高级、由量变到质变按次序发展的特性。身体发展的顺序:先头部后四肢,从中心部位到全身边缘,从骨骼到肌肉。心理机能发展的顺序:由具体形象思维到抽象逻辑思维,由机械记忆到意义记忆,由无意注意到有意注意,由喜、惧等简单情感到理智感、道德感、美感等复杂情感。
2.阶段性
身心发展的阶段性,是指人在不同的年龄阶段有不同的发展任务、发展重点和发展特征。前后相邻的阶段是有规律地更替的,在前一阶段内准备了向后一阶段的过渡。每一发展阶段经历着一定的时间,在一段时间内,发展主要表现为数量的变化。经过一段时间,发展就由量变到质变,从而使发展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现代心理学将人的发展阶段按顺序概括为以下几个时期:婴儿期(出生至三岁)、幼儿期(三岁至六岁)、童年期(六岁至十一二岁)、少年期(十一二岁至十四五岁)、青年期(十四五岁至十七八岁)、成年期(十八岁以后),成年期又可分为青年期、壮年期和老年期。人的各方面的发展都具有阶段性。从思维的发展来看,童年期的学生,思维具有较大的具体性和形象性,抽象思维能力还比较弱,对抽象的道理不易理解。少年期的学生,抽象思维已有较大的发展,但经常需要具体的感性经验做支持。青年期的学生,抽象思维已居于主要地位,能进行理论的推断。
3.不平衡性
人的发展的不平衡性主要是指人的身心发展所具有的在发展速度的快慢和发展时间的早晚上的不均衡性。这个特点有两种表现:第一,同一方面的发展在不同的年龄阶段中生长不均衡。比如,青少年身高、体重有两个增长高峰,第一个高峰出现在出生后的第一年内,这一年身高增长25厘米,体重增加7公斤。第二个高峰出现在青春发育期(男性十四五岁,女性十二三岁),身高每年增长7~8厘米,体重每年增加5~6公斤。除了这两个高峰期,其他的发展时期大约每年平均身高增长3厘米,体重增加3公斤。又比如,大脑发展最迅速的时期是出生后第5~10个月之间,在这之后,5~6岁和13~14岁是两个明显的加速期。儿童心理的发展也有不平衡的现象,存在着发展的转折点。国内外的研究资料表明,学龄前儿童在言语和思维的发展中,表现出几个明显的质变期:2~3岁是儿童口语发展的第一个质变期,4~5岁是儿童口语发展的第二个质变期。学前儿童的思维发展也有两个转折点,如2~3岁是计数能力发展的转折点,5~6岁是数概念发展的转折点。为此,心理学家提出了人的发展的关键期或最佳期的概念,即人的身体或心理的某一方面机能和能力最适宜于形成的时期。这就要求人们善于抓住人的发展的关键期,以达到最佳的教育效果。否则,一旦错过关键期,就会延误儿童的身心发展,甚至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第二,不同方面的发展具有不均衡性。即有的方面发展成熟较早,有的方面则发展成熟较晚。如在生理方面,神经系统、淋巴系统成熟在先,生殖系统成熟在后;在心理方面,感知系统成熟在先,思维成熟在后,情感成熟更后。
4.互补性
人的身心发展的互补性是指人的身心发展所具有的相互补偿的特性。它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机体机能方面,即机体某一方面的机能受损或缺失能通过其他方面的超常发展得到部分补偿。如失明者可以通过听觉、触觉、嗅觉等方面的超常发展得到一定的补偿。二是心理机能与生理机能之间,如良好的心态和坚强的意志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生理发展方面的不足。三是心理发展的不同方面之间,如人的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之间就有很强的互补性,尤其是优秀的非智力因素对智力因素的不足具有重要的补偿作用。
5.个别差异性
由于先天和后天因素的不同,人的发展会表现出个别差异。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不同儿童的同一方面发展,其速度和水平各不相同。国外一个大规模的研究报告曾经做过这样的估计:“当一年级的教师在面对班上差不多都是六岁的孩子时,事实上是面对着一群能力不同的儿童,从他们准备状况的差异来说,实际上是从三岁到十一岁。”我们也常发现,有的人早慧,有的人则大器晚成;有的儿童身高长得早,有的则长得晚;有的儿童在八九岁时,抽象思维已有较好的发展,有的到十四五岁时,抽象思维才有显著的发展。其次,表现在不同方面发展的相互关系上。例如,有的儿童第二信号系统较之第一信号系统占优,数学运算能力极强,但绘画能力却很弱。而另一些儿童则相反,他们的绘画已经达到较高水平,但数学却达不到一般的要求。再次,表现在个性心理倾向上。如不同性别的儿童和同一年龄阶段的不同儿童往往具有不同的性格、气质、爱好与兴趣等。人的身心发展的个别差异性决定了教育活动要因材施教。
(三)影响个体发展的基本因素
个体是如何实现发展的?影响个体发展有哪些基本因素?现代教育学将影响个体发展的因素归结为三个方面,即遗传素质、环境和学校教育。
1.遗传素质是人的发展的物质前提
遗传素质是指人从上代继承下来的生理解剖特性,如机体的结构、形态、感官和神经系统的特点等。遗传素质是儿童身心发展的物质前提,它对个体发展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www.xing528.com)
首先,遗传素质的成熟程度制约着人的发展的年龄特点。人的遗传素质是逐步成熟的。人的各种身体器官的构造和机能在初生时是很不完备和孱弱无能的,只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才逐步发展和完善起来。遗传素质的成熟过程对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制约作用。这种制约作用具体表现在,它为一定年龄阶段儿童身心特点的出现提供了可能和限制。人们常说的“三翻、六坐、八爬叉、十个月会喊大大”就是这个意思。只有当人的身体的发展达到了一定的成熟程度,才有可能学习一定的知识和技能。早于或迟于成熟期的学习,对人的发展都无益甚至有害。
其次,遗传素质的差异性影响人的发展的个别特点。人的遗传素质的差异,不仅体现在外表上,更体现在感官和神经系统的机能特点上。有的儿童感官和神经系统活动确有某种优良禀赋,在良好的环境与教育条件影响下,很可能发展成为“智力超常”儿童。心理学的研究也表明,在大区域未经筛选的人群中,有1%~2%的弱智者,尤其是在缺碘地区。在医院婴儿室里,可以看到,出生几天后的婴儿就有不同的表现,有的比较安静,容易入睡,有的手脚乱动,大哭大闹。
最后,遗传素质本身具有可塑性。遗传素质本身可以随着环境和人类实践活动的改变而发生一定的变化。具有正常遗传素质的人,发展的潜力很大,可塑性很强。人的大脑有120亿到140亿个神经元,被较好运用到的不过十分之一二。苏联科学家伊凡·叶夫雷莫夫曾经指出:如果我们能使头脑开动一半马力,我们就能毫不费力地学会四十种语言,把苏联百科全书从头到尾背下来,完成几十个大学的必修课程。人们如果长期进行某一方面的训练,就可以使大脑的某一方面的反应能力充分提高。人的遗传素质发展的过程,也因人的生活条件不同而提前或推迟。如今的青少年与旧中国的青少年相比,在身高、体重上都有所增加,性成熟期以及智力的发展也有所提前。
2.环境对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
一切生物的生存和发展,都不能离开一定的环境。人的发展也不例外。环境,一般指直接或间接影响个体成长和发展的全部外部条件,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自然环境指环绕着人类并影响人类生存与发展的自然界,如大气、土壤、水、阳光、动物、植物等。社会环境指人类在自然环境基础上创造和积累的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社会关系的总和,如民族文化、生产与生活方式、社区机构、家庭亲友、公共场所、社会风气、社会意识形态和各类社会教育等。
自然环境对人的身体发展是有影响作用的。比如,研究表明,人的身高与日照时间相关,日照时间长,人长得高大。自然环境还影响人的心理发展水平。如在自然条件较险恶的环境中成长的人,性格相对坚强;生活在边远山区的孩子较能吃苦耐劳;处在沿海、交通发达地区的人,见识较广,视野较开阔。
相对自然环境来说,社会环境与个体发展的关系密切程度要高得多。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民族和国家、不同地域的社会环境中成长的个人,具有不同的身心发展水平和思想意识。如传统人与现代人不同,美国人与中国人不同,农村人与城市人不同……就是在同一时代的人也是千差万别的。造成这种差别的决定性因素是社会环境。
环境对个体发展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提供了多种发展的可能性,同时也给出了一定的限制。人的发展总要受到他所处的时空的限制,受到他生活的小环境[3]的制约。然而,生活在同一时代的乃至相近小环境中的人仍然会有不同的发展。这里不排除天赋与个体努力等因素的作用,但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是环境为人的发展提供了多种可能性,也即为个体的发展提供了选择的可能。它们可以是人一生中遇到的许多机遇,也可以是对个体来说具有多种意义的、在生存空间中出现的事件或事物等。这些可能性可以被人们认识和利用。研究表明,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越来越发达,童年期和青少年期有延长的趋势,导致儿童会有更多的受教育的机会,儿童的发展也就更多样化。
环境对人的发展具有潜移默化的特点。我国春秋时期“孟母三迁”的故事,古代教育家荀子有“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等名句,都说明了这一问题。
当然,人并不是环境的消极产物。人在与客观世界的相互作用中形成的主体意识,会反作用于人自身及客观世界,调节主体行为,表现出人的能动性、自主性和创造性。人的这种主观能动性,使得在同样的客观条件下会有不同的发展。主动、自主、积极的人往往可以从客观环境中获得更多的养料,将其变为前进的动力。许多逆境成才的事例,无不表明人的主观努力的重要性。而且,个体在一定程度上还能选择和改造环境。如通过社会流动或社会迁徙来选择自己生活的国家或地区。又如,我们也常常看到许多人为改善生存环境、提高生活质量而不懈奋斗的事例。
3.学校教育在个体发展中起主导作用
从广义上说,教育是社会环境的一部分,但它是社会环境中的特殊部分。比起环境的自发影响来说,教育,特别是学校教育对青少年儿童的发展起着主导作用。美国普利策奖获得者威尔·杜兰特在《历史上最伟大的思想》一书中将教育看成是人类进步的十大飞跃之一。他在论述教育在人的发展中的作用时指出:“按照教育的定义,它是一种最完善的传播知识的工具。我们应该尽可能多地继承科技、智力、道德和艺术的遗产,因为正是通过它们人类发展了自己的个性,也使自己成为真正的人。我们生来并不是人,而是可笑的散发着臭味的动物;现在我们的行为之所以像人,就是因为教育。”[4]现代教育理论将教育的主导作用归因如下:
(1)教育是一种有目的地培养人的活动,它规定着人的发展的方向。教育能对环境因素加以控制,进行优选并予以加工改造。特别是学校教育,用人类优秀的文化遗产与现实影响来合理地作用于受教育者的身心,使他们朝着正确的方向健康成长。
(2)教育对人的影响系统而且全面。教育,特别是学校教育,是根据一定社会的要求,按照一定的目的,选择适当的内容,利用集中的时间,有计划地、系统地向学生进行全面的教育。而一般环境的影响作用是不能与之比拟的。
(3)学校教育有经过专门培训的教师的指导。教师对教育内容与方法、教育活动及受教育者身心变化的规律的掌握更为深刻与娴熟。教师受社会的委托来教育学生,有责任也有能力教育好学生。而一般环境中缺少这样的专职教育人员。
(4)学校教育为人一生的发展奠定基础。各级各类学校教育都是在不同层面为人一生的发展打基础,包括为人的一生“做人”打基础。学校教育的基础性尤其表现在基础教育、普通教育和通识教育中,对人一生的发展具有“定调”乃至“定性”的意义,对人一生的发展前景和发展后劲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专门学校的专业知识教育,大多也属于某一专门领域里具有普遍性和基础性的部分。从某种意义上讲,各级各类教育都是在为人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生存、学会学习打基础。
当然,影响人的发展的各种因素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它们是一个整体、一个系统。尽管从理论上讲,上述几个因素都能在各自的意义上对人的发展产生决定性的作用,但一般说来,不应孤立、片面地来看待单个因素对人的发展的作用,它们之间性质的差异、力量的强弱、不同的组合、不断地发展变化,导致人的发展具有不同的水平和特色。因此,我们应以系统的观点和动态的观点来分析和研究各因素与人的发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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