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乡村人居 |全国掀起美丽乡村建设新热潮

乡村人居 |全国掀起美丽乡村建设新热潮

时间:2023-11-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3.1.2 全国各地掀起美丽乡村建设的新热潮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该标准将于2015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乡村人居 |全国掀起美丽乡村建设新热潮

3.1.1 美丽乡村成为实施乡村振兴国家战略组成部分

美丽乡村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规划科学、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宜居、宜业的可持续发展乡村,包括建制村和自然村。

“实现城乡一体化,建设美丽乡村,是要给乡亲们造福,不要把钱花在不必要的事情上,比如说‘涂脂抹粉’,房子外面刷层白灰,一白遮百丑。不能大拆大建,特别是古村落要保护好。”习近平2013年7月22日考察鄂州市的长港镇峒山村时说,“即使将来城镇化达到70%以上,还有四五亿人在农村。农村绝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城镇化要发展,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也要发展,同步发展才能相得益彰,要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对乡村建设和发展的重视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国家“2011计划”协同创新的根本目标,就是要构建面向科学前沿、文化传承创新、行业产业以及区域发展重大需求的四类协同创新模式,而美丽乡村规划建设正是探索和实践“地方人居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区域城镇化发展重大需求背景下的乡村现代化道路”。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下,探索乡村现代化的新模式、新类型,进行分类指导,是当前美丽乡村建设政策和实践的重要议题。

新形势下我国农村规划建设正实现从“新农村”到“美明乡村”的时代跨越。当前,我国“乡村振兴”规划建设工作正在各地如火如茶地展开。各地方结合当地实际,努力探索符合生产力发展水平、符合地方自然地理地貌条件和社会文化特征的“美丽乡村”规划建设道路。“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是在“新农村”建设基础上的时代跨越。2005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后,我国各地在“新农村”建设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字方针指引下深入实践。在国家新型城镇化的战略目标下,努力探索我国乡村现代化的新模式、新类型,并进行分类指导,已经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理论和实践的重要任务。因此,“美丽乡村”是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的形势下对我国广大乡村可持续发展的新要求。各地农村应当面对发展的新形势和新问题,努力实现农村社会经济和环境发展的新跨越。

3.1.2 全国各地掀起美丽乡村建设的新热潮

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提出“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十一五”期间,全国很多省,纷纷制定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并付诸行动。2008年,浙江省安吉县正式提出“中国美丽乡村”计划,出台《建设“中国美丽乡村”行动纲要》。“十二五”期间,浙江省制定《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22——2015年)》。广东省增城花都从化等地从2011年开始也启动美丽乡村建设。2012年海南省也明确提出将以推进“美丽乡村”工程为抓手,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步伐。《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由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2015年5月27日发布。该标准将于2015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已成为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代名词,全国各地掀起美丽乡村建设的新热潮,这对于当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推进意义。

1.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全国领先

2003年开始,浙江启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千万工程”),把农民反映最强烈的环境脏乱差问题作为突破口,至2007年,经过5年的努力,对全省10303个建制村进行初步整治,并把其中的1181个建制村建设成“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2008年起,浙江在“千万工程”树立“示范美”的基础上,按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把“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的成功经验深化、扩大至全省所有乡村。2010年,浙江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做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决策。按照生态文明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浙江明确了“美丽乡村”从内涵提升上推进“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和“宜居、宜业、宜游”的建设要求,培育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县,农村面貌发生质的变化。2013年,省委、省政府号召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探索农村复兴之路。以净为底,夯实农村环境基础;以美为形,打造创建先进县和示范县;以文为魂,强化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以人为本,优化农村公共服务;以业为基,大力发展农村新型业态。

2.台州市、黄岩区美丽乡村建设成就突出(www.xing528.com)

建设美丽乡村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有力举措,是现阶段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抓手。台州市根据《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年)》(浙委办〔2010〕141号)文件精神,制定《台州市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意见》。台州市美丽乡村建设以“美丽乡村、和谐台州”为主题。围绕“四美三宜”的总体要求(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宜居、宜业、宜游),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根本,以展现农村生态魅力为特色,以深化“百千工程”和“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活动为载体,着力推进村庄优化整合行动、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农民创业增收行动、文明乡风培育行动等四项行动,努力建设一批全省领先“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2012年5月15日,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委、区人民政府根据《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年)》和《台州市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发布《黄岩区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意见》。黄岩区全面实施“东部提升引领、中部优化发展、西部生态开发”战略部署,以“中华橘源、山水黄岩”为主题。围绕“四美三宜”的总体要求,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线,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立足台州市区生态屏障的功能定位,深化“十百工程”和“清洁家园、和谐乡村(社区)”活动,不断优化人居环境,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挖掘弘扬生态文化,着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黄岩获“浙江省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县”称号。

3.1.3 村庄建设风貌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村庄建设风貌是村庄社会、经济、文化等内在要素的外在表现,同时对社会经济、文化等要素的发展有反作用。美丽乡村的建设成果需要村庄建设风貌的直观体现。良好的村庄建成风貌对美丽乡村的综合建设具有促进作用。

从新农村建设的“20字方针”,到《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都对村庄建设风貌进行重点要求。在“20字方针”中明确提出“村容整洁”要求。《美丽乡村建设指南》中明确指出:新建、改建、扩建住房与建筑整治应注重与环境协调,选择具有乡村特色和地域风格的建筑图样;保持和延续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整治影响景观的棚舍、残破或倒塌的墙体,清除临时搭盖,美化影响村庄空间外观视觉的墙体、屋顶、窗户、栏杆等,规范太阳能热水器、屋顶空调等设施的安装。

3.1.4 村庄建设风貌“趋同”与“异化”问题突出

村庄建设风貌本是村庄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的综合反映。但由于种种原因,在具体实践中问题凸显。一方面,我国村庄建成风貌趋同。一张设计图纸到处拷贝,一种房屋类型到处翻建,大多采用相同的材料、相同的色彩、相同的布局、相同的形式。传统村落的地域特征、文化特色遭到破坏。另一方面,我国村庄建设风貌异化现象突出。部分地区为了塑造所谓的特色陷入另一种误区,不顾地方自然地理环境、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传统文化特征,挖空心思追求“千村千面”或“一村一貌”,使得村庄建成风貌脱离了村庄的社会、经济、文化等内在因素。

3.1.5 村庄建设风貌设计技术导则编制工作有待加强

我国现行的与村庄规划建设相关的导则性质的文件,主要涵盖总则、总体空间格局、村庄建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内容,并大多以描述性的条款文字为主要表达形式或辅以简单的现状原图作为指引分析,虽内容涵盖全面,但是对于设计技术较弱的农村地区的建设,这类导则可读性和实操性不佳,难以承担全面指导设计、规范管理的重任。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