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某讀如某
《平議》中用“讀如”擬音兼釋義,其形式爲“A讀如AB之A”或“A讀如本字”。在“A讀如AB之A”這一形式中,若“A”是個多音多義字,用“讀如”旣指出其在語境中的具體讀音,又明確其具體的意義,這種情況共有平議6條。例如:
(36)形於女色(《管子·五行》)
俞氏曰:此“女”字讀如“爾女”之“女”。“形於女色”猶言“形於其色”耳。蓋旣裕德無求,則其安徐正靜,必有見於顏色者,故云然。尹注讀如本字,以爲女之容色,失之。(《諸子平議·管子四》P76)
李案:“女”是個多音多義字,讀“rǔ”時作代詞,同後代的“汝”。俞樾用“爾女”之“女”來表示這一讀音及意義,以別於讀本字“nǚ”的意義。是“讀如”注音兼釋義。
(38)是以人惡有其美也。(《莊子·人間世》)
俞氏曰:《釋文》:“惡,音鳥路反。”非也。“美”、“惡”相對爲文,當讀如本字。“有”者“育”字之。《釋文》云:“崔本作育,云‘賣也’。”《說文·貝部》“賣,也,讀若育。”此“育”字卽“賣”之叚字,經傳每以“鬻”爲之。“鬻”亦音“育”也。以人惡育其美,謂以人之惡鬻己之美也。(《諸子平議·莊子一》P331)
李案:“惡”有“wù”、“è”兩讀,其中“è”是其最初讀音,表示的意義與“美”相對。俞樾用“讀如本字”來表示這一讀音及意義。
(二)—聲之轉
“一聲之轉”是指一個詞在不同時期、不同的地域發生了語音上的變化,讀成另外一個音,人們就用另外一個字去記錄它。對於這種現象,前人或用“一聲之轉”、“聲之轉”,或用“語之轉”等術語來表示。孫雍長先生在《訓詁原理》中指出:“析而言之,‘聲之轉(一聲之轉)’主要指雙聲之轉,‘語之轉’則主要指疊韻之轉,統言則不別。”孫先生進一步指出:“‘音轉’應當是以同一語詞並表達同一意義爲基準而言。”因此,“聲轉”現象就其實質而言,應該是某一詞語語音的變異現象,語音因爲時地發生了改變,但辭彙意義並沒有變化,表現在書面語中卻用了不同的文字字形來記載這讀音變異的同一詞語。清代王念孫在《讀書雜誌》、《廣雅疏證》等訓詁著作中多次運用聲轉原理來考釋古籍中的疑難字詞。《諸子平議》繼承了王念孫的這一作法,利用“一聲之轉”解釋字詞意義。例如:
俞氏曰:《荀子·哀公篇》:“竊其有益與其無益”,楊倞注曰:“竊宜爲察”。《莊子·庚桑楚篇》:“竊竊乎又何足以濟世哉”,《釋文》曰:“‘竊竊’,崔本作‘察察’。”蓋“竊”與“察”一聲之轉。《廣雅·釋詁》曰:“竊,著也。”《釋訓》曰:“察察,著也。”是其聲近義通之證。“窮不可竊”當作“窮不可察”,言窮極之則反無以察矣,故國不可窮也。(《諸子平議·晏子春秋》P138)
李案:“竊”清母質部,“察”初母月部,聲則準雙聲,韻則旁轉,音近可通。文獻中,“竊”、“察”通用,如《孔子家語·好生》:“竊乎其有益與無益,君子所以知”,王肅注:“竊,宜爲‘察’”。俞氏用“一聲之轉”說明其音近通用的關係,是也。
(40)可省作者半事之(《管子·度地》)
俞氏曰:“省”與“少”,一聲之轉,故羲得相通。《禮記·喪服小記篇》“多陳之而省納之”,《荀子·仲尼篇》“省求多功”,竝以“省”與“多”對。“省”卽讀如“少”矣。此言雖有疾病,不能多作,猶可少作,故半事之也。尹注謂“可以省視作者,取其半功”,未得其義。(《諸子平議·管子五》P92)
李案:就語音關係而言,“省”表示節省義時讀爲shěng,生母,耕部;“少”書母,宵部,二字聲則準雙聲,韻則較遠。就意義而言,“省”本身就含有“少”義,例如《管子·八觀》:“是故明君在上位,刑省罰寡,非可刑而不刑,非可罪而不罪也。”又《孔叢子·刑論》:“仲弓問古之刑敎與今之刑敎。孔子曰:‘古之刑省,今之刑繁。’”“省”、“繁”對文成義,可知“省”有“少”義。“省”、“少”二字語音相近,意義相同,符合一聲之轉的條件。俞樾利用《禮記》、《荀子》中“省”與“多”對文,指出“省”有“少”義,與“少”聲轉通用。是也。
(41)昔者齊康公興樂萬。(《墨子·非樂上》)
俞氏曰:“興”猶“喜”也。《禮記·學記篇》“不興其蓺”,鄭注曰:“興之言喜也、歆也。”《尙書·堯典》“庶績咸熙”,《史記·五帝紀》作“衆功皆興”,楊雄《勮秦美新》引作“庶績咸喜”。是“興”與“喜”一聲之轉,其義得通。“興樂萬”者,“喜樂萬”也。“樂”卽本篇非樂之樂,“萬”謂萬舞也。(《諸子平議·墨子二》P192)(www.xing528.com)
李案:從語音上看,“興”曉母蒸部,“喜”曉母之部,聲則雙聲,韻則對轉。從意義上看,“興”有“喜”義,文獻中多相通,俞樾認爲二字“一聲之轉,其義得通”,是也。
(42)約者有筐篋之藏,然而行不敢有輿馬。(《荀子·榮辱》)
俞氏曰:楊注曰:“約,儉嗇也。”旣云“儉嗇”,則不敢有輿馬,固無足怪,不必更用“然而”字作轉矣,楊注非也。《淮南子·主術篇》:“所守甚約”,高注曰:“約,要也。”《漢書·禮樂志》:“治本約”,師古曰:“約讀曰要。”“約”與“要”一聲之轉,古亦通用,“約者”猶云“要者”。《孝經》:“先王有至德要道”,《疏》引殷仲文曰:“以一管衆爲要,蓋物之藏於筐篋者,必是貴重之物。”視上文所云“餘刀布,有囷窌”爲尤要矣,故特以要者言之,非儉嗇之謂也。(《諸子平議·荀子一》P234)
李案:就語音關係而言,“約”影母葉部、“要”影母宵部,二字聲則雙聲,韻則對轉。就意義而言,二字文獻多通用。《讀書雜誌·管子第四》(P447)“以誓要於上下薦神”條,王念孫指出:“誓要當爲要誓,《齊語》作‘約誓’,約亦要也。”可證。俞氏用“一聲之轉”說明二字聲轉通用的關係。
(43)其有繼周之弊,故若此也。(《春秋繁露·玉杯》)
俞氏曰:“有”猶“爲”也,言春秋所以貴志好誠者,爲繼周之弊,故若此也。“爲”、“有”一聲之轉,“爲”可訓“有”,“有”亦可訓“爲”。見王氏引之《經傳釋詞》。(《諸子平議·春秋繁露一》P507)
李案:語音上,“爲”匣母歌部、“有”匣母之部,聲則雙聲,韻則較遠。二字文獻多通用,如《詩·大雅·瞻卬》:“婦有長舌”,《大戴禮·本命》盧注引“有”作“爲”。俞氏用“一聲之轉”說明這種聲近義通的關係。
《平議》全書使用“一聲之轉”表示聲轉通用之字共14組,具體字例見下表:
表3-7 使用“一聲之轉”之通用字的語音情況統計
考察上表中14組一聲之轉的具體字例,從聲轉之字的語音關係來看,其中屬於雙聲、準雙聲通轉的有12組,屬於疊韻通轉的有2組。可見,《平議》中的“一聲之轉”主要以雙聲、準雙聲通轉爲主。
關於“一聲之轉”,王力先生指出:“自從清人提倡聲韻之學以後,流風所播,許多考據家都喜歡拿雙聲疊韻來證明字義的通轉,所謂‘一聲之轉’,往往被認爲是一種有力的證據。其實這種證據的力量是很微弱的,除非我們已經有了別的有力的證據,才可以把‘一聲之轉’來稍助一臂之力。如果專靠語音的近似來證明,就等於沒有證明。雙聲疊韻的字極多,安知不是偶合呢?”[5]
從《平議》全書14條“一聲之轉”的實例來看,俞氏在論證語音通轉時,比較注重二字在文獻中有無通用的先例,以此作爲立論基礎說明二字具有聲轉通用的關係,這就使其結論較爲可信,避免王力先生所指出的許多考據家易犯的錯。
王念孫是清代繼戴震以來對轉語研究最爲深入的學者,這在《廣雅疏證》中有全面反映。《廣雅疏證》中表示聲轉的術語主要有“語之轉”、“一聲之轉氣”、“某、某,聲之轉”、“某爲某之轉聲”、“某爲(卽)某之轉”、“方俗語轉”等。《讀書雜誌》沿襲了《廣雅疏證》中表示聲轉的術語,以《管子雜誌》、《荀子雜誌》爲例,共分析轉語8例,如下表所示:
表3-8 《管子雜誌》、《荀子雜誌》聲轉之字的語音情況統計表
考察上述八例轉語的古音,其中屬於雙聲、準雙聲通轉的有5例,旁紐通轉的有2例,另外1例韻爲對轉,聲則關係較遠。可見,從所考察的聲轉用例的語音情況來看,《讀書雜誌》中的聲轉字例語音關係還沒不如《平議》中的聲轉之字語音關係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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