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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治理与城市空间优化成功

时间:2023-11-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可以看出,老工业基地型城市具备基本的城市空间功能,但总体质量不高,甚至一些方面的功能还有缺失。

大气污染治理与城市空间优化成功

人口规模是衡量城市规模最重要的指标,可以比较综合地反映城市的聚集程度。从理论上讲,产业结构单一、产业层次较低的典型老工业基地型城市很难形成较大的城市规模,但实际上由于特殊的形成机制,我国许多老工业基地型城市规模发展得很大。但是总体而言,老工业基地型城市的规模还是小于同等级别的城市,表明老工业基地型城市的聚集效应确实不高,而且从这些城市的规模分布来看,资源加工工业比重较高城市的规模明显大于单一的资源开采基地。

城市的用地规模与人口规模有较高的相关性,一般人口规模越大城市用地规模也就越大。1980年以来,我国老工业基地型城市用地规模有随着其人口规模的增长而扩大的趋势,用地的扩张通常在空间上是非均衡的,即规模的增长和结构的演变是相辅相成的。

人均用地规模的变化可以决定城市空间规模的扩张速度,也是衡量城市空间效率的重要指标。理论上城市规模的扩大可以提高城市用地的效率,即随着城市人口的增长,人均城市用地规模应当有减少的趋势。但是近年来我国城市空间规模的变化规律却与此相悖:在城市数量变化不大的情况下,2000年我国地级以上城市市区人均用地规模为95.5 m2,2004年增长为112.5 m2,4年间人均增加17 m2。这种趋势可能源于三个方面的原因:其一是利益驱动下的城市空间存在的非理性扩张,这种动力的来源主要包括地方政府和以房地产开发商为主的市场力量;其二是城市化的发展使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却没有反映在统计资料上,实际的人均用地增长并没有表现得那么大;其三是许多城市为了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城市竞争力增加了城市生态空间和公共空间的建设。但这种趋势无疑是存在的,老工业基地型城市也不例外,26个典型老工业基地型城市中2004年人均建成区面积与1990年相比有15个城市有所增加,与2000年相比则有16个城市有所增加,即一半以上的城市用地的效率有所下降。

1.我国老工业基地型城市的主要空间功能

城市主要空间功能体现于载体功能、经济功能、居住和社会交往功能。从城市的载体功能而言,老工业基地型城市具有区别于乡村的物质形态,具有人工与自然相结合的复合型城市生态系统、城市型的基础设施,居住、生产、生活等在空间载体上的表现也是城市型的。但是由于我国老工业基地型城市的城市建设主要是为生产服务而且具有“小而全”的特点,其建设质量通常都比较低;城市生态设施由于缺乏投入主体而基本缺失,因此从城市产生之始城市生态就处于恶化的过程之中,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塌陷区、地下水漏斗等特殊的生态问题难以治理;更为关键的是,我国老工业基地型城市是依托国家布局的资源开发和原材料加工项目建设发展起来的,城市发展的主要任务是为大型工业项目提供生产、生活服务,资金主要投入到生产领域,特殊历史时期形成的“先生产、后生活”“重生产、轻生活”的“大庆模式”成为我国老工业基地型城市长期以来的主要建设模式,因此许多城市的生活设施建设只能保证基本的生活需求,缺乏必要的为城市居民服务的基础设施。近年来,建设于1960—1970年甚至更早的原本就质量不高的城市各项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逐渐老化,城市面貌呈现出衰败的迹象,城市景观质量和城市风貌特色更是无从谈起,城市载体系统的恶化趋势进一步加重。

老工业基地型城市最突出的空间功能是其经济功能。我国老工业基地型城市主要脱胎于计划经济时期的资源开采基地,自然资源的比较优势是老工业基地型城市产生和发展的根本原因,作为其城市基本活动的资源开采业是老工业基地型城市经济空间的主体,城市最重要的空间功能是资源产品的产出;仅次于资源型产业的老工业基地型城市经济功能是资源初加工产业,这两者占据了老工业基地型城市经济功能的主体。计划经济时期受地域生产综合体理论影响,为了平衡就业的性别比例,曾经在重工业城市和老工业基地型城市建设了一些轻纺工业,但目前因缺乏市场竞争力等原因所剩无几,除资源初加工以外的制造业类型,主要是资源型企业的配套产业。在计划经济时期,由于我国资源产品是由国家统一调配的,城市生活资料主要依靠福利供给制市场机制基本没有作用(目前在生产领域很大程度上仍然如此),老工业基地型城市的流通、消费、服务等第三产业功能极弱,因此老工业基地型城市与其所在区域的经济联系也比较薄弱,城市作为区域中心的基本功能严重缺乏。老工业基地型城市的产业门类、发展机制以及相对分散的城市空间结构都限制了聚集经济的产生和发展,使城市空间的经济功能处于较低的发展水平和发展质量。

居住是城市所能提供的最基本社会功能,我国老工业基地型城市建设之初,作为生产配套设施的居住等功能都是以“干打垒”为基本参照建设,其后的城市发展中虽然有所改善,但都不是以需求为依据,而是以福利的供给方式建设的,只是近年来才实行了市场化供给以适应需求的多元化。“单位制”是我国老工业基地型城市主要社会组织方式,城市居民的思想意识是“单位人”“矿区人”而非“城市人”,城市内缺乏正常的社会联系,很难建立起城市型的社会网络,单位相对封闭的社会环境也不利于城市与现代社会文化的交流。城市的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也同属单位内部的“福利机构”,即生产的附属设施,很难受到重视,只能保证基本的需求。由于城市外部空间结构“二元化”特征,老工业基地型城市与其所在区域社会交流比一般地区更加困难,老工业基地型城市往往成为“另类”,在其经济衰退的同时,原本对区域贡献不大的老工业基地型城市更加“孤立”,甚至被“边缘化”,成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无足轻重的“包袱”。

可以看出,老工业基地型城市具备基本的城市空间功能,但总体质量不高,甚至一些方面的功能还有缺失。因此我国老工业基地型城市虽然具有城市的主要特征,甚至许多城市还承担了“市管县”的任务,但无论从城市的面貌,还是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联系来看,老工业基地型城市都是一种“发育不良”的城市类型,这其中有“先天”的因素,也有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2.老工业基地型城市空间功能的供需关系变化

城市功能和企业功能长期“一体化”和混淆是老工业基地型城市空间功能需求的最重要特征。从历史的角度看,老工业基地型城市曾经主要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国家生产力布局中的资源开发和原材料基地,虽然企业承担了所有的政治、经济、社会职能,但企业的性质决定了其核心功能是生产,因此城市建设的依据是以资源型产业为中心的矿区建设规划,所有的建设都是生产设施或其配套设施;改革开放之初,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政企合一的建设时期,由于政府的出现初步有了“城镇”的概念,体现政府职能需求的城镇规划取代矿区建设规划成为空间发展的依据,开始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公共产品和住宅等福利设施,城镇布局也开始相对聚集,但这一阶段仍然处于企业主导,所以城镇规划中仍然以生产为核心进行组织,城镇建设和矿区生产建设仍处于一体化;市场经济建设之初,“政企分开”只是一种形式,政府和企业职能交叉、矛盾加剧,“条块分割”“两个政府”的存在以及政府与企业在城市功能需求的不同导致了两者建设方面的矛盾,政府主导的部分采取了城市建设的模式,而企业主导的部分虽然也向这一方向转变,但“矿区建设”模式的影响仍然较重,在事实上加剧了老工业基地型城市内部空间的“二元化”。

近年来,随着政府和企业职能的逐步转变,企业逐步退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通过城市规划等手段对城市空间发展进行统筹安排,以城市经济发展和城市转型为目标的开发区、大学园等城市新产业功能空间建设都体现了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城市发展对城市功能需求的变化。

同时可以发现城市功能的供给者已经逐渐由单一的资源型企业供给转变为多元化的供给:城市载体功能、社会功能中的公共产品部分由政府负责,而经济功能则是各种企业承担。但是在这一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一是作为城市空间功能“有效需求”部分的城市居民的需求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我国长期以来的“增长型政府”而非“发展型政府”的导向是城市经济功能长期凌驾于其他城市功能之上,造成了新的城市功能缺失;其二是长期积累的企业功能与城市功能的混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应由政府承担的许多公共产品仍有部分由企业供给,而地方政府的财力物力也不足以承担;其三是功能需求与空间载体供给的矛盾日益增大,特别是公共物品和公共空间的供给严重不足,成为城市空间发展新的问题。

3.老工业基地型城市空间发展的特殊问题

从城市物质空间和社会空间的对比分析及理论梳理中容易发现,城市空间发展研究就是以区域与城市的物质空间形态为研究对象,研究其整体的、综合的、内在的发展规律以及相应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策。也就是以人为中心,从社会、经济、文化、环境出发,最终落实到物质空间的形态,突出城市空间健康、合理的生长。

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其一,许多决策者愿意投资见效快、周期短的建设项目,这样往往忽略了需要长期投资的远期项目,在资源的开发力度、资源的分配以及环境保护方面对远期的成效都重视不够;其二,由于追求近期成效,不考虑持续发展,当建设中“近期”与“远期”矛盾时,往往牺牲远期利益,尤其是城市景观、人文历史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受到追求高速度、大规模开发改造方式冲击的问题严重;其三,规划设计者的观念陈旧,预见性差,技术方法落后也是产生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失衡的重要因素。在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形成了一系列的城市问题,城市空间发展不足就是其中之一。

中国城市发展空间不足,特别是老工业基地型城市的城市发展空间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城市“摊大饼”式扩张、沿交通干线的轴向开发与“蛙跳式”不连续;在城市中心性不断增强的同时,城市蔓延也在向郊区扩展,建成区迅速扩张并超过人口增长;土地利用呈现低密度、均质、缺乏连续性、占用大量耕地等特征。

(1)城市发展空间不足与开发利用不足并存

当城市规划者只注重经济增长,忽视城市未来发展时,反映到城市建设上,大部分表现为城镇以同心圆向外集中发展,新的规划都沿着城市周边紧密发展,或在市区中见缝插针。这种发展形势没有将改善生活条件、生态需求、历史文化和居民的心理因素考虑进去,不利于城市的长远发展,导致城市后续发展空间不足,不利于城市的进一步发展扩大。

在当今的城市规划与建设中,普遍存在盲目追求人口大规模,用地范围和建设高标准的倾向,致使在规划中超前使用土地,大量搞开发区、新区,在建设中追求高、洋、新和豪华,造成了土地、资金的不合理使用。这是以城市规模、数量等来衡量城市的发展观念,造成旧区得不到改造,城市地方特色得不到延续,城市的生存环境得不到真正的改善,形成城市的空间与用地松散跳跃性的发展。

城市空间开发利用不足,指的是之前的城市规划,没有充分利用城市的现有资源,造成浪费与重复建设。从宏观区域看,城市与城市之间、城市与乡镇之间缺乏整体的协调和合作;从城市内部看,各部门划地分离,独立建设。城市间一些可以共同建设的项目,如水厂、港口码头污水处理厂、防洪防灾系统等不能共同建设实施,造成建设项目重复浪费,也造成环境保护的困难。(www.xing528.com)

城市发展空间不足与开发利用不足并存并不是一个短期内可以解决的问题,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还会长期并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空间的进一步发展,也对未来的城市规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

(2)城市发展空间不足导致“城市病”的产生

中国当前城市化进程是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惊人的城市建设过程,已经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同时,中国城市化处于世界经济格局一体化和中国社会重大转型的历史背景之下,大规模、高速度以及国内外的复杂影响因素,使得中国城市化必然在较短时间内集中面临发达国家过去两百年所经历问题的总和,以及当前环境下不断出现的国内外新问题。国际经验表明,快速城市化的阶段往往是各种“城市病”的高发区。

我国城市已经出现类似于西方国家的蔓延式城市发展,城市人口规模、用地规模迅速扩张,一些城市边缘区土地开发失控,住房紧张、交通拥堵、环境恶化等“城市病”不断滋生。

“城市病”是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现象,在城市化中期阶段尤其严重。中国大型城市正步入“城市病”集中爆发期。中国曾经限制大城市的发展规模,鼓励中小城市优先发展。实际证明这种措施违背经济发展的规律。在区域不均衡发展的情况下,大都市能起到引领经济发展的作用,而中小城市根本起不到这一龙头作用。

我国特大城市郊区化的主要特征是边缘区快速发展与城区繁荣共存,城市空间开发以“摊大饼”式开发为主,以用地开发为城市空间扩展导向。在特大城市空间骨架大幅度“拉开”下形成的大尺度城市功能空间布局,导致城市就业空间与居住、公共服务、消费、娱乐等空间严重分离,城市交通拥挤。城市新区、新城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导致城市生产、就业、居住、服务等类型空间“钟摆”交通的形成及城市交通量的成倍增长。我国的特大城市都面临着交通“瘫痪”的危机,“治堵”成为所有特大城市政府的“头等大事”。尽管许多特大城市积极建设快速大容量的公共交通设施,以解决大尺度城市功能分区的交通联系问题,但对于人口数量众多、用地空间规模过大的我国特大城市,这种城市功能区的空间联系手段是无法解决根本性问题的。

在城市发展的不同阶段,“城市病”的表现是不一样的。“城市病”背后隐藏着城市规模膨胀、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城市病”的根源在于城市资源与社会需求在一定阶段产生巨大矛盾,致使城市“过载”及城市各要素关系失调而表现出的各种负面效应,简单来讲,城市发展空间不足是引起“城市病”的最主要因素。

为解决我国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特大城市的“城市病”问题,必须积极响应我国社会制度转型带来的经济结构转型与社会结构变迁,实现我国城市空间体系的重构,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发展模式与相应的城市空间结构。

(3)城市发展空间不足导致宜居性下降

宜居城市是指对城市适宜居住程度的综合评价,其具备生活舒适、社会安全、文明进步等特点。依据城市以居民生存、发展为基础,进而寻求生活质量、生活环境的提高。要达到宜居城市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个条件:①良好的自然环境因素;②完善的公共及公用配套设置;③良好的社会环境因素。

(4)扩展城市发展空间与空间的高效利用

当今城市高速发展,如何在现有的基础上扩展城市发展空间与实现城市空间的高效利用显得尤为重要。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最常见的方式为城市将下属的县、区纳入城市主城区,扩大城市人口、面积以达到扩大城市规模的目的。但是这种方式对于一些经济情况较落后,市区离下属县、区的距离较远的城市,很难做到经济的均衡发展,最后只是表面上扩大了城市规模,没有实现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的目的。

最重要的还是对城市现有空间的充分利用和拓展。由于之前城市规划的不成熟,以及城市定位的改变,一些城市空间并没有被完全充分利用。当然,这部分空间的重新规划和利用必定要考虑各方面因素,尽量做到不重复建设、不浪费宝贵的城市空间,与后续的城市规划相结合。

目前很多城市利用城市的地下空间,通过建设地铁、地下商业区等,将现有的城市空间充分利用,取得了一定的经济及环境效益,值得有条件的城市效仿。

其实,人类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历史悠久。最初是地下居住,尤其是以穴居开始的;之后,地下储藏(包括军事上的屯兵)、地下交通和地下商业办公等渐渐发展起来。其中,地下交通是地下空间最主要的功能。地下道路系统、地下停车场库、地下变电站、地下水库、地下人防设施、地下商场等市政公用和公共服务活动设施越来越多。

实现空间复合利用,推进土地混合使用是目前比较流行的高效利用空间的方法之一。这种方法旨在探索商业、办公、居住、公共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等用地的复合开发,推进轨道交通站点的综合开发利用。加强各种不同交通方式共享空间资源,提升城市交通效率与承载力,为未来新型交通方式预留空间。

虽然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不是越大越好,但根据城市的具体情况和经济需要,与世界上一些城市相比,中国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有待提高。特别是在中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起步较晚,规模小,形式单一,主要是在浅层地下空间基础上的基本生活设施。在实践中,大部分地下空间的建设是分散和孤立的。城市地下空间发展与地面开发缺乏协调,缺乏连通性,使得一些地下空间难以融入城市,缺乏活力。此外,中国的地下空间规划和现有的规划体系尚未有效连接;地下空间规划和施工管理部门分散,出现协调难的问题;地下空间资源不清楚,缺乏科学的综合评价机制;地下空间产权不明确,影响投资者的积极性。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在随后的发展中解决。

使用高架桥桥梁空间也是有效利用空间的方法之一。非常重要的是合理利用高架桥下的空间,以节省城市土地资源。对于桥下的道路是非常拥挤或高架桥周围的商业环境尚未发展成熟的部分,由于这些部分缺乏空间限制或商业价值不足,应优先实施环境保护和生态空间使用恢复;市中心的桥梁空间、商业中心区,由于土地成本价值高,桥下使用空间有巨大的商业价值,应开发存储;对于一些负荷不大,临时负荷更多的高架桥,桥梁空间应发展服务功能,如大型超市、停车场、自行车停放处、报摊、小餐馆、网吧、书店、临时车间等。对于一些周围环境较好的高架桥,桥梁空间应发展成公园、休闲绿地健身场所、户外体育场。

关于高架桥下空间利用的研究是非常有意义的。在增加城市空间资源的条件下,选址,土地所有权等问题的功能需要进一步解决;对于桥梁有很多非法施工,垃圾场、建筑材料,甚至垃圾填埋场,都应进行清理;在桥下车辆停泊无序,交通严重拥堵时,应给予执法纠正;绝对禁止非法化学仓库在桥下;建立支撑桥梁下的安全检查,管理和保护制度;桥下空间的使用不能占用安全工程检查作业空间;努力保护高架桥下绿地,合理选择植被品种,有利于增强城市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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