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空间一词作为专门术语,最早是在19世纪末期由法国学者迪尔凯姆提出来的。根据李小建的总结,西方社会地理学中的社会空间具有不同视角的概念内涵,主要包括作为群体居住区域的社会空间、作为人类活动产物的社会空间、作为个人行为和网络组织产物的社会空间、作为地区空间的社会空间以及作为文化标志的社会空间。无论哪种解释,毫无疑问的是社会空间自20世纪初就已经成为西方城市研究中的重点领域,城市社会空间结构则是西方城市社会地理学研究的主要内容。
西方城市社会空间结构研究成果丰富,形成了基于多个学派的研究体系。早期成果主要集中体现在芝加哥人类生态学派的研究,后期,结构学派、行为学派、马克思主义学派、新韦伯主义学派等不断出现,研究内容进一步深化,研究的方法手段更加多样。20世纪70年代以来,受人本主义、结构主义等思潮和激进马克思主义的影响,西方城市社会空间的研究内容进一步分化和细化,研究内容反映在社会极化、居住空间分异、种族隔离与集聚、行为与感知空间等方面。近年来,在全球化和“后福特主义”的背景下,当前国外城市社会空间研究主要侧重于研究全球化和“后福特主义”对城市社会空间的影响及城市社会空间的转变(Izhak Schnell,2005);研究产业转变在城市社会空间形成中所扮演的作用与概念模型(Coiacetto,2007);研究“绅士化”对城市社区和邻里重组的影响(Loretta Lees,2000);研究城市“防卫社区”及其与相近的邻里关系(Coy et al,2006);研究女性、移民、单亲家庭等城市特定人群的社会空间分异(Sundstrom et al,2001);研究东欧及苏联“后社会主义城市”的社会空间结构(Sykora et al,1999)等。从研究方法与手段来看,较为常用的主要包括三种:第一种是社会区的分析方法,通过人口普查资料抽取影响城市社会空间结构变化的主因子,代表人物是史域奇和贝尔;第二种是从人的行为出发,通过对人的日常生活行为的分析来研究城市社会空间结构的变化特征,代表人物是瑞典地理学家哈格斯特朗创立的时间地理学方法体系;第三种是借鉴心理学等理论方法对城市不同群体的心理认知进行描绘,并站在被研究群体的视角看待问题,即从“局外人”角色转向“局内人”,借此探寻城市社会空间结构的发展演变规律。
纵观城市社会空间结构研究发展历程,影响最为深远的主要还是社会区的分析,这种研究已经成为城市社会空间结构研究的一种范式,是解释与描述城市社会空间结构最重要的研究手段。最早研究城市社会区的是美国社会学家史域奇、威廉斯和贝尔,他们在20世纪40年代末和50年代初利用洛杉矶和旧金山的城市人口普查数据中的职业、受教育程度、生育率、女性从业人口、年轻无子女家庭、住房类型、黑人/其他人种/外来白种人人口等人口属性数据,采用因子分析方法归纳出社会经济状况、家庭状况和种族状况是上述两城市社会空间分异的主要因子,进而通过聚类分析的方法划分出不同城市社会区,分析城市社会空间结构的分布特征。同时,他们总结了城市社会的三种趋向,即社会经济关系的深度和广度变化,功能分化和社会组织复杂化以及不同的社会区因素形成不同的社会空间类型。社会经济状况的空间分异呈扇形,家庭状况多体现为同心环结构,种族状况一般呈分散的群组分布。这三种社会空间类型叠加在一起,就是现实中综合的城市社会空间,它们表现出高度的差异性和异质性特征。在史域奇与贝尔之后,城市社会空间结构研究进入了实证积累阶段,基于社会区分析的城市社会空间结构研究大量开展,实证案例涉及北美和欧洲各主要城市。
总的来说,现有关于城市空间的社会空间结构方面的分析思路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城市物质环境与社会空间的关系
索加(1980)、诺克斯(1994)等人是较早涉猎城市物质与社会空间关系的学者,索加提出了社会空间辩证法的概念,成为较直接地研究城市物质与社会空间关系的早期成果。索加认为人们创造了城市空间,同时又作用于城市空间,并尽其所能地改变和调整环境,使之满足人们的需要并体现其价值。同时,人类自身又逐渐适应了自然环境和周围的人。他将此解释为城市发展存在着一个连续的双向过程,即人们在创造和改变城市空间的同时又被他们所居住和工作的空间以各种方式控制着。诺克斯指出了城市空间与社会环境的关系,认为邻里和社区被创造、维系和改造,同时,居民的价值、态度和行为也被其周围的环境以及人的价值、态度和行为所影响。而方兴未艾的城市化进程构成了变化的背景,在此过程中,经济、人口、社会和文化力量在城市空间中不断地相互作用。
迪尔和沃尔奇(1989)的观点有助于进一步认识社会空间辩证法,他们提出了社会空间辩证法的三个基本特征:
(1)社会关系中的事件是通过空间形成的,就像位置特征影响同一地点的布局一样;
(2)在空间受限的情况下的社会事件,如由于惯性产生的废弃建筑环境,或物质环境促进或阻碍人们行为的程度;
(3)社会关系中的事件是由空间介导的,正如“距离摩擦”的普遍作用促进包括日常生活方式在内的各种社会活动的发展。
周尚义(2003)以北京德街的装修工程为例,探讨交通走廊对城市社会空间的入侵效应。在他看来,社会空间是基于物理空间作为物质基础的两种相互作用的存在。其结果可以分为两种情况:拉动的积极效应,促进社会空间元素沿着实现社会的发展目标发展;负面作用是相反的拉动,阻碍了城市社会的健康发展。
城市实体结构是城市社会空间的重要影响因素,城市交通走廊是最活跃的城市实体要素之一。他的研究从一个方面探索了美国地理学家穆迪的“城市社会空间结构模型”城市实体的社会维度机制,即交通走廊受社会空间的影响。此外,他提出大型建筑城市交通走廊要注意保持城市居民生活空间单位的完整性。同时,他指出城市社会空间是一种有机体,不同类型的城市社会空间单位在适应物理空间的变化方面是不同的。
2.城市社会结构与经济生产的互动关系
列斐伏尔、哈维等马克思主义地理学家提出了社会空间统一体理论,用来表述社会-空间相互作用的范畴,其主要目的是将城市发展过程与资本主义的社会结构联系起来。这是城市物质与社会空间相互作用关系研究的代表性成果。
列斐伏尔是法国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家,他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将“空间中的生产”转变为“空间的生产”,其区别在于前者指自然属性的空间,而后者指社会属性的空间。空间的生产意味着:
(1)空间是社会性的:它牵涉到再生产的社会关系,即性别、年龄与特定家庭组织之间的生物-生理关系,也牵涉到生产关系,即劳动及其组织的分化。
(2)空间作为一个整体,进入到现代资本主义的生产模式,即被用来生产剩余价值。
(3)资本主义空间的主要矛盾源自私人财产造成的空间粉碎化、对可以互相交换之断片的需求,以及在前所未有的巨大尺度上处理空间的科学与技术(信息)的能力。
以哈维为代表的新马克思主义研究者使用马克思主义的分析方法来理解和分析城市发展和规划,探索城市空间运行和组织的根本原因,并且重点关注城市社会经济结构和城市空间结构不平衡关系的发展,以便揭示空间增长的社会过程。哈维在他的《社会正义和城市》中指出,物质空间和社会空间应该从城市空间结构的关系中理解。
3.城市物质空间演变与社会空间响应(www.xing528.com)
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大城市空间结构演变的三个主要特征是城市中心的全面复兴,内城的局部更新和郊区的继续发展。西方国家在城市空间结构演变过程中对城市物质空间和社会空间关系有所触及,但并不是系统的研究两者关系,而是在其中某一尺度(多数是微观层次)上研究物质空间或社会空间中的某几个部分之间的关系。
斯瑞福特提出了新生代中产阶级的概念,认为在城市中心复兴过程中,城市中心地区逐渐成为新生代中产阶级所青睐的高尚住宅区,这些历史街区的“中产阶级化”使城市中心的社会-经济构成发生变化,是西方大城市的社会空间结构重组的重要特征,同时认为,城市空间结构的演变是与宏观层面上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重组相关联的。
佩克万斯等讨论了内城更新与社会空间的关系。他认为内城更新的主要变化是物质更新而不是经济复兴,围绕公共资源的社会冲突是内城更新的主要机制,为了获取公共资源,各种具有共同利益的社会群体在地域(社区)基础上组成地域联盟,为本地域争取更多的投资以实现地区物质环境的改善。
4.城市物质与社会空间的协调规划
西方国家的城市规划经历了从物质规划到社会规划的演变过程。在20世纪50年代之前,城市规划只关注城市的物质水平,即所谓的“物理规划”,很少关注城市发展的社会经济方面,许多城市社会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从理想化的“社会城市”视角逐渐演变为理解和解决社会问题的现实。
雅各布斯是城市物质规划的传统批判代表。她认为,大规模的城市转型是对城市传统文化多样性的破坏,国家为政客和房地产开发商投入了大量资金,让平民成为老城改造的受害者。市区重建难以集中关注市民的利益,市民几乎没有机会参与市区重建,社区在社会混乱和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可导致社区邻里衰退。事实表明,通过简单地拆除旧城改造,难以取得成功。
大卫多夫也在其著作《规划中的倡导与多元主义》中指出,“规划师应代表城市贫民和弱势群体,应首先解决城市贫民窟和城市衰败地区,要走向民间和不同的居民组群沟通,为他们服务。”
1996年在南卡罗莱纳州召开了新城市主义会议第四次大会并批准了新城市主义宪章,该宪章在论述城市物质空间与社会空间关系时,认为仅仅依靠物质环境的改善是不能完全解决社会问题的,但是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体形框架(物质空间)作为支持,同样也不能维持经济的活力、社会区的稳定性。
虞蔚(1986)针对中国特征较早地提出了城市物质空间规划与社会空间规划的关系。他认为城市是一个由物质空间和社会空间两个部分组合而成的空间实体。城市规划与设计最终可以归结为城市的人和地的规划。所谓人的规划主要指社会空间规划,而地的规划则指物质空间的设计。同时,他指出城市社会空间研究的目的是指导城市社会空间规划。城市社会空间研究是从具体城市社会空间分析中概括和提取出其特点和规律;而社会空间规划则是依据城市社会空间研究的成果来改造和创造一个新的社会空间。
张庭伟(2001)同样指出城市具有物质性和社会性这两重性。城市由建筑、道路等物质实体构成,这是其物质性的一面。但城市又并不是无生命的“物质”,而是由生活在其中的人来建造、管理、运作的。这样,城市又具有社会性。同时,他在城市两重性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规划理论问题,强调对物质规划与社会规划协调发展的重视。
马航、李伦亮、黄亚平等人也较早认识到我国城市规划存在的弊端,共同认识到了我国城市规划中的物质规划严重滞后于社会规划的现实。马航(2007)指出,中国的城市规划理论与方法长期受到以形体规划为核心的西方现代主义城市规划理论思想的深刻影响,规划人员往往对传统城市“功能与空间的混乱无序”持彻底否定态度,强调功能分区与用途纯化,追求“理性”的城市空间形态和统一的视觉空间秩序等,却忽视了更为重要的人与社会的规划,忽视了公众的利益。同时提出,规划与设计应从单纯的物质环境改造转向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物质环境改善规划相结合的综合的人居环境发展规划。
李伦亮(2004)认为中国城市社会问题主要表现在城市发展的结构性变化、城市盲目发展、城中村和边缘村的存在所导致的社会问题,以及城市中心大规模房地产开发和城市更新改造引起社会分化并破坏了原有的城市社会网络。同时,他也提出了城市规划的解决对策,其中最关键的是要改变中国城市规划只注重“形体规划”而忽视社会、经济规划和重实践轻理论的现状,应注重城市规划理论研究对解决城市社会问题的作用,注重研究城市社会问题产生的根源。
黄亚平(2005)研究了城市空间环境建设与城市社会发展目标的关系,并指出作为城市发展建设总体导引的城市规划,长期以物质性规划为主导,忽视城市空间环境背后的社会意义及规划的政策调控作用,忽视了规划的本质特征,即保障城市的整体利益及公共利益、保障城市发展的社会绩效的作用。与此同时,他提出应通过控制城市土地使用及空间变化来间接地对城市社会改良施加特定的影响,如倡导城市功能的适度混合及土地使用兼容,关注城市多质性社会共同生活住区的营建,鼓励旧城的人文化改造,协调城市地域间发展的平衡,注重城市开放空间环境的人性化塑造。
5.城市功能单元与社会空间互动关系
城市功能单元主要指城市中以某种职能为主体占据的地域空间,如城市开发区、边缘区、城市老工业区等。
(1)城市边缘区与社会空间。周婕、王静文(2002)研究了城市边缘区的社会空间演进,对边缘区人口空间组织、边缘区社会空间演进动力机制进行了分析,认为现代城市功能的需求、城市经济发展、城市基础设施改进等是城市边缘区社会空间演进的动力。魏立华、闫小培(2006)以广州市为例,分析了郊区化过程中的社会空间的“非均衡破碎化”,从郊区化的典型特征和乡村转型角度探讨了广州市郊区社会空间“破碎化”的影响机制。
(2)城市开发区与社会空间。王战和、许玲(2006)、王慧(2006)等研究了开发区与城市社会空间极化分异的关系。王战和从高新区建设发展形成的产业更新、设施环境、创新阶层等角度分析了其对城市社会新富裕阶层和中等收入阶层形成的重要影响,并分析了高新区建设发展对城市社会空间分异的影响及其带来的城市社会空间的矛盾与冲突。王惠从开发区“特区”经营机制,“新经济”型产业结构,配套住宅发展战略等开发区独特的发展模式和西安固有的结构特点作为开发区开发的实证,分析了城市经济开发区与非开发区,新城区和老城区,新经济区和旧工业区的投资强度,发展速度,软硬环境,图像发展之间的关系,开发区的发展和发展已成为加强当代中国城市经济演变和社会空间极化的机制之一。
(3)“单位”与社会空间。受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位制度的影响,在城市老工业区或旧城区形成了“单位大院”的社会空间单元,对这一社会区类型的研究也得到了学者们的广泛重视。柴彦威(1996)以兰州为例,通过对单位的考察,得出了中国城市内部空间结构由三个层次构成,分别是由单位构成的基础生活圈,以同质单位为主形成的低级生活圈,以区为基础形成的高级生活圈。柴彦威(2007)还从单位制度的起源、变迁、发展趋势等角度分析了城市空间的演化过程和演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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