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概念上讲,城市是一种地理上、社会上、经济上、文化层面上的区域实体形态,由各类自然和人文要素所形成的综合体形态。作为完整统一的系统结构,城市的各要素间具备一定的协同特性,通过一系列关联方式,进而形成有组织的、有规律的统一结构。城市的这种结构特性并非是抽象概念,而是表现为城市地域空间所反映出的城市空间结构。
一般情况下,城市空间结构指城市内部形态,或称为城市的内部结构。事实上,研究空间结构是城市地理学、城市经济学、城市社会学等多学科的泛在研究对象。唯一的差别是不同学科知识结构的差异导致各学者从不同角度观察这一问题,进而在对城市空间结构概念的界定上存在差异。
从研究的历史脉络来看,富勒(1964)是研究城市空间结构的先驱之一。他的理论主张被后人广为接纳。在他的研究中,城市空间的结构框架应当从四个层面来看:①文化价值、功能活动和物质环境是城市空间概念的基本三要素;②空间和非空间是城市空间概念的基本属性;③形式和过程是城市空间设计的两个基本点,分别指向空间分布和空间作用的模式;④城市空间结构的概念当中应当包括时间维度。韦伯(1964)等研究者从城市空间的形式和过程属性角度指出,城市空间的形式是物质和活动要素的空间分布模式,而城市空间的过程则是要素间的依存关系(如交通)。因而,城市空间应当被划分为静态空间和动态空间。
波恩(1982)在富勒之后,尝试以系统论观点阐释城市空间。这类研究描述了城市系统的三大概念。①就城市的形态而言,物质设施、社会群体、经济活动和公共机构的空间分布决定了城市的形态;②就相互关系而言,城市各类要素的相关作用使城市成为完整的功能实体,功能节点间的“流”成为城市要素互动的基本载体和形式;③就空间结构而言,城市要素的分布和依存状态的整合功能使城市成为功能完善的系统。进一步的,波恩通过研究认为,城市空间结构的定义不仅强调结构要素(物质、经济、社会要素),而且还应当关注各要素间的联系。
布罗茨(1985)认为城市空间结构是居住和非居住城市活动的模式及其相互作用,这种作用是通过它们所在的建成环境来体现的。相比之下,贝里(1994)则从另一种视角对其进行了阐释。他认为,在空间结构的研究层面上,城市是居住方式以及社会经济方式的集合。而凯塞尔(1997)则主张,城市空间结构是活动体系、土地开发体系等在时空中的持续相互作用。诺克斯(1998)认为,城市内部空间结构反映了城市运行方式,城市内部空间结构是在一定的经济、社会背景和基本发展动力下,综合了人口变化,经济职能的分布变化以及社会空间类型等要素而形成的复合性城市。(www.xing528.com)
我国学者近年来也在城市空间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研究,这些研究从不同学科背景下对城市空间进行了不同的解读。在建筑学领域,研究者主要关注实体要素对城市空间的影响,更为注重对自然要素、城市建筑物、相关设施在城市上的组合方式与类型。这些研究认为,城市空间的基本构成方式有两种形态,即实体围合及实体占领两种方式形成城市空间,它们都是以实体物质组合方式的差异构成风格各异的城市空间结构,并且这些研究强调,建筑、树木、座椅等的实体要素由于尺度、形状、形象、特征及氛围等方面的差异会彰显出城市空间的个性特征。
城市规划学更多强调城市结构与城市形态的相互联系。我国学者李德华(2001)从功能特性的角度提出,城市结构是功能活动的内在联系框架,它把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各个组成部分高度融合。沿着这种思路,黄亚平(2002)则将城市空间定义为城市的物质与非物质要素的内在联结态。这种空间结构不仅是城市功能在空间上的简单组合,而且它更关注复杂社会系统各类要素的综合作用。
国内研究的另一个领域是城市经济学,从该学科视角出发的研究偏重于城市功能与城市经济空间结构的研究,这类研究的普遍观点是,城市内部功能分化及土地利用情况的内在差异导致特定地域结构的形成,从而使城市空间具有不同的结构特点(蔡孝箴,1998)。郭鸿懋等(2002)则主张城市的土地功能分区结构及各种活动所连成的土地利用情况的内在差异可以形成城市的不同空间结构。除上述代表性观点以外,大多数国内学者认为城市功能组织在地域空间系列上的投影是城市空间结构的内在含义,这一定义能够涵盖城市内部各要素的空间分布特征和组合关系(江曼琦,2001)。基于城市地理学的研究成果则出现百家争鸣的情况。譬如,武进(1990)从功能视角认为,城市内部具有不同的功能分区结构,这些结构相互作用形成了城市的完整结构。胡俊(1995)则主张,城市内部特定的地理条件是决定居民活动和自然因素的基本框架,在这些因素的相互作用下,形成了城市空间结构。相类似的,顾朝林等(2001)研究者则发现,对于城市空间结构的探讨应当从是城市形态和内部要素的关系网络两个方面来体现。朱喜钢(2002)秉承上述观点,综合性的认为,城市物质要素在不同背景下发挥的作用有所差异,这种差异性决定了城市功能组织方式,进而决定了空间布局特征。进一步的,城市内部空间结构是居民,经济、社会活动及各类物质要素在空间上表现出的格局。
总结以上观点,学者们大多从城市的建筑空间、功能空间及社会空间三种属性及它们的组合形态上来认识和定义城市的空间结构。综合上述空间形态实际上可以总结为城市物质空间(物质要素占据的空间)与社会空间(社会群体生活居住的空间)的集合。因此,本书认为城市空间结构是指城市各个要素(包括各种物质要素与社会要素)的空间分布形式,同时包含了各要素的相互作用关系及其相互作用的内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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