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麋鹿在我国灭绝后又重新引入。
5.1 华北
此阶段,华北仅北京、山西、内蒙古3个省级政区尚有麋鹿存在,原生物种似延续到1930年代。
《北京市房山区志》追记(北京市房山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1999):
麋:历来为人类猎杀对象,至民国年间志书,已无记载。其消失当在清或民国初。
按:此处证实曾有麋鹿分布,只是“消失”的时间略有误,因民国十七年(1928)《房山县志》还有记载。
“南苑”从辽代就成为狩猎场,也是明、清两代皇家苑囿(现仅存遗址),位于永定河冲积扇中部(范围包括今大兴区旧宫镇、瀛海镇、亦庄镇,西红门镇的全部或大部分地区,丰台区南苑镇,朝阳区小红门镇部分地区),曾是河湖广布、草木葱郁之地。元代始建时,称“下马飞放泊”,是元朝贵族狩猎处。明永乐年间扩大,修以围垣,周长60 km,谓之“南海子”;周辟四门,内建衙署,设总提督一人、提督四人负责管理,统辖海户400人;苑内设立二十四园,养育禽兽,种植果蔬,供帝王公贵族打猎享乐。清代继续经营,修建4处行宫、若干庙宇,一部分作为操兵练武之所,筑晾鹰台作为检阅台,清帝多次在此校阅八旗军队;苑内多獐子(麝)、野兔、麋麂(四不像),并圈养老虎,作为狩猎之用。1865年,法国戴维[61](Pere Armand David)神甫就是在这里发现的麋鹿,并将一部分标本运回法国巴黎自然博物馆。1890年永定河洪水泛滥,使得苑内部分麋鹿走失;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北京,随日军闯入苑中焚毁建筑、射杀动物,终使苑内麋鹿消失(张林源,2005)。
1985年8月与1987年9月,英国乌邦寺公园2次赠送的麋鹿(20只,18只)落户到现存麋鹿模式标本产地南海子麋鹿苑。在旧皇家猎苑遗址的核心地区尚存一个地势低洼、杨柳拂岸、芦苇丛生的南海子,这里仍然保存当年麋鹿生息所需要的湿地环境。今北京麋鹿苑处于南海子郊野公园的核心区域,亦即大兴区瀛海镇,既是北京麋鹿苑博物馆,又是北京麋鹿生态实验中心、北京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中心[62]。
5.2 东北
20世纪,东北3个省级政区皆有麋鹿残存,原生物种似也延续到1930年代。
5.2.1 吉林
此阶段前期,吉林省麋鹿正处濒临绝迹之际。
清宣统二年(1910)《长白汇征录》记述:
麋:鹿属也。《本草》云:麋似鹿而色青黑,大如小牛,肉蹄,目下有二窍,为夜目;南方、淮海边最多,千百为群;牡者有角,十月取之。鹿喜山而属阳,故夏至解角;麋喜泽而属阴,故冬至解角。按:日本调查,谓满州出麋。本境猎户则不知有十月取之说。
按:此处诠释的基本上就是麋鹿。至于“冬至解角”与“十月取之”,只是采用不同历法的差异。且该志“药品·鸟兽部”中还有“鹿、鹿茸、麋(附茸角)”,可见曾确有麋鹿分布。
民国四年(1915)《辑安县乡土志》记述:
麋鹿:《月令》:仲冬,麋角解。仲夏,鹿角解。本二物,今通呼曰鹿,有花者曰梅花鹿,大者曰马鹿。
按:此处诠释看似颇矛盾:前称有麋鹿(“麋角解”),后又称“本二物”“有花者曰梅花鹿,大者曰马鹿”。但参见民国十六年(1927)《辉南县志》“鹿”的记述[63]可知,“鹿”主要指现今仍有的梅花鹿与马鹿。而之所以此用“麋鹿”,似乃麋鹿绝迹前后,加以清末对“麋鹿”称谓的混用(如前文就有“鹿大,麋小”之误论)。
5.2.2 黑龙江
黑龙江省在20世纪前半叶还有麋鹿分布记录。
清宣统二年(1910)《呼兰府志》记述:
麋:似鹿而色青黑,亦有角,仲冬则解。所谓糜茸也,均应俟其未解时取之。糜茸、鹿茸皆药剂上品。鹿茸青毛多,黄毛少,以梅花鹿壮嫩之茸为最上品。
按:此处明确“仲冬则解”,显然就是麋鹿。
民国十三年(1924)《宁安县志》称:
麋鹿:鹿大,麋小。《礼·月令》:仲冬,麋角解;仲夏,鹿角解。今考麋、鹿,俱于夏至解角。盛京、吉林有麋,无鹿见《御制鹿角解诗》。后说,凡猎,春夏谓之青草围,秋曰哨鹿围,冬曰大围。进贡则有汤鹿、毛鹿、合子鹿及肠、舌、尾。夏秋贡干腌肉及茸、角、筋、皮。《新唐书·渤海传》:俗所贵者,扶余之鹿。扶余即今开原以北地,正为田猎之所。鹿分两种:一种花鹿满语松不长,一马鹿满语不长。
按:基本上沿袭《盛京通志》之讹误(可参见前文),但还是可反映麋鹿灭绝前后的混乱。
民国十七年(1928)《桦川县志》记述:
麋鹿:大者为麋,小者为鹿,肢细长,性温顺。雄者生有枝之角,每年脱换,年增一枝。老则否。壮时,茶褐色,有白星斑纹,俗称梅花鹿。雌者无角,毛色较淡,分为二种:一花鹿,满语曰松不长。一马鹿,满语曰不长。有养以供负载者。茸、角、筋、皮、肠、肚、舌、尾,清代皆入贡。鹿角初生如芽,有皮覆之,皮上有肿处,状如■盖之未开者,谓之鹿茸,可煎膏,或为胶入药,为吾国特产,东三省著名。
按:此处对梅花鹿与马鹿的说明较准确,但仍采用“麋鹿”称谓,似反映麋鹿绝迹前后状况。
民国十八年(1929)《珠河县志》记载:
鹿(按:鹿有花鹿、马鹿之别。马鹿,亦曰八叉鹿……)、麋(鹿之小者)
按:此处不同之前一些方志的是将“麋鹿”分解为“鹿”与“麋”,但讹误仍在(如将“鹿之小者”作为“麋”),似主要处于麋鹿绝迹前后。
民国二十一年(1932)《黑龙江志稿》集解:
麋:似鹿而色青,大如小牛,肉蹄,目下有二窍为夜目《本草纲目》。黑龙江有麋,无鹿。清时行猎,春夏谓之青草围,秋日哨鹿围,冬日大围;进贡则有汤鹿、毛鹿合、子鹿及肠、肚、舌、尾。夏秋贡乾腌从及茸角筋皮《黑龙江外纪》。鹿,牡者有角,夏至则解;角初茁时,形如紫茄,渐长分歧,所谓鹿茸也。有麋:似鹿而色青黑,亦有角,仲冬则解,所谓麋茸也。梅花鹿壮嫩,其茸为最上品《呼兰府志》。
附鹿角:《礼·月令》:仲冬,麋角解;仲夏,鹿角解。今考麋鹿俱于夏至解角。角可煎膏、入药,亦有用骨作胶者《盛京通志》。牡鹿有角,夏至则解;牝鹿无角。宗奭云:鹿茸以如紫茄者为上,然此太嫩,血气未具,其实少力;坚者又太老,惟长数寸,破之肌如朽木,茸端如玛瑙红玉者最善。人有以麋角伪为者,不可不察麋角顶根上有黄毛若金线兼旁生小尖色苍白;麋鹿茸、角今人罕能分别陈自明;以小者为鹿茸,大者为麋茸,亦臆见也。不若亲视其采取时为有准《本草纲目》。
按:其中混杂“今考麋鹿俱于夏至解角”,似未鉴别乾隆早期的误解。
5.3 华东
本阶段,华东仅山东省与台湾未见有麋鹿存在记录。
5.3.1 上海
上海市还有麋鹿残存。
1930年代前后,上海市郊区曾捕获一只麋鹿(图25.43),制成标本后一直收藏在上海自然博物馆(曹克清,1985)。该馆证实有麋鹿标本[64],只是更具体地点待查。
图25.43 麋鹿标本[65]
5.3.2 江苏
江苏省的原生麋鹿在20世纪前即已灭绝,现有的则是引进回归的物种。
在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和伦敦动物学会的支持下,1986年8月,江苏省从英国引进39只[66]麋鹿投放到黄海之滨大丰市鸭儿荡、现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唐锡阳,1992)。据称,现已是世界占地面积最大的麋鹿自然保护区,拥有世界最大的野生麋鹿种群,建立了世界最大的麋鹿基因库[67]。
5.3.3 浙江省
浙江省此阶段也还有麋鹿残存记录。
民国十五年(1926)《象山县志》引述:
麋:《乾隆志》。案《尔雅》:麋:牡麏,牝麎,其子,其迹缠,绝有力狄。《说文》:麋,鹿属。冬至解其角。其兽似鹿,青黑色,肉蹄,目下有两孔,俗说能夜视。
按:此处似引旧志,反映当地麋鹿已然极度濒危。
5.3.4 福建
福建省仍有较多麋鹿残存记录。
民国十五年《宁化县志》集解:
麋:鹿属也。牡者有角。今猎人多不分别,往往以麋为鹿,牡者犹可以角退为辨;牝者通目为麀鹿矣。《左传》曰:泽有介麋。无偶,曰介。麋,阴兽,情淫而游泽。一牡能乘十牝,以冬至陨角而应阳。鹿,阳兽,游山,以夏至解角而应阴。《淮南子》曰:日至而麋鹿解,是也。鹿角挟阴之阳,故应阴而陨。麋角挟阳之阴,故应阳而陨。鹿肉暖,以阳为体。麋肉寒,以阴为体。以阳为体者,以阴为末。以阴为体者,以阳为末。角,末也。故应阴阳如此。《埤雅》:麋,性迷惑,故其迹缠而不解。//凡人骨髓,二十年方坚。麋角自生至坚,无两月之久,大者乃重二十余斤,其坚如石。计一日夜须生数两,神速如此。此骨血之至强者,所以能补骨血,坚阳强精也。
按:此处皆有关麋鹿诠释,反映仍有麋鹿栖息。
民国三十一年(1933)《诏安县志》记述:
麋:《朱注》:麋,鹿之大者。或曰,鹿,阳兽。麋,阴兽。故鹿角夏至解,麋角以冬至解。然则麋与鹿实二物也。闻台湾及辽海者皆数百斤,千百为群。相传悉海鲨所变,以天地化生之理推之,或不尽诬欤。但此二物,诏产不恒有,如有在深山中,亦罕见耳。
按:此处最后指出当地麋鹿“产不恒有,如有在深山中,亦罕见耳”。
民国三十四年《莆田县志》记述:
麋:……今猎人多不分别,往往以麋为鹿。《宁化志》云:麋,阴兽,游泽,以冬至陨角而应阳;鹿,阳兽,游山,以夏至陨角而应阴。鹿肉暖,麋肉寒。南方之鹿多麋类耳,皮青色,无圜纹,药物中之青毛茸即麋茸也。按:所述基本上是麋鹿。
5.3.5 江西
江西省还有少量麋鹿残存记录。
民国十四年(1925)《婺源县志》记述:
鹿:喜林,群居,性警,善走;夏至解角;大者为麋,冬至解角。
按:后者当是麋鹿,说明其“鹿”中包括麋鹿。
《星子县志》追记(江西省星子县志编纂委员会,1990):
1951年曾捕获“四不象”奇兽一头。按:称“四不象”者,有多种野兽,包括南方并不罕见的鬣羚。尽管从形态、生态、分布等不难与麋鹿区分(略见下文),但若单纯依赖名称则不易辨别。因此记录代表年代较晚,暂疑似麋鹿。
鬣羚(Cap ricornis sumatraensis),别称:苏门羚,明鬃羊,山驴子,岩驴,四不像,天马,牧羊等(图25.44、图25.45),属牛科,典型林栖兽类。它的角像鹿不是鹿、蹄像牛不是牛、头像羊不是羊、尾像驴不是驴,人们据此将其与驯鹿、驼鹿和麋鹿等称为“四不像”。(www.xing528.com)
鬣羚外形似羊,略比斑羚大,雄兽和雌兽之间的大小差别不显著。它的肩高86~110 cm,体长140~190 cm,尾长9~16 cm,体重50~100 kg。两只耳朵特别狭长,似驴,可达19~21 cm,端部较尖;雌雄均有一对短而尖的黑角,短而光滑,介于两耳之间,距离较远,形状较为简单。自角基至颈背有长十几厘米的灰白色鬣毛,甚为明显;颈背有鬃毛;吻鼻部黑色,吻端裸露,唇的周围有髭毛;有明显的球囊状眶下腺,其开口处有一撮丛毛。
图25.44 鬣羚(右视)[68]
图25.45 鬣羚(左视)[69]
鬣羚主要活动于海拔1 000~4 400 m的针阔混交林、针叶林或多岩石的杂灌林,以各种杂草、树叶为食。性情比较孤独,除了雄兽总是单独活动以外,雌兽和幼仔最多结成4~5只的小群,从不见较大的群体。
鬣羚在我国现今在西部分布于秦岭和青海的湟水河谷一带及以南,东部则处于长江以南地区[70]。
5.4 中南
本阶段,中南原生麋鹿残存的省级政区未见河南、香港与澳门。
5.4.1 湖南
湖南省尚有少数地方有原生麋鹿,且延续较长久。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靖州乡土志》记述:
麋:《说文》:麋,鹿属。《礼记·月令》:仲冬,糜角解。孔疏引熊氏云:鹿是山兽,夏至得阴气而解角。麋是泽兽,冬至得阳气而解角似鹿而色青黑,大如小牛。牡者有角,冬至解角长茸。土人于冬至前后取之。
按:明确“土人于冬至前后取之”麋角,确定为麋鹿当无误。
《通道县志》记载(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县志编纂委员会,1999):
全县供销部门统计:1950~1962年收购兽皮7 288张,品种有……麋。按:有麋皮为证,当是麋鹿。
5.4.2 广东
广东省尚有一些地方有麋鹿残存。
民国二十年(1931)《乐昌县志》记述:
鬣羚在我国现今在西部分布于秦岭和青海的湟水河谷一带及以南,东部则处于长江以南地区[71]。
按:此处出现“水鹿”称谓,似乃麋鹿。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志》记载(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志编纂委员会,1997):
在野生动物中,虎、豹、麋(四不象)、麂、猴、獭、豺狗、马鹿、人熊等50年代还常有出没,今已罕见。
按:据此反映,当地原生麋鹿延续到1950年代。
5.4.3 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乃中南此阶段残存原生麋鹿最多的省级政区。
民国二十五年(1936)《来宾县志》记述:
麋鹿当清同治、光绪间东山及长顺团山中最多,近日渐少。
按:说明当地在清末麋鹿尚多,短短几十年便已渐少了。
5.4.4 海南
海南省仍有麋鹿残存。
1904年,汤姆斯(Thomas,O.)曾向英国伦敦动物学家展示过一位日本艺术家在海南岛绘制的一幅写生画,画的是一只麋鹿(曹克清等,1990;景存义等,1992)。只是更具体地点待查。
5.5 西南
此阶段,西南的重庆市与贵州省已不见麋鹿分布记录,即使残存的麋鹿也仅延续到前半叶。
5.5.1 四川
四川省尚有少数地方有麋鹿栖息。
民国十三年(1924)《松潘县志》记述:
鹿:……又一名麋,亦生茸,不甚贵。麋角冬至解,鹿角夏至解。
按:现生鹿科动物中,仅麋鹿“冬至”解角。故反映当地存在的“鹿”中含有麋鹿。
民国二十二年(1933)《灌县志》记述:
麋:似鹿而大,牡青黑色,有角;牝褐色,目下有两孔,能夜视。
按:据此表明,当地仍有麋鹿存在。
5.5.2 云南
此阶段,云南省仍有麋鹿分布的地方据西南之首。
据称,1949年前,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境内野兽主要有虎、豹、熊、豺、狼、破脸狗(果子狸)、獐、鹿、麋、猿、猴、麂子、岩羊、狐狸、刺猬、豪猪、野猪、野牛、野猫、野兔、野狗、水獭、旱獭、大灵猫、穿山甲、松鼠、山鼠、银鼠、蝙蝠等[72]。其中“麋”乃麋鹿。
5.6 西北
在20世纪,西北仅陕西省与青海省仍有麋鹿残存。
5.6.1 陕西
此阶段,陕西省还有麋鹿残存,并延续到前半叶。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镇安县乡土志》记述:
麋:鹿之大者,尾长似马。山民呼鹿曰麋鹿,呼麋曰马鹿。冬至角解,间有拾得。生者罕见。
按:据称,尽管出现“马鹿”称谓,然其乃麋鹿(Elaphurus davidianus),“冬至解角”。
5.6.2 青海
青海省此时仍有麋鹿记录,但已罕见。
民国八年(1919)《大通县志》记述:
鹿:见“药类”,麋“释名”。李时珍曰:陵。佃曰:鹿,喜音声。班固云:麋性淫迷,则麋之名义取乎。《尔雅》云:牡曰麏音咎,牝曰麎音辰,其子曰麈。
按:虽个别内容待核查,但还是有较吻合的麋鹿内容,反映其中含有麋鹿。
5.7 方志记载
方志记载虽较简略,却可反映20世纪各地麋鹿分布情况(表25.8)。
表25.8 方志记载20世纪麋鹿情况
(续表)
(续表)
(续表)
注:*表示详见正文。**表示同前文。***表示本省级政区已有类似记录。①因其更多处于人为环境,与麋鹿放野恢复野生状态相去甚远。另据2003年统计,我国有53处麋鹿分布种群(杨戎生等,2003)。从麋鹿原引入与其时存栏的绝对数量比较:麋鹿数量增加的占49%,麋鹿数量保持原状的占23%,麋鹿数量较少甚至消失的占23%,还有少数不详者。经查2套书皆如此;既是“麋”,当是“冬至”解角。②特色出游,赏金秋北京好风光.http://economy.gmw.cn/2015-10/16/content-17370679.htm亦即有麋。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