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政府是舆情产品的最大需求方。以往我国的行政决策缺少吸纳民众意见的制度性手段,信息以上传下达的纵向传播方式为主。互联网使得社群之间的横向传播成为可能,群体极化机制使得舆情事件爆发的速度和烈度都呈指数级上升。新媒体事件成为社会焦点,线上线下的活动与串联,会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如瓮安事件、江西宜黄强拆风波、“7·23”温州动车事件等。国家认识到互联网的传播能力,开始将互联网列入国家的治理体系之中。除了对突发性的群体事件进行预测,舆情监测也将百姓日常生活中的意见收集起来,经过分析后报告,对公共政策的决策产生影响。
商业机构也是舆情信息的主要消费者。基于社交媒体的营销成为企业投放广告的重要入口,商品评价成为电商系统的标配,网络口碑成为消费者选择商品的一个重要标准。因此,商业舆情的监测也成为重大的市场需求。但是目前学术界的主要研究对象是政务舆情,商业舆情主要由一些口碑营销的研究者进行,一些市场化的调查机构也提供相关的产品。
商业舆情监测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产品形象调研,了解用户对产品的使用感受;二是品牌监测,对网上的负面信息和投诉进行处理;三是竞争分析,了解自己和竞争对手的优势劣势各在哪里;四是危机公关,及时处理重大失误和疏漏。商业舆情的功能首先是可以帮助商家及时获取用户的反馈,改进自己的产品和服务,使得用户的消费体验得到提升;其次是进行危机公关和形象美化,一旦发现网上出现负面舆情,可以采取一些手段进行干预,避免企业形象受损。
与民意调查一样,媒体机构是网络舆情比较权威的发布者。《人民日报》、新华社均建立了自身的舆情机构。国内的知名大学也建立了舆情分析机构。这些机构均致力于成为政府的智囊乃至国家智库。由于中国目前已经从单位制转型为项目制主导分配资源的社会,成为政府的智囊将获得各种资源的倾斜,这也是此类机构热衷于建立舆情研究中心的原因。
舆情监测作为一种重要的决策工具,它是否像舆情行业宣称的那样,是完全中立的、客观的、科学的?我国的舆情业在这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网络舆情监测脱胎于民意调查。西方的民意调查行业发展相对完善,不论是选举,还是立法,都离不开对民意的测量与揣度。西方的大型民意调查公司都以商业化的方式运行,也有大学成立的专门的研究机构,舆情监测已经成为职业化程度比较高的行业。(www.xing528.com)
我国目前跟舆情相关的机构主要有四类:一是政府机构,各级政府中专门设立的舆情信息部门;二是媒体机构,如新华舆情、人民舆情,特点是综合实力强;三是科研机构,各大学、科研院所成立的舆情研究中心;四是技术机构,如方正开发的舆情监测软件。目前对外公布舆情报告的主要是媒体和科研机构,见表4-1。
表4-1 具有代表性的舆情机构与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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