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正处于政治现代化阶段,表现为权威法治化、政治职能分化、政治参与扩大。根据亨廷顿的理论,我国目前也面临着两种政治模式的选择,即“技术统治模式”和“大众模式”。“技术统治模式”是我国目前采用的政治模式,表现为保持低水平的政治参与,强调高水平的投资和快速经济增长,并容忍一定限度的收入不平等的存在。而“大众模式”则表现为强调平等但分食一个小“蛋糕”,也可能导致社会不稳定。
亨廷顿认为要使得发展与稳定的平衡必须在“完善政治制度化的速度与扩大群众参与水平二者之间求得最佳值”。他认为在发展中国家中需要一个短暂的威权时间作为过渡。亨廷顿的观点也认为新威权主义的致命缺陷是“视经济效益高于一切,为此不惜牺牲政治自由和其他价值取向;以可操作为理由,试图走最平稳的道路,只求急功近利而忽视最终及长远的价值取向”,其后果就是可能导致“参与爆炸”,即革命与社会变迁。他认为趋势应该是“一个过去是极权主义的社会逐渐转变到放松政府的控制,朝一个有限度的权威主义体制方向发展(当政府不再企图控制一切)并开放社会团体,允许人民组成各种社团,以及经济活动在国家控制之外运行”[22]。
为了应对互联网的复杂性,国家能采取的措施之一是增加自身的控制能力,包括各种互联网法律以及专门机构的设立,另外就是削弱互联网的复杂性,其措施包括国家防火墙、内容过滤、网络实名制等。国家防火墙屏蔽海外社会化媒体的不良信息联络,对西方的渗透防微杜渐。社会化媒体实名制削弱了互联网的复杂性,客观上起到了抑制政治参与的作用,但它并不是国家维持稳定的根本对策。因为国家政治系统所遭遇的压力来源于互联网之外——有大量利益诉求需要表达的公民缺乏表达渠道。亨廷顿认为,一旦现存政治制度无法满足新兴的社会势力和精英集团的政治参与需要,再加上国家的权力体系之外的社会集团有强烈的参政要求,就可能引起社会变革。[23]我国目前也客观存在着社会底层的利益表达诉求在一定程度上并没有得到满足的现状。国家需要将这些参与需求纳入制度化之内予以消化和满足,维护政治系统的动态稳定。
社会运动在西方是一种组织化、合理表达诉求的方式,组织得好就是一般的社会抗议,一旦失控就会变成骚乱,如2011年的英国骚乱,但这些并不一定能威胁其统治本身,反而是避免社会激烈动荡的一个动态平衡机制。政府会制定相关法律框架,将抗议的程序、方式限制在一定范围内。赵鼎新认为:“在法律框架下进行的组织有序的社会运动对公共和私人财产破坏较小,对政体没有直接冲击。它既是社会的‘安全阀’,又在一定条件下是社会改革与改良的动力。”[24]而中国地方政府常常采取用钱“维稳”的方式解决社会诉求,结果造成了越来越多抗争事件的发生。对社会抗争的制度化是衡量国家能力的一个标准。
社会化媒体在伊朗、哥伦比亚成为社会骚乱的动员工具,是因为这些国家的政治体系的制度化程度不足。而我国是一个高度制度化的国家,是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安理会五常之一,拥有较高的政治地位、军事实力和文化凝聚力。亨廷顿认为,一党制或一党独大的国家更稳定,因为国家制度化力量较强。同时这与我国的官本位文化也有关,中国公民视政府为依靠,所进行的抗争也只是为“承认”而抗争,并非为自然权利抗争。中国公民需要的是社会公平,对于个体利益的要求并没有那么强。赵鼎新也认为,虽然中国目前社会问题众多,但中国社会绝没有爆发大规模社会运动的结构性条件。而且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出现的一些集体行动中,中央政府一般担当的是调停角色,而不是集体行动的目标。政府对一些集体性事件的妥善处理加强了其政权的合法性。[25]社会化媒体主要在我国发挥的是参与政治和社会表达的功能,而非引发社会变迁的触发性因素。
赵鼎新指出,寡头政体更容易出现革命性动乱,因为社会在现代化过程中变得越来越复杂,而寡头国家所拥有的传统或神授的合法性已经不合时宜;此外,寡头政体实行的是人治而不是法治,寡头能够决定他人前途,因此形成官员只对上负责的风气,造成劣币驱逐良币,有能力的人难以进入决策中心的状况。[26]而国家政治的稳定又格外依赖军队和警察。寡头政体下一般都是大众社会的结构,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彼此的利益和矛盾冲突得不到协调。社会中层的力量越来越被削弱,国家与社会之间的沟壑日益加深。而拥有强有力的政党和成熟的官僚体系的国家,能够应对社会的复杂化趋势。他认为“从理论上说中国所面对的社会不公与官员腐败问题能够在威权国家的框架下通过加强社会再分配、加强法治和改革官僚体制而得到解决”。(www.xing528.com)
在我国,互联网也被纳入了国家监控的范围内,用于维护和控制国内秩序。既有的国家监控体系在20世纪90年代之后本来已经有所放松,但是经历了SARS和奥运会、世博会的安保工作等重大事件之后,我国建构了自上而下——从国家安全局到居委会、村级维稳责任人——的国家监控体系。在互联网方面,建立了国家防火墙、网评员、审查备案制度、关键词过滤技术等。这些举措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我国的意识形态安全与互联网洁净环境,但同时也带来了可能产生的对诉求表达的遏制与对公民私人领域的侵犯。我国对社会化媒体的数据监控主要通过社会化媒体的实名制来实施,能够有效降低社会监控的成本,与居民身份证库进行比对,快速锚定“社会不稳定因素”言论发表者的个人身份。国家对社会的监控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利,使得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得到保障。但是国家权力侵入私人领域也会带来公众的疑虑。
中国的网络传播现象纷繁复杂,互联网自身也是一个复杂性系统。系统是由互相关联的、能通过传送和反馈回路彼此影响和彼此控制的部分组成。控制论研究系统中的不同部分之间的通信联系如何使它完成复杂任务,以及如何对来自内部环境的变化做出调整与适应。由于传统媒体的失灵,网络表达在我国的系统传播中占据着反馈回路的地位。在互联网架构的通信系统中,基于网络的社会表达会向中央政府发出改革的信号,但是同时也伴随着噪声,即基于社会化媒体的谣言以及冗余。但是网络表达作为一种反馈机制,是有利于社会系统的整体健康发展的;相反,在高度封闭的社会系统中,一直保持绝对的静态平衡,缺乏反馈回路,就会导致社会系统的不稳定。而一个开放的、动态平衡的系统则会实现动态稳定。
系统的反馈可以分为积极的和消极的两种。消极反馈表现为一个指示着系统出现偏差的错误信息,系统会及时做出调整,减少或抵消偏差。消极反馈对维持系统的平衡和稳定状态来说非常重要。基于互联网的社会表达就属于消极反馈。而地方政府的维稳逻辑则造成了积极反馈,保持甚至放大了偏差,损害了我国政府的权威性,同时也可能导致社会出现不安定因素。系统的秩序必须通过系统内外的信息交换来完成。“任何系统只有开放,与外界有信息交换,才可能有序;与外界无信息交换的封闭系统,要使之有序是不可能的。”[27]一个国家要想健康有序地发展,必须持续与公民社会展开互动。社会化媒体实名制会抑制社会表达,损害社会化媒体的系统反馈功能。
受社会制度化水平的限制,中国目前还无法形成一种建立在均衡的利益表达和有效的利益协商基础上的社会动态稳定机制。在自上而下的政治压力的作用下,各级地方政府事实上只能借助于其所能整合的各种资源和力量,不计成本地对潜在的不稳定因素进行管制性控制,从而形成了“为稳定而稳定”的“摆平”式维稳模式,即所谓的“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无事就是本事,妥协就是和谐”。[28]对社会化媒体进行严格监管和压制,过度压制利益诉求的表达,也会导致社会情绪的积累而无处宣泄。出于稳定需要,中央政府和国家政体常常意识不到地方政府工作的失误,长此以往也会造成国家权威与合法性的受损。
由于中国长期以来的超稳定社会结构——党的领导力与组织动员能力,强大的国家军事力量、文化凝聚力和民族认同感,与其他第三世界国家相比,中国的网络集体行动具体而微,并不会有过高的政治诉求。人们的网络诉求活动往往局限于抗议利益集团对平民财产的侵占;抗议危害社会安全的不公正、不道德现象。这些都是社会的有益反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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