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教授,您好!感谢您接受专访。
最近我认真拜读了您的两本著作《中国传媒改革启示录》和《当代传媒管理研究》,收获良多。我知道您一直关注国内传媒、特别是城市广电的改革动向,您在上述两本专著和系列论文提出了许多颇有见地的观点,业界和学界有众多支持者。
我国30多年传媒改革,经历了市场化、集团化与资本化三个阶段,在“一元制度,二元运作”的总体框架下渐进式变迁。从“集团化”到“台化”,是广电传媒改革在管理模式上的重要演变,但业界和学界对此看法不一。请问您是怎样评价这两种管理模式演变的?
朱剑飞教授:中国广电系统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最后一块特殊“飞地”。广电传媒的“集团化”,是中国传媒顺应时势、产业发展的必然产物,但当年行业系统对什么是“集团”的不少肤浅的认识和操作上的误区,当然也少不了有多年来在旧体制下运行的惯性和利益既得者的阻力,使得这一政府力推的传媒集团化改革可谓一波三折,困境重重,以致到了不再批准成立集团且要求撤并转型的地步,风雨历程中留下的却是“问题多于成绩,困惑大于思考”的结局。时至今日,在新一轮的“制播分离”改革的要求下,传媒业中的广电集团正面临两大抉择:是开启新一轮产业集团化的“二次革命”,朝着转企改制的道路继续前进,抑或退回成立事业属性的广播电视台(“台化”),不免产生“改革退回原点——翻烧饼”的感觉,历史也将因此有了更多让人联想与丰富的空间。
作者:对传媒集团化会有“二次革命”与“重回老路”这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解读,请您详细分析。
朱剑飞教授:我们知道,从中国首家广电集团——无锡广电集团于1999年6月9日挂牌成立起,标志着中国广电传媒的“集团化”改革拉开了帷幕,直至2015年4月16日,湖南广播电视台完成转企改制后,与芒果传媒资源整合成立新的湖南广播影视集团,中国传媒所具有的政治属性、社会属性和经济属性相互兼容的特质也逐步得到社会认可,中国传媒作为“一个尊重意识形态的特殊产业”也逐渐与社会、与市场、与资本对接。可以说,传媒产业集团化是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一种新型运作模式,也是当今顶层设计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实施“媒体融合”的必要前提。可以说,中国传媒改革找出了症结所在,找准了前行的方向。
“风云际会潮涌起,城头变幻大王旗”。国家广电总局明确指出:从2005年1月起,不再审批省级事业型广电集团。接下来,国家广电总局又要求原先成立的广电集团进行撤并,以两台合一的广播电视"台化”取代。从事业型的广播影视集团到事业型的广播电视台,是换汤不换药。广电传媒改革刚刚看到曙光就被迫回到起点,始终不能突破“事业”的“牢笼”。
作者:您的观点与国内不少学者的看法相同。中国传媒大学传媒经济研究所所长、教授周鸿铎认为,“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提法是不科学的。中国传媒大学副校长、教授胡正荣也指出,“一元制度,二元运作”运作模式应作为一种转型期的过渡性制度安排,不应成为长期性运营模式的制度基础。
在这个问题上,涉及到两个命题,即是“事业办企业”与“集团办事业”。对这两个命题,您是怎样看的?
朱剑飞教授:实践证明,自始至终坚持传媒实体的事业属性,是困扰中国广电产业发展的最大认识误区和政策执行错位。倡导事业型的广播电视台办集团办企业,实则是鼓励国家一级行政事业机构办翻牌公司。从学理上说,事业与产业有着十分明显的区别,况且事业单位受地域与行政的约束不具备搞活做大做强的本分。(www.xing528.com)
“事业办企业”,是一种被动转型,也是行不通的,甚至是改革的倒退。借用美国作家布朗一句名言:“愚蠢的最佳定义在于期待以按部就班的方式做着与过去相同的事情来得到不同的结果”。
相反,“集团办事业”是一个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与时俱进的积极命题。广电传媒“集团化”是传媒产业成长的高级发展阶段,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传媒发展领域的必经之路。10年前铺开的广电传媒“集团化”改革,虽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但毕竟符合国际行业发展的大趋势。
“传媒业就是尊重意识形态的特殊产业”。我们肯定产业“集团化”并倡导“集团办事业”,就是要鼓励传媒与社会接轨、与市场接轨、与资本接轨。产业做大做强,才有条件把事业做大做强。广电传媒要追求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并实现两个效益的综合最大化。走尊重意识形态的特殊产业的发展道路,这应该是中国主流传媒的生存之道与发展特色。
作者:应该承认,过分强调传媒的事业属性,漠视或淡化它的产业属性,使得传媒改革陷入兜圈子、翻牌子的泥潭。传媒也因此丧失了许多开拓产业市场和做大做强的机遇。
东莞广电传媒集团于2015年3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希望借助广电“集团化”改革,破解难题,化危为机,攻坚克难,开辟东莞广电事业和产业发展的新天地,迎接第二个发展10年。
朱剑飞教授:祝贺东莞广电传媒集团在“狼来了”的呼喊声中悲壮启航。虽然东莞广电传媒集团“生不逢时”,但顺应了传媒发展规律。
中国广电集团化在热切呼唤“第二次革命”——必须从资源整合、整体转制、国有控股以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角度重新认识“集团化”;从广电的政治、社会与经济这三重属性及其关系来推动传媒产业化;从产业价值链的完善意义按专业按岗位去操作产事分离;从产业立法的角度为整体转制提供良好的行业环境和发展条件。
历史发展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中国广电“集团化”的进程,即使风雨兼程,毕竟大江东去,前程不可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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