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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视听传媒产业发展的焦点与难点

时间:2023-11-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当下中国广电传媒的产业化进程加快,这是中国最终选择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更高级的发展形态的必然结果。为此,在岁月如梭、新旧交替之际,扣准焦点,破解难点,进一步思想解放,仍然是当务之急。媒体的融合发展是有前提条件的,而且即使做到“融合”并非解决当下传统媒介生存、发展问题的万能钥匙。今天,传媒业作为我国文化产业中最重要的核心组成部分,自然担当着推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重大使命。

2014年视听传媒产业发展的焦点与难点

深化改革”是时代主旋律,并是促进政治要素层面改革而必须攻坚克难的“二次革命”。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始于30年前的“改革”一词,再次被密集提及86次,其中两次提到“全面改革”,5次提到“深化改革”。总书记习近平说,“我们要坚持改革开放正确方向,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既勇于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又勇于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

今天传媒领域的改革,是多年既有问题在倒逼的深化改革,同时又是必须借助之来破解体制痼疾的攻坚改革。当下中国广电传媒的产业化进程加快,这是中国最终选择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更高级的发展形态的必然结果。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而不动摇,即尊重特殊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懂得应时而变。只是虽顺势而为却也因袭沉重,因为影响政府传媒管制能力并窒息传媒业发展生机的症结仍根深蒂固,尤其是广电传媒业自身在历史中形成的垄断行业与垄断地位,构成了行业中“一种特殊的、非常的和不正常的利益”。媒介观念上依旧受到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随着过渡期的无序延长而日益彰显它的负面作用与影响,造成政府与市场的双重失灵。而由此形成“刚性”的既得利益格局,使得主流媒体不愿意或不能转企改制成为行业的集体无意识。为此,在岁月如梭、新旧交替之际,扣准焦点,破解难点,进一步思想解放,仍然是当务之急。

一、媒介融合论与市场化困局

实现媒介融合而成为全媒体,在当今主流传媒界中很是一个时尚的话题。因为面对着数字化与网络化不可避免的到来,传统媒体以往自我垄断与强力割剧的社会地位受到了严峻的挑战,这当中尤以缺乏视听效果的报刊杂志这类平面媒体的感受来得更强烈,因为传统大报的广告创收与日均发行量,首先遇到了“透明天花板”的发展瓶颈,一时纸版媒体“消亡论”甚嚣尘上。而且,即使拥有最强大视听通道的电视媒体也不能置身其外。2013年2月,在广东顺德参加中国电视满意度博雅榜论坛的业界精英人士王明轩,借言“假如腾讯也能做电视”,明示那些拥有强大的资金、技术、市场、用户等优势的互联网大公司,一旦甩开膀子,就有可能在很短时间内超越传统电视机构(包括央视)而成为媒介垄断巨头。事实上腾讯的影响力资源与创收能力与央视不分伯仲,甚至已略超。因此在整个传媒业界,如何应对以网络媒体以及自媒体为突出特征的新媒体的崛起,将媒介融合作为当下行业生存的因应与趋时手段,自然是一个绕不开放不下的话题。而且作为传媒发展的进一步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明确指出,“整合新闻媒体资源,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

媒介融合在当下代表的是一种时代的发展趋势,但以此而论便拥有了全媒体,则是一厢情愿。正如南方报业推出的全媒体概念在学界中是有异议的。因为媒介融合的推进,可一言概之为“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媒体的融合发展是有前提条件的,而且即使做到“融合”并非解决当下传统媒介生存、发展问题的万能钥匙。这当中的问题,既存在着业内人士偷换概念的失误,自诩传统媒体办网站就是媒介融合,报刊杂志有了视频网页就是全媒体,混淆媒介融合与其影响;也隐藏着媒体管理层急功近利的利益指向,鼓吹加速推进媒介融合——全然不顾“猜想”的现状,剑走偏锋。在当前,论及我国的媒介融合,学、业两界的知行分立。学界孤芳自赏状态,而业界也乐于单兵作战。另一方面,业界实践王顾左右、敷衍周旋,历经数年的发展,却未有实质性突破。而进一步论及最高层的组织融合——拥有多种传播手段并能做到资源融合一体的新媒介(全媒体)的诞生是需要有前提的:它应该是多媒介传媒集团化的衍生物,并借助于各自媒介资源的整合与行业、地域壁垒的突破——三网融合,才有生存发展的可能。当中,除了有数字化技术的支撑,同时要有宽松开放制度的保障,并敢于打破行业既得的利益格局,配套表达自由的政治空间;还有就是受众市场的认可与接受。很显然,没有经过传媒产业化、集团化的战斗洗礼,全媒体的目标只能是一个虚拟愿景。而当中明摆着的现实落差:集中体现在制度安排和体制的制约上。

媒介融合不仅仅涉及到新旧媒体的多层级、多结构的相互融通,更是涉及到整个传媒产业的整合布局。然而,传媒体制和规制的抱残守阙,使传媒单位难甩包袱,步履维艰。当中,可以说同样是媒体,其每一步创新,都面临着保守僵化的教条和超越阶段的激进的双重挑战;每一次突破,都曾遭遇继承和发展、现实与长远、渐进与闯关的两难选择;每一项决策,都可能要触动既得利益的奶酪,迷失于“做蛋糕”和“分蛋糕”的众口难调。作为一种理性的抉择,应将媒介融合作为当下行业生存的因应与趋时手段,其要义不在于不同媒体削足适履,而要长短互补。那些顾此失彼的“融媒介”或“多功能”,一不小心就会抹杀了各类传统媒介的所长,肤浅的“东施效颦”是为历史所摈弃的。虚假繁荣的背后,媒介融合不是解决所有媒介传播问题的万能钥匙。在未来市场中,媒体间的彼此抹煞和消弭无济于事,谁将占据传媒业态的主流地位,完全取决于谁更有可能通过深层次变革开辟新的天地实现再次涅槃。今天,传媒业作为我国文化产业中最重要的核心组成部分,自然担当着推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重大使命。然而如果没有传媒组织行为的融合、没有媒体行政管制的突破,没有三网融合这一必须借助的媒介融合的终端出口,一切皆言时尚早。当下敦促主流媒体勇于革新,大胆革新,不断革新,尽早实现与市场、社会、资本接轨远比在大多论坛上奢谈什么全媒体的媒介融合,来得更为急迫也是更为切中时弊。这就是为什么说“传媒市场机制与主体地位的培育与建立比媒介融合更重要”的缘故。

在当前,如果言及主流媒体在转型升级过程中遇到的市场困境,客观存在着让人纠结的四大困惑与四大郁结:

所谓的四大困惑,一是传媒产业化的阻滞因素——二元化结构;二是传媒产业化的难解情结——事业大属性;三是传媒产业化的无奈之语——体制老问题;四是传媒产业化的隐忍之痛——规制常失灵。

所谓的四大郁结,一是主流媒体“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这一过渡政策模式化;二是现行传媒行业非政非企又亦政亦企“两头通吃”的模糊性质形成既得利益刚性化;三是作为国有经营性媒体自我定性为“既讲公益服务又要自负盈亏的公益三类”,突出时政媒体非企化;四是整个广电系统在对事业性“集团化”否定之后又在大张旗鼓地推行事业性“台化”的传媒集团转台化。

上述造成困惑与郁结的反应基于行业对“传媒业就是尊重意识形态的特殊产业”这一客观存在的认识局限或惯性阻隔。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传媒业从行政事业型(工具体的事业)到宣传经营型(产业化的事业)再到特殊产业型(文化信息产业组织)的演进是一种发展的铁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明确指出,“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对按规定转制的重要国有传媒企业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在中国广电传媒领域,从广电集团化的消解到广电总台化的强调,表明已提升至中国第一传媒的广电媒体已经面临并必须破解“事业办公司抑或产业办(养)事业”的时代课题。

关于“事业办企业”——中国广电改革实践表明,自始至终坚持传媒实体的事业属性是困挠中国广电产业发展的最大认识误区或政策执行的错位。近20年来,尽管有中央红头文件明确指出广播电视均属第三产业,或为可经营性的文化产业,就连国家广电总局也在2004年《关于促进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的意见》的红头文件中只得承认广播电视是综合性产业,但从上世纪行政明令推进的广电集团化和近期政策强力倡导的广播电视台化,都将广电传媒严格限制在事业属性范围内,将“产业特殊性”演变为“行业特殊论”,这同样是一种学界共识的“政策执行的错位”;而实践中的事业性广电集团化进程,正是因为有违传媒产业发展规律而四处碰壁,造成“问题多于成绩,困惑大于思考”,导致2004年12月在海南博鳌会议上开始被迫叫停。原有的省级广电传媒集团被矮化,必须为事业性的台属、台控和台管,积极意义上是传媒集团终被落实在名义为企业性质上的公司制上,渐为世俗所接受,但原先业内经思想解放,达成“广播电视台作为宣传编审播出机构,是制播分离,实现频道制改革目标”的共识,则渐行渐远,成为做大最强无所不包的传媒大本营。事业性的广播电视台倡导办集团办企业,实则在鼓励国家的一级行政事业机构在办翻牌公司。

关于“产业带事业”——“传媒业就是尊重意识形态的特殊产业”,我们肯定传媒产业集团化,是因为集团化是传媒产业走向成熟并进入高级发展的时代产物。倡导产业办事业,就是要鼓励视听领域应时而生的传媒集团成功转型,与社会接轨,与市场接轨,与资本接轨,在不断壮大自身综合实力的基础上,有能力有条件按新闻传播规律和市场生存法则去搞好新闻宣传,并基于意识形态宣传的需要,也从未要求过构成统一体系的传媒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都得在盈利赚钱(实际上任何产业做不到也不会这样做),强调立足点的根基就是媒体的社会公信力,支撑点的力度来自市场主体应有的生存空间与经济实力,从而走出一条有中国传媒发展特色的“产业化的事业”之道。它的积极意义就在于是适时转型,认识到位。源于传媒本质具有政治、社会与经济三重属性的科学界定后所引发出的广播电视自身社会角色的调适与重新定位,应当确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广播电视有了由单一的宣传工具演变为一种文化信息产业组织的逻辑结果。做喉舌,抓导向,提供信息传播,开展文化娱乐,最终还是国民经济增长点与支柱产业,这些在理论和实践中的意义,将十分有助于我们走出传统观念上曾占主流地位的两大认识误区:一是喉舌性质和功能泛化的倾向;二是以片面强调传播内容的特殊性质来取代对行业总体属性的客观判断的“意识形态特殊论”。由于这是关系广电传媒集团化战略实施的核心问题,它对传统媒介理论冲击力度所引发的争议性,也加深了我们当下必须正视的急迫性。当下的广东传媒界,岁月交替,新年伊始:一方面是号称中国报业第一强的广州日报“粤传媒”,正被纳入为“整体转制”先行先试的领军范畴而未雨绸缪;另一方面,同样是号称中国广电第一家全省性集团——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十年大限将寿终正寝,正期待在“台化”中实现赶超的夙愿。其中成效与意义的高低,不敢轻言断论。但有一点该肯定,那就是这不同系列的两大媒体分头所做出的战略抉择,或率先或步后,其动力更多还是来自现实问题的倒逼而非自身的自觉,尤其是传媒集团转台化这种“步后”,更多有当年资源整合不到位的补课性质。现实中没有倒逼的改革,是没有实效也没有人去主动落实的。问题倒逼改革,改革破解问题。只是这当中的问题,终究要明确区别到底是“发展中问题”还是“体制性问题”,因为体制性问题不能仅仅依赖发展本身来解决,体制性问题带有内在结构性矛盾,必须靠整体全局的体制性改革和结构性调整来解决。不可否认的是,执意坚守“计划型孤岛”的中国传媒业,尤其是要立足先行先试前沿领域的广东主流媒体,同样亟须补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门课。对于新年传媒业的期待,有两句不能不说的话,一是政府的管制水平决定着媒体的地位与作用;二是主流媒体能否顺利转轨并健康发展在于其属性的科学界定。值得欣慰的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号称“二次改革”的聚焦点就是“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从政府角度着眼,2013年全国“两会”召开的直接成果,是有了文化领域“大部制”改革的艰难半步。虽然没有预期的三部(广电、新闻与文化)合一的到位,但这改革的一小步,却是产业发展的一大步。即政府通过向市场、社会、企业、公民放权等突破口,旨在从根本上改变过去政府管了许多不该管的但有很多必须管却没有管好的状况,凡是市场机制能够调节好及社会组织可以代替的事宜,都不应过多、过细设立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有利于产业融合发展,有利于公共文化服务,有利于规范文化市场,从而驱动国有文化资产与产业化力量进一步接轨,加速文化产业的多元整合,使拥有资金和融资优势的传媒产业集团有望通过跨行业、跨媒体重组迅速做大,多元化经营的大传媒集团在“二次革命”中有望诞生。

从传媒业界去看,2014年起,南方广电传媒集团化在“台化”的博弈下,实际在即刻到来的谢幕中已进入一个需要重新审视自我、进行自我批判的反省阶段:必须从资源整合、整体转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角度重新认识集团化;从广电的政治、社会与经济这三重属性及其关系来推动产业化;从产业价值链的完整意义去操作产事分离;从产业立法的角度为整体转制提供良好的行业环境和发展条件。应该坚信:中国广电业也是广东广电人最终锻造传媒航空母舰的努力方向——组织集团化、经营集约化、管理规范化、制作社会化、节目市场化、效益综合化、目标国际化。而粤广电传媒真正可以高扬的“南方模式”,需要二次革命的凤凰涅槃!

二、宣传主渠道与舆论主阵地 

当下中国的行政格局是一级政府一级媒体。主流媒体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历来是各地方党委、政府宣传动员、发布政令、部署决策的主渠道,同时也是当地群众关注时事,掌握资讯、接受舆论引导的主渠道。但在行业竞争压力倍增,地方生存空间有限的环境下,它必须超越“传声筒”式的单向传输模式,实现从依赖行政垄断地位的“主渠道”到拥有社会舆论引导力的“主阵地”——“宣传舆论主阵地”的有效提升。当中,拥有基于信息公开透明,政治清明廉洁,行业规范并严于自律所锻造的公信力,将是中国新闻主流媒体直面新媒体的冲击而走出困惑与低谷,在市场化伟大转型中成功崛起并有效扩增影响力的不二选择。

中国社科院2013年末发布《社会蓝皮书:2014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其中与互联网舆论有关的部份指出,中国大概有300名“意见领袖”,他们的意见对中国互联网舆论形成至关重要的影响。这300人中,有29人出自党政军系统,120人有体制内经验,其中出生在北京的占63%,男性占90%,50年代到70年代出生的占83%。他们的影响力主要体现在微博上,部分人的影响力超过媒体和政府。

主流媒体的影响力被自媒体的个人微博所超越,即“微博改变中国”,这是中国传媒业界公信力发生重大危机的显像之一,以致于广电传媒尽快筹建网络电视台成了当务之急,且对不受调控的大V们,政府也有了制衡的严厉措施。只是媒体学者昝爱宗曾在《媒体笑到最后的本钱》一文中也道出一个非常残酷的事实:从新中国成立60年一个甲子轮回来看,就公信力而言,几乎没有不跌倒失足的媒体,包括全国最为知名的一些平面和电视媒体。除不时有假新闻、假典型之外,更多出现在信息发布透明不够,不作为,忽视甚至于人为阻拦“第一时间公布真相”“24小时舆论上风黄金期”的传播规律。著名主持人白岩松曾将“9.11”事件报道滞后被凤凰卫视抢尽风头一事当作“央视永久的愧疚”;而当年在“非典”时期的“失语”,亦是整个广东媒体缺位的败笔。

传统主流媒体靠着行业垄断政策而拥有宣传主渠道地位并非一定就是传媒的强者,因为作为强者还必须同时拥有不可置疑的传媒公信力。而传媒公信力的提升与保证,源于民众知情权的尊重与生活干预的力度。公信力属于新闻媒体“元”问题思考的核心,也是媒体合理存在并笑到最后的本钱,它重在制度建设;而且宁可越位(积极性越位)也不能缺位。

值得一提的是,2013年5月下旬发端的广东《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报道事件”,是当年度逆转新闻的标杆。鉴于事件本身的复杂性,借用对此有深刻洞见的《财经》副主编罗昌平的评语,这是一出“以斗恶扭曲市场,以结果扭曲程序;用道德取代法律,用警权取代司法”的乱局,当中没有一个赢家。最令人尴尬的是,由于当事记者的拙劣表现,使得其归属的,也包括为之意在申张正义并有影响力的媒体自身,失去了受众应给予的尊重,或在以往的盛名之处留下了大块阴影。

主流媒体由“宣传主渠道”到“舆论主阵地”的自我提升,须臾离不开靠信任和责任交相作用的公信力。公信力决定媒体的影响力,也因此成为媒体舆论引导机制——事实选择、意见倾向、评论观点等等发挥作用的前提。现实中媒介的舆论引导是否有效,关键在于两大要素:即媒介是否值得相信、民众是否相信媒介。“陈永洲事件”的爆发绝非个案。引入2009年《中国青年报》的专项社会调查,让人明显感受到传统主流媒体的最大危机是受众的信任度“不足言半”,因为有“无冕之王”称号的新闻工作者在“失去操守最严重职业”调查之中也以43.8%的高比例,位居第六位(排在医疗、公安、公务机关、教师等之后)。这需要从多方面去反思:当着信息传播领域受经济利益驱动忽视社会价值而出现道德的失范——虚假新闻、低俗之风、有偿新闻和虚假广告屡禁不止,而与生俱来的新闻真实性原则受到极大的挑战,大众传媒新闻机构的生存危机悄然而至的时候,其所表现出来的媒介立场的不坚定、政府信息的不透明乃至采取信息的拙劣屏蔽和公开隐瞒、质疑新闻的专业主义,更重要的是传统主流媒体改革动力长期缺乏以及法治建设的滞后性等等,最终导致缺少法律监管和舆论监督的生存环境。

应当正名的是,主流媒体确实自身出现过类似有偿新闻的恶瘤,但这并不意味着新闻媒体不能在自负盈亏的市场竞争条件下生存,也不能必然得出主流媒体不能产业化转型的武断结论。“传媒业就是尊重意识形态的特殊产业”,国有传媒转企改制,遵循的是有特殊性的市场规则,除了必须的公益性和外宣性的传媒需要社会基金与国家津贴扶持外,更大一部分的传媒实体须有序纳入国有商营的轨道,以市场经营性生产为主,按需定制,它既要服务于人们的精神需求,也要追求生存发展的企业利润,实现产品的价值补偿和资产增值。它的赢利模式来源于不与采访对象直接挂钩的“二次销售”原理,它的生产流程有着严格的宣传与经营的岗位分责制;鉴于中国的特殊国情,国有商营的运行体制强调必须的国有控股,外来资本严禁渗入“操盘手”。而且组织机构有着“四不变原则”的保证,即在舆论宣传领域推行改革,即有“党管意识形态不能变,党管干部不能变,党管舆论导向不能变,党管宣传不能变”这条铁打的“四不变原则”,将自始至终发挥底线作用。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传媒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当然,从清除行业败类,强化传媒队伍建设角度着眼,媒介核心价值的培育,是强化媒介素养的核心,即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以及新闻专业主义。这里也十分有必要为通常被“党性原则”与“宣传纪律”所淹没的新闻专业主义正正名,因为它是包括一整套关于新闻媒介的社会功能的信念,一系列规范新闻工作的职业伦理,一种服从政治和经济权力之外的更高权威的精神和一种服务公众的自觉态度。它的最高理想是传播真实、真相或真理。它要求新闻从业人员对自己所承担的特殊社会角色以及履行的历史使命具有一种发自内心的自觉意识,把自己的工作当成一项事业来做,而传媒的形象则是新闻人这种自觉意识外在的人格化体现。它的核心价值是以自律求自由,通过从业人员对其自身的控制,可以为传媒赢取较多的有弹性的活动空间。由此来柔化改革新闻制度——提升信息透明度、增强民本意识、报道事实客观公正、评论措辞分寸恰当、舆论引导有理有节,最终实现公正传播。

今天,作为传媒三项活动开展的重中之重,所有主流媒体的新闻从业者都在陆续接受并强化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就因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是反映新闻规律的理论,其要义与新闻传播规律核心一致。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还是世界上最系统的新闻观,将之仅仅看作是党的喉舌与宣传工具而有意无意抛弃其他观点,是误读,也不排除或有偏见。应当相信,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自始至终一以贯之的唯物主义、自由精神和忠于真理的菁华至今没有过时,而且永远不会过时。

“可以有不能说的真话,但是不能说假话”。当年《南方日报》原总编辑黄文俞给南方报业大院留下的这句话,如今并也仍将成为广东主流媒体一代代新闻人所信奉的圭臬。

【注释】

[1]该文发表于《南方电视学刊》2008年第一期。

[2]该文发表于《南方电视学刊》2008年第三期。

[3]该文系在深圳“改革开放30周年与中国广播电视论坛”上的演讲,发表于《岭南视听研究》2008.1-2合辑。

[4]该文发表于《视听界》2008年第五期,合作者郭哲涵。

[5]黄玉波,张金海.从“部分剥离”走向“整体转制”——当前中国传媒产业体制改革趋向初探.新闻大学.2006年03期。

[6]张殿元.中国报业传媒体制创新.广州:南方日报出版社.2007年5月第一版.第10页。

[7]张殿元.中国报业传媒体制创新.广州:南方日报出版社.2007年5月第一版.第87页。

[8]周鸿铎主编.牡丹江新闻传媒集团发展报告.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9月第一版.第105页。

[9]陶鹤山.中国传媒集团化中的政府行为分析.转引自郑保卫主编.论媒介经济与媒介集团化发展.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55-256页。

[10]喻国明.变革传媒:解析中国传媒转型问题.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年1月版.第13页。

[11]喻国明.变革传媒:解析中国传媒转型问题.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年1月版.第284页。

[12]王跃生.不同改革方式下的改革成本与收益的再讨论.经济研究.1997年第3期。

[13]段京肃.媒介集团化的喜悦与尴尬.广播电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03期。

[14]该文发表于《南方电视学刊》2010.新3期,人大复印资料《新闻与传播》2010年12期转载,荣获2010广东社会科学学术年会优秀论文一等奖。

[15]晓芬《中国媒介:转型与趋势》,见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9页。

[16]柳斌杰《加强研究当前我国传媒业重大理论问题》,见《现代出版》2010.9。(www.xing528.com)

[17]该文发表于《现代传播》2012年十二期,合作者秦空万里。

[18]Quoted in Stevard Brand,The Media Lab:Inventing the Future at MIT,New York:Viking Penguin,1987,98p11.

[19]高钢、陈绚:《关于媒体融合的几点思索》,《国际新闻界》2006年第9期。

[20]Stephen Quinn,VincentFilak.Convergent Journalism:An Introduction.Boston:Elsevier,2005,p12.

[21]人民日报社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变中国命运》,2012年7月10日。

[22]胡正荣:媒体与公共事件——商业化背景下媒体如何为公共利益服务,南方都市报,2009年3月8日。

[23]高寒:传媒业必将重回“内容为王”的时代,光明日报,2009年10月13日。

[24]该文发表于《南方电视学刊》2009年第三期。

[25]该文系2009年12月面对媒体记者关于电视湘军与粤军相比较话题的回答。

[26]该文发表于《南方电视学刊》2011年第四期,合作者邵靓。

[27]新闻人才专业主义的“标准像”——试谈传媒人力资源管理视野下人才辨别的标准,喻国明,《电视批判》,http://www.cctv.com/tvguide/tvcomment/tyzj/zjwz/6116.shtml。

[28]新闻人才专业主义的“标准像”——试谈传媒人力资源管理视野下人才辨别的标准,喻国明,《电视批判》,http://www.cctv.com/tvguide/tvcomment/tyzj/zjwz/6116.shtml。

[29]传媒舆论与构建和谐社会,小川,记者小川的博客,http://tengzs.blog.sohu.com/12688763.html。

[30]该文发表于《新闻战线》2015年第二期,合作者胡玮。

[31]《习近平:着力打造一批形态多样新型主流媒体》新华社2014年8月18日。

[32]朱剑飞、胡玮《主流风范:融合发展 浴火重生》,见《现代传播》2014年第十一期。

[33]朱剑飞、秦空万里《融媒≠出路:对我国传媒业数字化生存的再思考》,见《现代传播》2012年第十二期。

[34]该文系2012年9月在广东“城市广电发展论坛”所作的演讲,《视听界》2012年第六期节选发表,更名为《城市广电如何破解发展难题》。

[35]严克勤《解析城市广电》,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10年10月第1版。

[36]郑永年《中国改革三步走》,东方出版社会实践2012年1月第1版。

[37]文化部编写组《聚焦文化体制改革》,红旗出版社2011年10月第1版。

[38]罗以澄等《中国社会转型下的传媒环境与传媒发展》,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10月第1版。

[39]薛国林等《平衡在国家与社会之间——论中国传媒的身份危机》,《现代传播》2010年第9期。

[40]严克勤《解析城市广电》,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10年10月第1版。

[41]蒋宏坤《追求——苏州广播电视总台十年发展纪实》SBS,2012年1月版。

[42]该文发表于《南方电视学刊》2014年第四期,人大复印资料《新闻与传播》当年第十二期转载,合作者李赫菲。

[43]该文发表于《南方电视学刊》2013年第三期

[44]任丹、孙健、路宝君,《全球化语境下城市电视台的本土化探索》,《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13.1

[45]段圣伟:《地方广播电视媒体如何打造媒介公益品牌和形象》,见《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13年第4期。

[46]严功军:《中国电视公益改革的批判思考》,见《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3年第1期。

[47]严功军:《中国电视公益改革的批判思考》,见《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3年第1期。

[48]该文发表于《南方电视学刊》2015年第二期,合作者李赫斐。

[49]警方起底21世纪网新闻敲诈案:每年与上百家公司签约收“保护费”[N],东方早报,2014.9.11.http://epaper.dfdaily.com/dfzb/html/2014-09/11/content_923707.htm

[50]吕怡然,正视新闻敲诈背后的传媒素养缺失[N],文汇报,2014.4.17.第5版。

[51]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保护费”伤害了谁?——21世纪网涉嫌严重经济犯罪案件透视[N],2014.9.11,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4-09/11/c_126972705.htm。

[52]张允若,不能把“有偿新闻”同新闻媒体的商品属性混为一谈[J],新疆新闻界,1994.4,13页。

[53]刘海贵,论新闻精品战略[J],新闻大学,1999.3,38页。

[54]薛国林,李志敏,平衡在国家与社会之间——论中国传媒的身份危机[J],现代传播,2010.9,14页。

[55]范以锦,社会环境与新闻道德坚守[J],传媒,2014.1(上),57页。

[56]周文元,中央九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中国特产报》等八家报社被公开通报[J],中国报业,2014.7,33页。

[57]该文发表于《南方电视学刊》2014年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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