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中国广电沿革:集团化到广播电视台化的思考

中国广电沿革:集团化到广播电视台化的思考

时间:2023-11-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中国广播电视集团化的年度大事记上,记载着——1999年6月9日,全国第一家广电集团——无锡广播电视集团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中国广电集团化发展步伐开始迈开。2001年12月6号,号称中国广电集团“航空母舰”的中国广播影视集团挂牌成立,堪称我国广电集团化道路上的里程碑。中国广电集团化的发展高潮定格在,全国报业集团已成立逾40家,广电集团则在28家以上。

中国广电沿革:集团化到广播电视台化的思考

题引

——“中国社会的自我转型和全球化趋势的浪潮把中国媒体推入了一个巨大角色冲突场,在这些错综复杂的力量对抗中,中国媒体处于一个极其尴尬的境地,引发了其自我认同和身份的危机”[15]

一、曾几何,风云际会潮涌起

中国广电集团化的实践历程从1999年算起,是继国企10年改革之后,比同业的报业集团化晚了3年,已走过11个春秋。它肇始于我国最终获准进入WTO的黎明之时,市场经济游戏规则开始得到确立、数字革命引发的电子媒体间竞争较量日趋白热化的历史背景之下。曾记否,就是在中国政府“打破现有行规,按照WTO规则办事”这掷地有声的庄重承诺中,国家广电总局大张旗鼓力推集团化的指导性文件《关于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化发展试行工作的原则意见》应时而生。而集团化,让“信息传播业正面临一场深刻的革命”;“入世”当年,中国广电系统定之为“事业发展关键之年”,并是“推进改革的突破年”。在中国广播电视集团化的年度大事记上,记载着——

1999年6月9日,全国第一家广电集团——无锡广播电视集团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中国广电集团化发展步伐开始迈开。2000年12月27日,我国第一家省级广播影视传媒集团在长沙正式挂牌成立。2001年12月6号,号称中国广电集团“航空母舰”的中国广播影视集团挂牌成立,堪称我国广电集团化道路上的里程碑。此外,上海、北京、广东、浙江、江苏等地也纷纷组建广电集团……中国广电集团化的发展高潮定格在,全国报业集团已成立逾40家,广电集团则在28家以上。

作为从1998年开始就关注中国广电集团化发展的笔者,从2001年起至2006年,用了整整6年的时间,通过实地考察、人物专访的形式,用脚和笔直观录下中国内地除西藏自治区之外的所有省份广电改革进程的所思与所见,对于在现实中的广电集团发展类型笔者曾归之为四类,一是理想创业型,二是过渡发展型;三是言行脱节型,四是行政翻牌型。这种划分力图较客观地反映中国广电传媒发展的不同阵营与兴衰得失,亦表明了我们前进的路途既有荡气回肠的吆喝,也有反复曲折的低吟。当中,为见证中国广电集团化的发展历程,在去年第五届中国电视南方论坛上,笔者特总结归纳了以下饶有意思的12个之“最”:

最早筹谋思动者在广州——1998年,广州电视台第一个向中宣部提出建议要求成立电子传媒集团,作为得改革开放风气之先的广东传媒,在实践上具有先知先觉性;

最早成功挂牌者同时也是最能从善如流者在无锡——无锡善于把握机会,最早组建成立广电集团,并在搞翻牌的质疑声中努力寻求到发展的真谛;

最让同人敬佩者在牡丹江——牡丹江新闻传媒集团自低调成立以来,不惧高压,实现整体转制并跨媒体运作,成为黑龙江省宣传战线一面公认的旗帜;

最能捣鼓折腾者在湖南——在广电集团上市遭遇极大阻力且矛盾迭起之际,硬是顶风办成电广实业上市公司,另外,市场运作也是其拿手好戏,其经营及创收效益可圈可点;

最善机谋施行者在上海——几乎在每一次改革中,上海都有着动作大且反映快的特点,传媒思变引领了N次革命;

最具发展潜质者——在江苏.其事业性总台下的内部公司化运作已相当的炉火纯青,在媒介管理上也是独具一格;

最有战略发展意识者在成都——成都新闻传媒集团在“一五战略发展规划”确立的愿景中明确提出:要成为中国第一家以跨媒体深度融合为载体、以文媒互动为增长平台、以上市融资为扩张支撑的国际化综合传媒集团。其使命是:铸就中国传媒新航母!缔造国际传媒新势力!如能突破政策限制,通过“转制、转型、产业融合、战略联盟”,并能在2011年海外成功上市,即可融资100亿,相关产业要达到年产值400亿的宏伟目标。

最善归纳总结者在广东——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是全国目前唯一的全省性广电集团,它集合地市兄弟媒体,高举联合创业大旗,亮出了“南方模式”,联合战略成果虽备受质疑,却也洋洋洒洒出书立传;

最让人感到无厘头的在北京——2005年春夏之际,先是北广集团突然逆转搞“台团分离”,与属下媒体一一划别,紧跟着是号称传媒“航空母舰”的中广集团偃旗息鼓,抽调人员纷纷打道回府,之后3年,番号悄然取消;

最具忤逆冲劲者是不上也要上的地方城市群的佼佼者——它们是分布在祖国南北中的牡丹江、佛山、成都、银川、太原、惠州、红河……(大都因无准生证被点名批评过,都采取了较为低调的行事风格);

最让人扼腕叹惜者也是云南红河——一版内部员工的状告博客引发一个新闻传媒集团的不幸夭折,董事长王丽萍重归公务员系列;

最让人尴尬面对的是整个广电业界大群自诩成功者但又不得不面对戛然而止或随后命运可能被矮化的场景……

上述12个之最,以点带面,演绎着中国广电集团化改革的一波三折,而这风云际会伴随着传媒集团化的转停撤并,留下了“问题多于成绩,困惑大于思考”的时代印迹。

二、惊回首,城头变幻大王旗

去年8月在南京召开的全国文化体制改革经验交流会上,几经风霜的新一轮“制播分离”改革,再一次被提到了中国广电行业发展的议事日程上来。

“制播分离”于上世纪90年代初始从西域引入我国电视剧制作业。到了1999年,“制播分离”这一概念有了中国化提法,即明确提出了非新闻电视节目均可以“制播分离”的话题;其间,也曾引起政府主管部门的怀疑和甚至是强力的排斥,一度在红头文件中认为制作权、播出权与审查权应该是三位一体的,不应该将制作权单独分离出来,从而限制“制播分离”的提法,此后用“节目制作生产多元化和社会化”替代。到了党的“十六大”报告则有对之“再认识”的反省,此时学术界改提“制播分营”以避讳;“十七大”之后,再度论及的“制播分离”则成为了新一轮广电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并加以行政推动之力,并有了先台内、后社会分离的发展诉求。至此,“制播分离”经历了否定之否定,一时以“变革推手”面目,成了当今中国电视业最热门的话题之一。作为连锁效应,是中国广电集团化自2004年底海南博鳌会议上,受到“不再给予立项扶持”的冷遇后,最终落到催促撤并、以两台合一的广播电视台化所取代的结局,而台化则被定性为是“近年来广播影视系统的重大改革举措,对未来广播影视发展模式、改革走向都将产生重大和深远影响”。而先前成立的各省市广电集团,强调必须是在台属、台控、台管下的企业集团公司,与原先所管辖的宣传业务与传媒实体相切割,要求实现“事业和产业分开”、“宣传与经营分开”、“制作和播出分离”,从而进一步有了以矮化先前的广电集团,强调仍然是“事业性质”的总台格局下面实施产事分离的所谓改革蓝图,并力推当前最具改革轰动效应的上海与湖南广电作为首批试点单位。目前除沪、湘之外,还有辽宁、北京、四川、山东、天津等共七省市的省级广电媒体做出了响应。

此番广播电视台化的升温——由地市一级普及进而提升到省级媒体并最终要取代集团化,与“制播分离”的再度提出相关联,而且的确与政府对制播分离的认识反复相一致。它的重新热议,与当前传媒体制改革面临困局有关,其中更多包含了在此之前行政推动的广电集团化的经验教训——已经不能再提倡或扩张国有独资事业性质的广电集团化。而事业性集团的提法既有违经济常识,也反映出当年改革蓝图设计出现了偏差,而且它需要正视的主要问题当然也不是事业性的集团化会弱化宣传及其导向的问题,而是媒介的产业化不充分、市场化不充分、体制僵化、竞争力已经难以有效跃升的问题。中国广电传媒体制改革正处在因观念滞后并实践触礁而必须进行反思的调整期,需要自我提升与突破表现。

三、细思量,风雨兼程是与非

客观地说,催生广播电视台化的“制播分离”当然也不是打破目前体制改革僵局的灵丹妙药。虽然它具有让国有传媒机构获得进入资本市场的可能性,但还不能顺利解决其改制必然遇到的传媒属性与员工身份差别的棘手问题。从回归它的原意上说开,它是中国广电传媒产业化进程中打破自制自播模式,实现市场化操作,满足受众多元精神需求而必有的一个具体环节,如果将之拔高作为媒体“事企分开”的全局性战略决策来要求胜算,它具有太多的未知数。其中最根本的是缺少科学发展观念的支撑及外部体制环境与市场条件的匹配,它力所不逮。

当中最可能出现的问题:一是在传媒实体中,以意识形态多与寡、公益成份的是与非来划分并进行经营性资产和资源的剥离缺乏操作性,因为资产的本身并不带有经营性与非经营性的统一标准,关键要看拥有者如何使用它;再说,除非与国际接轨,允许公商媒体分列,是真正意义上的事企分离,那种决意将同一媒体其位居上下游的制作与播出环节各归不同体系,去搞产业链人为横向中断只能是一厢情愿,我们不应屡屡出现常识性的盲点。二是在缺乏法治,不具备完善监管体系的条件下,从体制外讲,没有经过严格政治熏陶与职业训练的民营公司在获得频道节目大规模外包业务时,不受节制的趋利本能常常会导致媒介的“短板现象”;从内部中言,产业经济学中的“微笑曲线”表明,制播利益分配不均衡,俗话说得好,“三流企业做产品”,即加工制造环节位于产业链附加值曲线的最底端——价值低谷,利润相对薄弱,被要求赋予市场主体地位的节目制作公司会因为没有公平分享到渠道垄断利润或得到媒介品牌效应的关照,举步维艰,直接造成下海者很难有好下场感受,因而在最有可能实现转企改制的各大电视台电视剧制作中心,员工抗拒转企或尽早提前退休保住事业单位待遇的心态昭然若揭。三是在同一电视媒体内,人力资源管理只有实施同一待遇的全员聘任制才能彰显其资源共享的公平性,着意让新闻与编播部门员工享受垄断性事业单位待遇,其余者均为下海者,这身份的落差决不仅仅是靠什么完善对接机制就能解决的微观问题。实践证明,高调倡导的制播分离才再次推出不到半年,其在现有传媒实体中,地市一级媒体基本不响应或难以响应,省级媒体则被内部文件告知严控在影视制作领域,原可放开的社会专题节目制作等方面,则不宜大面积推广并诸多限制。

中国广电传媒业是一个整体的“特殊产业”,其必须尊重意识形态并带有经营性的文化产业属性是市场经济历史条件下的必然产物,而肩负产事分类管理重大使命的所谓“制播分离”改革,如果还是从事业性的集团再到事业性的广播电视台,即还不能突破事业“牢笼”,依然还会产生出太多让人迟疑与彷徨的空间——即引发出传媒改革实践到底是“事业办企业”还是“企业办事业”这样一个新的深层次重大课题。

关于“事业办企业”——(www.xing528.com)

中国广电改革实践表明,自始至终坚持传媒实体的事业属性是困挠中国广电产业发展的最大认识误区或政策执行的错位。应该看到,中国广电是一个极为特殊的产业,具有三大复合型的属性,需要我们从党和政府“喉舌”的政治属性(宣传鼓动与舆论控制)、大众传播的社会属性(监视环境与提供娱乐)、产业组织的经济属性(市场主体与资本运营)这三个方面去逐步完善对这一特殊产业概念的科学界定,了解当中三者是互相催生、互相依存、互相制约的关系。

近20年来,尽管有中央红头文件明确指出广播电视均属第三产业,或为可经营性的文化产业,就连国家广电总局也在03年《关于促进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的意见》的红头文件中只得承认广播电视是综合性产业,但从上世纪行政明令推进的广电集团化和近期政策倡导的广播电视台化,都将广电传媒严格限制在事业属性范围内,将产业特殊性演变为行业特殊论,这同样是一种学界共识的“政策执行的错位”;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柳斌杰署长近期在中国传媒大学即席讲座时指出:“传媒是社会的传媒,与社会运行的体制应该是在同一个轨道。而我们现在的整个传媒则基本游离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框架之外,完全没有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则。我们整个传媒行业不能成为市场经济大潮的一个孤岛……我们讲中国的传媒要有自己的特色,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跟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不协调,这就是根本问题之所在了”[16]。而实践中的事业性广电集团化进程,正是因为有违传媒产业发展规律而四处碰壁而被迫叫停的。原有的省级广电传媒集团被矮化,必须为事业性的台属、台控和台管,积极意义上是传媒集团终被落实在名义为企业性质上的公司制上,渐为世俗所接受,但原先业内经思想解放,达成“广播电视台作为宣传编审播出机构,是制播分离,实现频道制改革目标”的共识,则渐行渐远,成为做大最强无所不包的传媒大本营。事业性的广播电视台倡导办集团办企业,实则在鼓励国家的一级行政事业机构在办翻牌公司。现实当中,不能不听打招呼的业界为确保宣传与经营实在是密不可分,也为消除内部机构分离带来的消极作用,领导班子均采取或接受了不同体制交叉任职或重叠任职的违规做法,而这正反结果有二:一是变相地理顺了被倡导但也被中断或扭曲了的产业链关系,因为宣传与经营本身就是传媒实体的左右两支手,是分工而不是剥离,是互补相依的关系,谁也离不开谁,并借此一统大局来缓解实体产事分离之后由“隔”带来的体制不顺、利益不均、身份差别且产事部门相互掣肘的矛盾;二是还保住了垄断行业的垄断地位,并因此保证了行业在社会转型期继续能够游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之外,实现企业与事业待遇两头通吃的大好处,尤其是在职传媒高管惊人的高收入,如果没有企业性质的兼职,事业单位传媒主管超高收入即按一位省部级宣传主管的口中所言,就是“私分国有资产”。正如山西业界新锐任陇婵先生在去年《南方电视学刊》上刊发的一段引人深省的话,即“中国广电媒体以事业为体市场为用、行政资源和市场红利兼得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本质上是各级利益主体在现有体制、政策的生态环境中的一种生存本能和逐利策略,是社会转型过渡期内理想和信仰缺失、实用主义价值观为社会认同的具象化体现,也是新旧体制杂糅的一种必然结果”。这与业界多年实施的相互矛盾的一种典型二元结构的运行体制——“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根本不宜长期推行的原因一脉相连,因为这不仅有可能破坏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也有可能破坏公共服务事业的基本性质,既不利于中国传媒实体按现代企业制度运作,也不利于按现代事业制度运行,并会造成社会资源分配的严重不公与广电传媒行业的畸形发展。对传媒体制有独到研究的何增科博士一再大声疾言:“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兼有官办和商业化运作特征的体制是该领域各种不正之风产生的制度根源。”联系到近年一些省份传媒高管因不正之风而落马的现象不绝如缕而难以清除,足以引人深思。

从学理上分析,事业与产业有着十分明显的区别,事业单位且不具备搞活做大做强的本分:首先,这是因为事业单位实体均有行政依附性,所以是一级政府一级媒体,行政手段包揽一切,行政一级媒体不能够也不允许被其上或其下的同类所收购兼并而产生被市场淘汰的风险;这也是高喊全省性的南方广播影视集团迄今为止无法实质整合地方资源而只能讲联合与扶持的根本原因,最后导致难以产生搅动市场或争夺市场的热情与冲动。其次,是事业单位强调属地管辖,有地域划分,块块分割;它无须也不能像企业那样需要突破地域限制,追求统一的市场。几乎所有事业性质的各级广电集团,也包括业已翻牌的广播电视台都隶属于本地区的政府主管部门,由于各级各地政府的管辖权限制,必然导致各级各地的事业性广电集团与广播电视台实施地区分割,画地为牢。实行企业化管理之后,又面临着经济利益之争,必然导致地区壁垒,搞垄断经营。这样何以按照产业发展规律,打造中国传媒航空母舰。今天的传媒强者一如上海文广、湖南电广,是可以远赴西部参与到当地媒体的重建与再造,但也是踩着政策的钢丝绳,底线仍然是承包,只要不高兴,当地政府随时可以翻脸中止合作条约,甚至不需要进行经济赔偿。而国营媒体也向来以垄断经营者身份,让合作的民营公司所仰视而难以有做大的空间。再者,事业单位往往不具备法人资格,有了经营指标的事业媒体即使政府追认资格,但投资者缺位与产权虚置的问题仍无法解决,因此很难独立行使权利,独立承担义务和责任;加上事业单位明令实施收支两条线政策,没有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无法真正拥有激励机制和经营者选择机制,也因此难以对自己经营决策的失误而造成的损失直接承担责任甚而在体制的保护下还能一走了之。“一纸干部,任尔东西”,是当今中国传媒实体的老总们总感命运飘浮的真实写照。

论及“事业办企业”的实质意义,延至广电传媒的改革进程,其消极面仍是被动转型,执行错位。事隔10年,从事业性的广播影视集团再到事业性的广播电视台是换汤不换药,仍在翻烧饼。如果说当年倡导集团化还有跨行业、跨区域、跨媒体的说法,现在只有谈广电合一、媒体融合的份儿,是否在倒退?它使“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这一让广电传媒人两头通吃的政策也因此有了难舍难分的集体无意识择断。美国作家布朗说过一句耐人寻味的话:“愚蠢的最佳定义在于期望以按部就班的方式做着与过去相同的事情来得到不同的结果。”这需要我们在观念上破除幻想,明了广电媒体同样不可能在因袭体制下做出市场经济的大文章。今天,作为一种现实变通,广电传媒的主管们尚有可能借助“台化”所松绑的内部公司制,市场统一对外,资源公平分配,员工同工同酬,擅长用专业分工制来统筹兼顾,最终获得宣传与经营的整体丰收。但这一切,还是人治的、属地的、有行政约束的,且增长也是有限度的。由于行业资源分配先天不是公平的,因此特别强调身在其间还得是廉洁的,勤勉的,有理想境界的,否则,垄断行业加垄断地位,再添上行政事业双保险与经营承包诱人高薪酬,一旦改革推动者变成了既得利益的贪婪索取者或顽固守成者,社会有说法,历史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关于“产业办事业”——

这是一个与时俱进,要求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办好大众传媒宣传业务的积极命题,当中包涵着对广电传媒集团的产业属性与媒介产业中特殊性的科学认识。

广电传媒集团化是传媒产业成长的高级发展阶段,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传媒发展领域的必经之路。对于11年前掀起的那场广电集团化运动,笔者的评价是:

中国广电传媒集团的组建是在不完全市场化的条件下计划配置的结果。如今,中国广电集团化作为行政干预,揠苗助长的一场运动遭遇了挫折,处在行为反思与政策调整期。但这最终不代表集团化方向的错位,毕竟这是国际行业发展的历史大趋势,而且在中国广电产业经营的众多领域里有了许多弥足珍贵的经验与教训。可归结的是,中国广电集团化的市场环境尚不成熟,业界思想解放的意识远未达到应有的水平,依托的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土壤也还不够丰实与肥沃,且掌握和运用的手段存在着诸多的误区和明显的滞后,对特殊产业的核心理念了解不深,通透的更少——即使是标明广播电视台下辖集团公司合法性的所谓“产事分离”的提法,虽然积极借鉴了国际业界编营分开的原则和传统,但它忽略了这一国际惯例分营的总前提是媒介的产业属性,实际上已沦为一种切断体与魄联系,形成人为阻隔产业链的形而上做派,即强调事业是意识形态属性强的,是不能市场化的;产业才是意识形态属性不强的,可以市场化的,这其实是一种混淆了不同逻辑层面概念的认识错觉,本身裹藏着用利益性与公益性之分来衡定意识形态多与少的谬误,还搅乱了以营利与非营利作为产业与事业的合理划分标准。

中国广播电视产业集团化中的集团概念,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要求,是定性在特殊产业的根本属性上,通过资源整合实现整体转制的宣传经营规模实体。说它特别,是因为它有别于一般的物质产业门类而多有意识形态内容的产品,必须突出传媒集团政治功能的有效性,即强调国家与执政党最终能牢牢把握住节目内容终审权、媒体重要干部的任免权,业内重大资源的配置权和控股权,不能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而是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并实现效益的综合最大化,因此构成行业很高的准入门槛和政治性很强的素质要求,而操作上推行的是专业的分开而不是实体与职业的分离,最终让传媒从产业角度实现从个别的“点式”经营到动态的“结构”型经营重点的转型,讲范围经济与规模经济,实现做大做强。走尊重意识形态的特殊产业的发展道路,这应该是中国主流传媒的生存之道与发展特色。

“传媒业就是尊重意识形态的特殊产业”,我们肯定产业集团化,并倡导产业办事业,就是要鼓励视听领域应时而生的传媒集团成功转型,与社会接轨,与市场接轨,与资本接轨,在不断壮大自身综合实力的基础上,有能力有条件按新闻传播规律和市场生存法则去搞好新闻宣传,并基于意识形态宣传的需要,从未要求过构成统一体系的传媒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都得在盈利赚钱(实际上任何产业做不到也不会这样做),强调立足点的根基就是媒体的社会公信力,支撑点的力度来自市场主体应有的生存空间与经济实力,从而走出一条有中国传媒发展特色的“产业化的事业”之道。它的积极意义就在于是适时转型,认识到位。源于上述传媒本质三重属性的科学界定后所引发出的广播电视自身社会角色的调适与重新定位,应当确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广播电视有了由单一的宣传工具演变为一种文化信息产业组织的逻辑结果。做喉舌,抓导向,提供信息传播,开展文化娱乐,最终还是国民经济增长点与支柱产业,这些在理论和实践中的意义,将十分有助于我们走出传统观念上曾占主流地位的两大认识误区:一是喉舌性质和功能泛化的倾向;二是以片面强调传播内容的特殊性质来取代对行业总体属性的客观判断的“意识形态特殊论”。由于这是关系广电传媒集团化战略实施的核心问题,它对传统媒介理论冲击力度所引发的争议性,也加深了我们当下必须正视的急迫性。

关于“南方模式”——

联系实际:论及中国广电集团化进程中以“全省性”独树一帜的“南方模式”,倘若实施“台化”,它的何去何从引人瞩目。一方面,当年作为创建文化大省的一大亮点,代表着广东广电改革成就的《中国广电体制改革“南方模式”》隆重登场,标明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化实践“取得体制改革成功”,“走出了中国广电体制改革的新路子”。为此,广东相关媒体还掀起了一阵舆论的高潮。很显然,义无反顾地继续走在集团化的康庄大道上应是它的必然归属。但另一方面,耐人寻味的是,连续几年在中宣部等四部委联合表彰的年度全国文化体制改革优秀企业的名单上,众多媒介里唯独没有广电集团,当中透露出的信息,让当时业界许多资深人士颇费思量,直到近期矮化集团化的广播电视台化的出现与倡导,才终于有了明晰的答案。

应该说,来自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现行政策虽然有意在矮化曾经高扬过的广电传媒集团,但按约定俗成,终于承认集团属企业性质也是历史的一种进步。只是继续标明事业性的广东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却也因此面临着自身前景的两难抉择。记得两年前,在大学城广东高校专业院校学生关于中国广电集团所谓“南方模式”成败得失的正反方议评中,成为主导意见的反方代表明确指出:“南方模式”的缺陷与不足在于,一是战略规划出现了明显的缺陷——在产业集团化的改革中事业性质界定无突破性;二是实施战略规划时缺乏应有的力度——联合战略难托“全省性”;三是没有把握住改革时机在行动中速度滞后——集团化是晚启动却又遇上政策收紧而难有大作为,因而错失机遇是最大的浪费;四是集团化成功实践的总结尚待时日——在过渡阶段不轻言模式。

关于“模式化”,对于追寻创新境界的人来说,尤其是自身不要轻言模式,因为新的创造总是非模式的东西,更何况广电传媒集团还是一个新生的并不完全成气候的事物。而模式往往代表着一种固化与教条,也是一种成熟的结构形式与完美风格的再现。任何事物一旦形成固定的模式,它的局限性就会逐渐增长。在中国广电传媒集团化衍进的十一年间,全国极少有值得广泛推介的成功发展模式。毕竟对一个模式的评价也应有如下硬指标:普遍性、启发性、准确性、原创性和真实性等,这通通要靠时间的沉淀、实践的检验与民心的衡定。

作为必须面对的现实战略抉择,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首先必须勇于正视过往的历史局限:是有响亮的口号——“全省性集团”,但在运行中却无法在基层实现战略规划的“三级贯通”、“资源垂直整合”大计,且缺乏产权改革的配套与胆识,面对富甲一方而不肯轻易就范的地方利益集团,最终只能隐忍于让利扶持的强弱联合,错过了能又一次在广电传媒产业集团化的改革实践中屹立潮头的历史机遇。在晚到的不得已而为之的努力(力推联合战略)当中,思想观念与现实环境的掣肘,让之失却了后发制人的机会。因此,要思想解放,打破桎梏,开创发展新局面——中国广电传媒产业集团化的难解情结是“事业大属性”,广电集团化改革止步于此,同样表现出了我们队伍中对市场经济规律认识的局限。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历史合理性方面,作为共识我们已经不能拒绝市场经济,在尊重市场价值规律与等价交换关系上,党中央已将生产精神产品的新闻传媒同样归属文化产业之列;但在业内管理部门那里,市场经济姓“资”不姓“社”的传统观念依然根深蒂固,认为市场主体因资本的逐利性无时不在谋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因而将只是在营利与非营利这点上有所区分的事业单位与产业实体进行政治化。事实上,中国引入并强力推行市场经济是有前提的:即有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作保证,那就是始终遵循“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作为兴国之要,当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因此在舆论宣传领域,即“党管意识形态不能变,党管干部不能变,党管舆论导向不能变,党管宣传不能变”这条铁打的“四不原则”将自始至终发挥底线作用。

作为南方广播影视集团前景的勾勒,笔者当以为,广东业界仍然要敢为人先,在党中央号召全方位改革开放的今天,过往先行一步的政策有否已不重要,关键是思想解放的力度与科学认识的高度,比的是胆识、胸襟与智慧。利用台化政策不一刀切的宽松,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依然可以继续高扬集团化的旗帜,但它的标识则不应该再是事业性的,而是产业的,即是尊重意识形态的特殊产业的,当中应该充分把握党中央近期强力倡导“以更大决心和勇气推进改革”的历史机遇,善于借助三网融合发展的关口,吸纳已经到了大限的新闻出版业的整体转制经验教训,突破行政与区域的囿限,最终实现全省行业资源的优化整合。历史又一次给予重新选择的机会。当年广东没有做到的,如今挂起全省性广播电视台牌子的辽宁,正在开启逐市逐县的艰难整合之旅,前车之鉴,当为后事之师。或许,利用台化的政策压力,南方集团变脸有了以往不易整合省直媒体的操作空间,但“全省性”的真正内涵,不是简单的“大一统”,它着眼于全省,不以是否立马合并省级广电两台为利害得失,与之相应的是,对省辖市县,无论如何还得要注意调动基层广电媒体的参与积极性,并保证隶属地的时政宣传效果,不要为整合而整合,否则做大反变成了背包袱。可强化系列频道、频率制与公共频道制,宜用分级法人(子公司)与合理参股或有序兼并来盘活传媒资源。当然,行业整合资源的最大阻力非“左”或右,主要来自于现有既得利益群体的强力干扰,但也正因为难破才方显改革的力度与深度。

四、立潮头,披荆斩棘创未来

1.解放思想,攻坚克难

对于中国电视而言,如果没有全行业传统观念的大改变,没有融入市场经济、对接国际惯例的大决心,更为重要的是没有政府管理理念与政策法规的大调整,中国广电集团化很难迎来明媚的春天。当前中国传媒业的改革屡遭瓶颈,其间不乏是搞产业经营型媒介还是搞意识形态型媒介这新旧两种不同认识的对立与交锋,需要与时俱进厘清时代发展不同阶段,也需要重提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口号,更需要有党中央强调提出的敢作敢为的“三个一切”——一切妨碍文化发展的思想观念都要坚决冲破,一切束缚文化发展的做法与规定都要改变,一切影响文化发展的体制弊端都要坚决革除的政治勇气与实践勇气,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适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

2.科学发展特字当头

“传媒业就是尊重意识形态的特殊产业”,而这“特殊”就在于确保它的政治功能的有效性上,即强调国家与执政党最终能牢牢把握住节目内容终审权、媒体重要干部的任免权,业内重大资源的配置权和控股权,操作上推行的是专业的分开而不是实体与职业的分离,最终让传媒从产业角度实现从个别的“点式”经营到动态的“结构”型经营重点的转型。因此传媒集团化的现实战略目标,或迟或早必然会有整体转制的不二选择,走尊重意识形态的特殊产业的发展道路,也许这更具我们中国特色。电视媒体另一大特殊性就在于“二次售买理论”的存在,因此媒介既经营媒介消费品,又经营受众,广告经营和节目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由此强调“媒体经营向经营媒体的转变”——强调频道资源与集团利益捆绑,实施品牌整体营销和星级全面服务,以确保“内容为王”的优势。

3.打破桎梏开创局面

中国广电传媒产业集团化的难解情结是“事业大属性”。即使已经“入世”,相当部分政府宣传管理部门依然对新闻媒体“企业化改革”的产业转型讳莫如深,特别是广电传媒的集团化改革要求回归到事业性的总台格局的做法实在让人摸不着头脑。传媒改革止步于此,同样表现出了我们队伍中对市场经济规律认识的局限。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历史合理性方面,作为共识我们已经不能拒绝市场经济,在尊重市场价值规律与等价交换关系上,政府高层已将生产精神产品的新闻传媒同样归属文化产业之列;但在业内管理部门那里,市场经济姓“资”不姓“社”的传统观念依然根深蒂固,认为市场主体因资本的逐利性无时不在谋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因而将只是在营利与非营利这点上有所区分的事业单位与产业实体进行政治化。事实上,中国引入并强力推行市场经济是有前提的:即有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作保证,那就是始终遵循“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作为兴国之要,当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因此在舆论宣传领域,即“党管意识形态不能变,党管干部不能变,党管舆论导向不能变,党管宣传不能变”这条铁打的“四不原则”将自始至终发挥底线作用。

4.义无反顾 整体转制

所谓传媒的“整体转制”,就是对传媒单位的法人属性进行重新定位,对纳入经营性文化产业的传媒单位,明确其企业法人地位,获得包括制作权、出版权、播出权和经营权在内的完整权利,形成按照产业实体的集生产(制作)、产品(节目)市场流通为一体的发展模式(与保留30%的外购节目给社会节目生产商并不矛盾)。整体转制的核心任务在于建立传媒集团真正的市场主体地位,首要目标是解决集团层面企业法人主体问题。其中,视宣传与经营各为左右手的“整体”二字十分关键,它与以往倡导的“剥离转制”的重要区别在于:“剥离转制”是在出版权或播出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前提下的转制,是将媒体的经营部门剥离之后组建公司,而采编部门即新闻宣传与编辑出版业务均保留在作为事业单位的报社与广播电视台内。

“产事两分开”的政策注定只能是传媒体制改革中的过渡产物。当前,新闻出版业整体转制接近尾声,内容板块与经营板块一同捆绑上市业已成为报刊业的共识;而广电业整体转制已不是转不转的问题,而是时机成熟与否的问题。考虑到中国传媒产业的地区发展也有极不平衡的现实,地处经济落后地区的往往是市场份额很少的弱势媒体,确有政府再扶一程的必要,因此承认传媒实体的整体转制是有先后快慢的区别。但是,作为一种既定目标,也是一种发展规律,任何个体都无法阻挡生产力的蜕变,只能主动去接受它、适应它,传媒整体转制正是一场生产关系层面的重大变革,它将为中国传媒业的长远发展、迎接国际挑战注入无穷活力。政府与业界都应有充分的勇气与决心去正视这一特殊文化产业的未来走向。

历史发展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中国传媒集团化的进程,即使风雨兼程,毕竟大江东流去,前程不可限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