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学者关于民族主义的研究成果十分丰富。以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认为,有一个控制了19世纪欧洲的思想和社会运动,这个运动就是民族主义。英国著名左派史学家埃里克·J.霍布斯鲍姆(E.J.Hobsbawm)在《民族与民族主义》(1989,1992)一书中将19世纪的历史诠释为“民族创建的世纪”,认为“最能掌握民族与民族运动及其在历史发展上所扮演角色的著作,当推自1968年至1988年这二十年间所发表的相关文献,这二十年的表现较之之前的任何四十年都来得辉煌”。(原文写作于1989年)[2]他认为,“民族”是通过民族主义想象得来的产物,是一项相当晚近的人类发明。“民族”的建立与当代基于特定领土而创生的主权国家(modern territorial state)息息相关,因此,若不将领土主权国家跟“民族”或“民族性”放在一起讨论,所谓“民族国家”(nationstate)将会变得毫无意义。他和欧内斯特·盖尔纳(Ernest Gellner)都特别强调在民族建立的过程中人为因素的重要性,如激发民族情操的各类宣传与制度设计等。后者著有《民族和民族主义》(1983)一书。霍布斯鲍姆和盖尔纳的同名书在中西方学界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他们都认为民族主义早于民族的建立,不是民族创造了国家和民族主义,而是国家和民族主义创造了民族。
英国牛津大学社会和政治理论教授戴维·米勒(David Miller)在《论民族性》一书中捍卫了民族性原则,主张民族认同是个人认同的合法源泉。他指出,承认民族性的主张并不意味着压制个人认同的其他源泉。基于20世纪晚期民族认同正在消解的政治主张,他及时而富有挑战性地对民族性命运提供了一种最有说服力的辩护。米勒指出:“在20世纪最后十年中,民族性诉求逐渐在政治中获得支配地位。……国家信奉自由市场还是计划经济或者某种介于两者之间的东西,似乎不再那么重要。更重要的是将国家的边界划在何处,谁被包括在内,谁被排除在外,使用什么语言,认可什么宗教,提倡什么”[3]。他强调民族性的开放性,即民族认同可以为不同政治纲领服务,民族性观念是一群人有意识的创造。
列宁在《论民族自决权》中表述的观点为许多中西方学者所认同。他认为,民族国家是近代以来开始形成的“典型的正常国家形式”。新兴资产阶级要求扫除封建割据,建立统一的民族市场,打败异族竞争,确保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顺利发展。以建立资产阶级民族国家为目标和内容的民族运动,不仅出现在最早由封建社会跨入资本主义社会的西欧,在随后几个世纪先后确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其他欧美地区及亚洲的日本等地,也具有普遍性。列宁指出,在全世界,资本主义战胜封建主义的时代是同民族运动联系在一起的。建立最能满足现代资本主义这些要求的民族国家是一切民族运动的趋势。霍布斯鲍姆在《民族与民族主义》中认为,列宁关于民族主义的论述主导了19世纪末以来的相关论辩。
中国学者在民族主义研究方面也有丰富的著述。李宏图在《西欧近代民族主义思潮研究》中系统介绍了从启蒙运动到拿破仑时代西欧民族主义思潮的历史发展状况,研究了近代国家观念的出现、法国启蒙运动时期的民族主义、18世纪法国的世界主义思潮、法国大革命中的民族主义、19世纪初德意志的民族主义。他认为,中世纪西欧社会的主导观念是地方主义和普世主义,而这两种观念极大地压抑和阻碍着民族情感和民族意识的产生。[4]到16—17世纪,西欧摧毁瓦解了普世世界国家,建立了以王权为中心的君主国家,但这种君主国家还不是民族国家,只是“王朝国家”,而王权在那时体现着历史的进步,代表着民族与分裂作斗争,从而促进着民族国家的形成。启蒙思想家一致认为,专制之下无祖国,并更进一步探讨了近代民族国家的目的和基础。在批判王朝国家过程之中所产生的近代民族主义带有强烈的政治色彩,表现在以人民主权取代王权,并使人民主权成为构建新型民族国家的中心和基石,用民族利益取代王朝利益。总的趋势是从“王朝国家”向“民族国家”转型。(www.xing528.com)
余建华在《民族主义:历史遗产与时代风云的交汇》中对百年民族主义基本问题进行了探讨,研究了民族的释义与民族的形成,民族主义的内涵与要素,近代民族主义的渊源、形成与要素,以及20世纪三次民族主义浪潮。“民族主义就其完整涵义而言,它是近代社会才开始出现的一种历史现象。近代民族主义首先孕育于最早由封建制度向资本主义制度过渡的西欧诸国,而后经过18世纪北美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的巨大推进,才在欧美地区正式形成。”[5]
徐迅在《民族主义》一书中的观点是富有启发意义的。他在该书的引言中指出,民族主义也许是当今世界最为引人注目的政治和文化现象了,民族主义是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前沿课题。他注意到,近现代的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巨匠如马克思、韦伯和杜尔凯姆等无不注意到民族主义现象的存在,无不注意到民族和民族主义与历史的社会运动的密切关系,并留下了经典性的论述。徐迅认为,民族主义是多义的和复杂的概念,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关于民族主义的理论,更没有以学术传统为依据的民族主义学流派。要理解“民族主义现象”就要回到历史,而不能把它处理成价值和道德问题。他的研究引进国家问题,给予民族主义以历史的参照,特别强调民族主义的历史起源,指出民族主义现象是在世界历史的特定阶段出现的,与现代民族国家相应而生,并力图在提供历史起源的背景和条件下,勾勒出民族主义与国家问题的主要线索,描述它的主要的社会功能和发展趋势。他的主要观点是:第一,民族主义以及相关的思潮和运动有其历史的起因,它们不是从人性或文化神秘地发生的,而是世界历史发展的独特阶段。把“民族”神话和把“民族主义”当作不证自明的真理,都有其政治上的动机和文化的功能。第二,民族主义是现代现象,反映了现代政治、经济和文化在世界范围的格局。即民族主义是不同的共同体进行文化、政治、和经济关系交换的有效方式。这特别反映在国家关系领域。第三,民族主义问题紧密地和国家问题联系在一起,特别是和国家政治制度和国家权力合法性交织在一起。在这个意义上说,民族主义是一种意识形态,直接为国家权力服务,或是国家权力的重大功能之一。[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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