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版的新西兰国家课程标准中,身体活动就已是“健康与体育”领域的7个学习方面之一(精神健康、性教育、食品与安全、身体护理与人身安全、身体活动、运动学、户外活动教育)[6],主要是培养学生基础的运动技能、享受积极的活动体验,并发展规律地参与身体活动的积极态度。而2007年版的课程标准强化突出了“积极身体活动文化”的建设,认为积极的身体活动文化是促进和维持学生长期、自主地进行身体活动的核心所在。学校是儿童青少年学习、生活与成长的重要场所,除了文化课的学习,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个性品质的塑造,社会化过程的完成都是学校责无旁贷的重要使命。新西兰国家课程标准也提出了学生需要具备的5种关键能力,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同样也是对以身体活动为核心的体育课程教育功能的指引和要求。反之,身体活动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品格塑造方面具有其他学科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课程标准5种关键能力的要求是学校发展的顶层设计,而学生身体活动项目的设计必然要遵循其基本原则和要求。同时,身体活动在发展学生积极思考、自我管理、与人相处等能力方面具有天然的属性,有助于对课程标准关键能力要求的“解读”与落实。对于身体活动研究与实践而言,理解和落实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和要求,是促进学生掌握5种关键能力的前提和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学校体育课程能够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身体活动体验,必备的健康教育的知识传授和意识的启发。但是,青少年学生理解和参与身体活动,尤其是对身体活动的态度和意识的形成,不仅限于体育课程的范畴。该指南一方面强调以身体活动为中心的体育课程建设,帮助学生获得积极的运动体验;另一方面也强调“课堂之外的教育(Education Outside the Classroom,EOTC)”,即非结构性课外身体活动形式,有助于促进和支持学生身体和社会能力的发展,培养批判性的思维和行动,确保学生理解身体活动对于个人和社会的作用和意义。因此,指南强调了身体活动文化的建设需要在各个层面给予关注,既包括在学校期间的课内、外活动(高质量的体育课程;午间、课间休息的活动以及课余时间组织化的比赛、游戏活动等),同时又不能忽视学校之外的休闲、娱乐时间的身体活动行为。因此,广义的身体活动往往包含有自发的、非结构性的或者是被计划和组织的活动行为,与具体的体育课程内的活动行为应该加以辨别和区分(见表4.2)。因此,该指南还专门要求,除了体育教师作为本职工作之外,学校其他所有教职员工或者身体活动项目的组织者、参与者,都有必要清晰地理解身体活动与体育课程之间的关系,共同帮助学生的健康成长。
表4.2 身体活动与体育课程异同性对比(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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