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则《独断》作于何时?《独断》云:
从高帝至桓帝三百八十六年,除王莽、刘圣公三百六十六年。从高祖乙未至今壬子岁四百一十年,吕后、王莽不入数。高帝以甲午岁即位,以乙未为元。(www.xing528.com)
其中所言年数,皆有讹误。自高祖元年(前206)至桓帝末年(167)为三百七十三年,不合“三百八十六年”之数;除王莽(自摄政之年算)及更始帝十九年,为三百五十四年,亦不合“三百六十六年”之数;扣除吕后、王莽二十五年,则自高祖元年至汉亡(220)仅四百零一年,而蔡邕已前卒于初平三年(192)。故《独断》此节言年数绝不可信。其中极可注意者,乃在“从高祖乙未至今壬子岁”一语。《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一八子部杂家类《独断》提要云:“壬子为灵帝建宁五年(172)”,其说甚是。同提要又云:“而灵帝世系末行小注乃有二十二年之事,又有献帝之谥,则决非邕之本文,盖后人亦有所窜乱也。”其说亦是。上文所论言年数之误,盖同为后人窜乱所致。正因为《独断》作于灵帝初年,故邕计算汉代年数之第一句乃云“从高帝至桓帝”,而不计入灵帝年数;下文“从高祖乙未至今壬子岁”则为补充说明,“今”显指灵帝时之某年。如上文灵帝世系末行小注“二十二年。立史侯,董卓杀之,立史侯弟陈留王为帝”果为蔡邕之笔,则“从高帝至桓帝”、“从高祖乙未至今壬子岁”之计年数方法将不知所云,无法理解。因为《独断》如作于献帝初平年间,则邕所谓“今”当理解为献帝时之某年(献帝时无壬子年),而计年数亦不应仅至桓帝,当计至灵帝。此外,以蔡邕与董卓之关系,不可能写“立史侯,董卓杀之”之类语句。而且,《独断》历数东汉诸帝庙号,仅至“孝桓曰威宗”而止,不言灵帝之庙号,又屡称灵帝为“今上”。凡此,均可证《四库全书总目》“盖后人亦有所窜乱”之说为确,并可证《独断》不可能作于献帝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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