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王充未作《论衡》,论衡研究第2版成果

王充未作《论衡》,论衡研究第2版成果

时间:2023-11-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太平御览》卷六〇二引《论衡·自纪篇》语既曰《论衡》“定于建初之年”,那么显而易见,元和以后王充未作《论衡》。这说明章帝元和以后至和帝永元年间,王充并没有写作或修订《讲瑞篇》乃至《论衡》。其次,从《自纪篇》的写法中,也可看出元和以后王充未作《论衡》。王充作《自纪篇》,恐怕也有同样的目的。可以认为,《自纪篇》将《论衡》等书放在元和三年徙家避难之前加以介绍,充分表明《论衡》是作于元和以前的。

王充未作《论衡》,论衡研究第2版成果

《太平御览》卷六〇二引《论衡·自纪篇》语既曰《论衡》“定于建初之年”,那么显而易见,元和以后王充未作《论衡》。关于这一点,有三方面的事实可为佐证。首先,《讲瑞篇》末的一段话非常值得注意:

为此论草于永平之初,时来有瑞,其孝明宣惠,众瑞并至。至元和、章和之际,孝章耀德,天下和洽,嘉瑞奇物,同时俱应,凤皇骐,连出重见,盛于五帝之时。此篇已成,故不得载。

这段话显然作于和帝永元年间,有学者据此认为,《讲瑞篇》乃至《论衡》至章帝章和末或和帝永元中方始定稿。如黄《谱》于和帝永元元年(89)王充六十三岁条下系云:“续《讲瑞篇》稿。按:《讲瑞篇》云:‘至元和、章和之际,孝章耀德。’则其续稿,已在章帝殁后,故志于此。”蒋《谱》云:“《论衡·讲瑞篇》虽属草于永平之初,而成篇则在章和、元和之际,此篇在和帝永元中又加修改。”又云:“其中称章帝为‘孝章’,具见此篇之成,在章帝死后,或在章帝死后修改。”黄《谱》和蒋《谱》所说,尚只就《讲瑞篇》而言;钟《谱》则更据此认为《论衡》“边作边改,至章帝末乃完全定稿”。这就牵涉到对《讲瑞篇》这段话该如何理解的问题了。《讲瑞篇》这段话作于和帝永元年间,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其是否向我们表明《讲瑞篇》乃至《论衡》至和帝永元中(或章帝章和末)方始定稿(或又加修改)呢?我觉得完全不能得出这样的结论。我认为《讲瑞篇》的这段话,恰恰证明《讲瑞篇》乃至《论衡》已于建初年间定稿,而不是到章帝章和末或和帝永元初才定稿。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讲瑞篇》这段话的意思,是说章帝元和、章和之际嘉瑞奇物、凤皇骐甚多,但因为《讲瑞篇》乃至《论衡》已经定稿,所以不能载入了(请注意“此篇已成,故不得载”这八个字)。这说明章帝元和以后至和帝永元年间,王充并没有写作或修订《讲瑞篇》乃至《论衡》。因为王充如果在元和以后还在写作或修订《讲瑞篇》乃至《论衡》的话,他为什么不能将元和、章和之际的嘉瑞奇物、凤皇骐载入《讲瑞篇》或《论衡》的其他各篇呢?所谓“不得载”,就是“不能载”;之所以“不能载”,是因为“此篇已成”——这个“成”字,不仅是指《讲瑞篇》的“写成”,而且也是指《讲瑞篇》在《论衡》全书中的“编定”,进而也可以认为是指《论衡》全书的已经“定稿”。(黄《谱》云:“按:《会稽典录》云:‘《论衡》造于永平末,定于建初之年。’故至元和、章和之际,《讲瑞篇》稿已成。”其释《讲瑞篇》末附记“元和、章和之际……此篇已成”之含意,甚为妥帖。)所以,王充只能于永元年间在《讲瑞篇》末添个“附记”,而不能加以“补写”。尽管《论衡》全书中有这种“附记”的只有《讲瑞篇》一处,但是,“此篇已成,故不得载”的态度,应视作是王充晚年对《论衡》全书的态度,是传达《论衡》已完成于元和以前的一个重要信息。此外,在这个“附记”中,王充说的是章帝“元和、章和之际”的嘉瑞奇物、凤皇骐未能载入《讲瑞篇》,却并没有提到同为章帝在位时期的“建初”的嘉瑞奇物、凤皇骐是否载入《讲瑞篇》,显而易见,“建初”的嘉瑞奇物、凤皇骐当然应该是载入《讲瑞篇》的。然而奇怪的是,《讲瑞篇》中却并没有提到建初年间的嘉瑞奇物、凤皇骐,这又是为什么呢?原来,这是因为在《论衡》的其他各篇中,建初年间的嘉瑞奇物、凤皇骐已被载入,所以在《讲瑞篇》的“附记”中,王充就没有再提到建初。这启示我们,《讲瑞篇》的这个“附记”,确实和《论衡》全书有关。既然建初年间的嘉瑞奇物、凤皇骐已在《论衡》其他各篇中作了记载,元和、章和以后的嘉瑞奇物、凤皇骐则“不得载”入(事实上,如下文将要谈到的,《论衡》各篇谈及当代嘉瑞奇物、凤皇骐,都只谈到建初为止),那么,这只能说明《论衡》在建初年间已经定稿了。而且《讲瑞篇》末的这段话,只能看作是王充在和帝永元年间重读《讲瑞篇》乃至《论衡》时所作的“附记”,而不能看作是王充在和帝永元年间对《讲瑞篇》乃至《论衡》所作的“修改”,更不能据此就认为《讲瑞篇》乃至《论衡》至此时方才定稿。因为“附记”毕竟和正文有别,“附记”的作年也绝不等于正文的作年。

其次,从《自纪篇》的写法中,也可看出元和以后王充未作《论衡》。《自纪篇》是一篇《史记·太史公自序》和《汉书·叙传》式的自传文字(翟灏《四书考异》下编《条考》二二《论语·尧曰》按云:“《自纪》一篇,则附传也。”其说甚是)。汉代的文人,有作自传以供史官采用的风气。如《史记》的《司马相如列传》,据说就是用了司马相如的自传写成的。王充作《自纪篇》,恐怕也有同样的目的。后来史家撰《后汉书》,也正是采用《自纪篇》而作成《王充传》的。这种文章的写法,有一定的格式。传主著作的插入,往往按照这些著作的大致作年,而不是胡乱排列的。《自纪篇》可以分成三大部分,从开头到“处卑与尊齐操,位贱与贵比德,斯可矣”为第一部分,王充介绍了自己的家世、游学、仕宦、操行、交游等;从“俗性贪进忽退,收成弃败”到“更禀于元,故能著文”为第二部分,王充介绍了自己三部著作的写作动机与内容特征;从“充以元和三年徙家避难”到最后为第三部分,王充介绍了自己元和三年以后十余年间的生活、思想及最后一部著作《养性》之书的写作。从这三部分的安排来看,王充明确地将《论衡》等书的介绍置于元和三年徙家避难的叙述之前。《自纪篇》的这种安排,不能认为是无意的。可以认为,《自纪篇》将《论衡》等书放在元和三年徙家避难之前加以介绍,充分表明《论衡》是作于元和以前的。(www.xing528.com)

在此有必要加以说明的,是《自纪篇》的作年与《论衡》的作年的关系问题。除了《讲瑞篇》末一段文字之外,《自纪篇》也是使人容易把《论衡》的定稿延至和帝永元年间的一大依据,因为《自纪篇》作于永元年间,是王充的最后一篇文字,又收于《论衡》之末。但是我认为,《论衡》的作年与《自纪篇》的作年是两个应该区别对待的不同性质的问题。《自纪篇》是独立于王充的《讥俗》、《节义》、《政务》、《论衡》、《养性》等书而又附丽于《论衡》的自传,其在《论衡》中的地位,相当于现在的作家自传在作家文集中的地位。只不过古人不像今人这么缜密,明明是全书的附录,却成了全书的一篇。(古人自有这种做法,翟灏《四书考异》下编《条考》二二《论语·尧曰》按云:“《周易·序卦》与《诗》、《书》之序,旧俱列篇第数中,而退居于策尾。今《诗》、《书》序分题于各篇章,传注家所移置耳。周秦两汉书籍,如《庄子·天下篇》、《史记·自序》、《淮南子·要略》、《越绝书·叙外传记》、《潜夫论·叙录》、《盐铁论·大论》、《文心雕龙·序志篇》,皆属斯列。若《汉书》之《叙传》、《华阳国志》之《序志》后语,大序后复有小序也。《论衡》以《对作篇》为序,其后更有《自纪》一篇,则附传也。”)因此,在考证《论衡》的作年时,我们应撇开《自纪篇》的作年,正如在考证《讲瑞篇》的作年时,应撇开《讲瑞篇》末附记的作年一样。不少学者正是因为不加区别地对待《论衡》作年与《自纪篇》作年这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故而才得出了《论衡》定稿于和帝永元年间的结论。

第三,从《自纪篇》所述元和以后王充的生活经历来看,元和以后王充也不可能有作《论衡》之事。《自纪篇》说:“充以元和三年徙家,辟诣杨州部丹阳、九江、庐江。”关于此事,《意林》引《自纪篇》作:“充章和二年徙家避难。”《太平御览》卷六〇二引《自纪篇》作:“以章和二年徙家,避难杨州丹阳。”据《自纪篇》下文谈到的“章和二年,罢州家居”来看,类书引文的“章和二年”显然是“元和三年”之误;但是,类书引文中的“避难”二字,却透露了王充这次徙家的原因(今本《论衡》作“辟诣”,较为含糊,或为《论衡》流传过程中之讹误;黄晖、刘盼遂等据类书引《论衡》文,皆认为“辟”下当有“难”字,其说可从)。据王充自己介绍,他的祖父、父亲和伯父都是“任气”之人,曾多次徙家。他的祖父王汎“恐为怨仇所擒”,“举家担载,就安会稽,留钱唐县”。至其父王诵和伯父王蒙,又以“勇势凌人,末复与豪家丁伯等结怨”,而徙家上虞。王充元和三年的“徙家避难杨州部丹阳、九江、庐江”,盖出于同样原因。《自纪篇》说自己“俗材因其微过,蜚条陷之”,则他的性格脾气,也是容易惹是生非的。《自纪篇》又分别说:“入州为从事”,“后入为治中”。《后汉书》充本传记载稍连贯:“刺史董勤辟为从事,转治中。”其辟为从事、转为治中之具体年月虽不可知,但其罢在章和二年,则其辟、转当在元和三年至章和元年间(黄《谱》和钟《谱》均系“入州为从事”、“辟为从事”于元和三年;黄《谱》、钟《谱》和蒋《谱》均系“后入为治中”、“转治中”于章和元年)。则王充为了避难,带着家属,在元和三年(或至章和元年)这一年(或一年多)时间里,从上虞出发,辗转丹阳、九江、庐江等郡,又到扬州(杨州)刺史部治所历阳。可以想象,在这样的条件下,他是不可能写作任何东西的。他辟为从事、转为治中以后,据《自纪篇》说:“材小任大,职在刺割,笔札之思,历年寝废。”由此可见,在元和三年(或章和元年)至章和二年这两年左右任从事、治中的时期内,王充因为公务繁冗,也是不可能写作任何东西的,以致有“笔札之思,历年寝废”之叹。当然,这两句话,也可理解为从元和三年徙家避难到章和二年罢州家居这两三年间的实录。总之,不管怎么说,王充在这数年间没能写作什么东西,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自纪篇》又说:“章和二年,罢州家居。”《后汉书》充本传说是“自免还家”,可见,王充这次“罢州”乃是出于自请。他为何要求“自免”呢?这恐怕和他的健康状况有关。《后汉书》充本传说他罢州后:“友人同郡谢夷吾上书荐充才学,肃宗特诏公车征,病不行。”[7]王充是一个很想有所作为的人,像“公车征”这样的事,是他一辈子梦寐以求的,因此,他的“病不行”,盖是实情,而绝非推诿。联系这件事来看,则王充的“自免还家”,出于健康原因的可能性是很大的。他自元和三年徙家避难,辗转各地,不久又担任“主财谷簿书”(《宋书·百官志下》)、“主众曹文书”(《通志·职官略六》)的治中职务,这都会给他的健康带来不利的影响。考虑到他是时已六十岁左右了,则更可以相信他的“自免”是出于健康原因。因此,他“自免还家”以后的一段时间内,也不可能写作什么东西。《自纪篇》又说:“年渐七十,时可悬舆。仕路隔绝,志穷无如。事有否然,身有利害。发白齿落,日月逾迈。俦伦弥索,鲜所恃赖。贫无供养,志不娱快。”这盖是他罢州家居以后数年间生活状况的真实写照。身体的衰落,朋友的日稀,家境的窘迫,心情的孤独,这一切都使他的晚景显得非常落寞凄凉。在这生命的黄昏,他的兴趣自然而然地开始转向“养生”问题。于是,经历了两年多的孤独生活之后,他于永元二、三年间(90、91),作了《养性》之书十六篇,即《自纪篇》所说的:“历数冉冉,庚辛域际,虽惧终徂,愚犹沛沛,乃作《养性》之书,凡十六篇。”[8]六十四五岁的王充,已经感到了死亡的阴影,这从“惧终徂”一语可以看出来;但“犹沛沛”,则显示了他与死亡抗争的勇气。《养性》之书乃是他的最后一部著作。写完《养性》之书以后,他就写下了《自纪篇》,对自己一生的生活与著述作了全面的总结。《自纪篇》是王充的绝笔之作,可能写于永元四、五年间(92、93)。此后不久,王充可能即去世了。由此可见,《自纪篇》最后一段文字,乃是王充晚年六十岁至六十五六岁时生活经历的精确详尽的写照,其脉络非常清楚。从中我们看不到王充在元和以后曾写作《论衡》的任何线索或暗示,但却可以知道王充在晚年是没有条件、精力和兴趣再写作《论衡》的。这有力地证明了《论衡》是早在元和以前就已经完成了的。

由以上三方面的佐证可以看出,元和以后王充未作《论衡》,《论衡》只能作于元和以前。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