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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中的即兴性、综合性与视唱练耳之矛盾

时间:2023-11-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奥尔夫教学法所强调的即兴性、综合性对于帮助学生感受音乐、理解音乐、运用音乐均有其独特的优势,更与中国传统音乐的文化属性相匹配。然而九十多年以来中国高等音乐教育学科化、秩序化模式所形成的历史惯性已成为阻碍我们进行有效实践尝试的鸿沟。

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中的即兴性、综合性与视唱练耳之矛盾

《诗大序》曾云:“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由此可以看出,生活中人本能的“唱、奏、舞”并不是很难的,往往是有感而发并表现出一定的水平。因为出于本能的“唱、奏、舞”是符合人的天性的,是人情感抒发的外化。在这样的过程中,学习的主体没有背负因“学不会”“不如别人”而挨训或丢面子的精神包袱,在思想伴随那有韵律的节拍起舞之时情感便得以释放。

这种自然流露的形式还有助于促进参与主体即兴能力的发挥和创造力的萌发。由于这种创造力的萌发和得到激励,所以造就了学生学习各种音乐技巧和能力的最佳状态。教师在这样的教学过程中,必然成为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和参与者,愉悦身心、学习艺术,二者相得益彰。这也正是奥尔夫教学法的重要特点之一。

奥尔夫指出:“学生在学习中必须动脑、动手、动脚,全身心地感受和表现音乐,即音乐感受中的综合性。”教育实践者大都会有这种体验,学生在课堂上一“动”起来,气氛就活跃多了。课堂上,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进行音乐性的“动”,必然沉浸在一种游戏般的欢快之中,他们在不知不觉之中接受了音高、节奏、听辨、协调统一等综合音乐能力的训练。应该指出,这种综合能力的培养是完全符合我国面向全体学生培养全面发展一代新人的号召的,对改变我国高等音乐教育长期以来以技能传授为主的面貌也是大有裨益的。

回顾我国的高等音乐教育,如果从1927年成立的上海国立音乐院算起,至今已经走过了九十多个年头。九十多年的岁月沧桑,我国的高等音乐教育走过了一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之路,为我国音乐教育、音乐表演、音乐创作人才的培养做出了突出的贡献。然而,不可否认的是,这种来自西方工业文明时期的科班化、秩序化教学模式,以其工业化培养、流水线生产的不变形式割裂了音乐文化的综合属性,特别是以“乐”文化著称的中国传统音乐的文化属性。当西方学人问及中国音乐到底在哪里之时,我们只能失语。(www.xing528.com)

视唱练耳课作为高等音乐教育的必修课程,多年来一直采用以“唱、听”为核心、技能学习为手段的教学模式,此种模式对学生音乐基本技能的提高功不可没。但具体到师范教育,特别是对后现代语境下的中国高等师范音乐教育而言,从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转向以文化理解为目标的教育范式已经成为共识。高师视唱练耳课的教学要想紧跟时代步伐,达到从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转向以文化理解为目标的根本性改变,就必须在原有教学观念、教学模式的基础之上有所创新、有所突破,正所谓不破不立。

奥尔夫教学法所强调的即兴性、综合性对于帮助学生感受音乐、理解音乐、运用音乐均有其独特的优势,更与中国传统音乐的文化属性相匹配。然而九十多年以来中国高等音乐教育学科化、秩序化模式所形成的历史惯性已成为阻碍我们进行有效实践尝试的鸿沟。所以,如何在高师视唱练耳教学中打破学科化、秩序化的现状,有机融入奥尔夫音乐教育理念,使学生在掌握基本技能的同时感受音乐、理解音乐、理解文化,而又不违背教学规律,已经构成我们需要解决的第一对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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