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易》的多重文本,船山强调其统一性。虽然他认为卦爻辞与《大象传》不可混同,却特别强调彖与爻之间的一致:“《大象》观全卦之象,示学《易》者之大用;爻乃《彖辞》旁通之情,示占者时位之宜。”[12]这意味着,在对爻辞的诠释上,船山采用了卦辞、《彖传》《小象传》《文言》《系辞传》,而排除了《大象传》。此条例具有丰富的内涵。
在《周易外传》和《周易稗疏》中,船山已然有这种观点。《外传》在剥卦特别解释了卦辞“不利有攸往”与六五“宫人宠”、上九“君子得舆”的不一致。船山认为,这种不一致只是表面上的:“《彖》之‘不利有攸往’者,正利其止。而五、上之承宠以得舆也,惟不往之得利。卦与爻,其旨一矣。”[13]
朱伯崑先生以为,船山此说目的是“企图解决一卦之中卦辞和爻辞不一致的现象”[14]。此说固然是。前儒遇到卦辞与爻辞相反的情况,常归结为文王与周公作者的不同。如《大全》引胡一桂解小畜“密云不雨”与“既雨”之别曰:“尝观卦爻辞多不同。今小畜诸爻各自取义,无复‘密云西郊’意,亦可见爻辞周公作,故不同也。”[15]船山则反对此种说法,与秉持“彖爻一致”相应,他认为文王与周公是一致的:
彖自其已然而言,则为君令臣共而朝廷治之象。周公绎思其理,以臣之事君、子之事父一也,而臣虽柔顺,当其过亢,且有匡正革命之道;唯子之事父,先意承志,下气怡声,有隐无犯,而不伤于柔,故爻辞取义于父子焉。文王当纣之世,顺以奉上,而冀纣之改过以图治;周公承文王之后,道无可加,而唯继志述事,以顺承世德。故各即其体验于己者,示君臣父子之道。[16](蛊初六)
但解决这种不一致仅仅是目的之一。笔者认为,为诠释设定边界,反对诠释的随意性,乃此说更主要的目的:(www.xing528.com)
有如曰:“《易》者意也。意者,乘人心之偶动,而无定则者也。”无定则以求吉凶之故,抑将索之位与应而止。比之初亦坤之初矣,履之五亦乾之五矣。位齐应均,而情殊道异,则位岂有定,而应岂有准哉?……彖静而爻动,动者动于所静,静者固存也。仅乘其感,以据所处之位而为得失,感之者无本,据之者滞,将任天下之意知,诡天则以为善败,恶能原始要终,以为通变之质乎?是君子以人合天,而不强天以从人,则奈何舍所效之材,以惟意是徇耶?[17]
如果不考虑卦或彖这个基础性的规定,仅仅着眼于爻,便只能从位和应的方面去解释爻的意义。这样便不能把不同卦的爻区别开。如比卦和坤卦的初六,皆是以阴爻居阴位,与六四相敌,这样看根本没有区别;但爻辞一为“有孚盈缶”,一为“履霜坚冰至”。这是因为其彖或卦象整体所奠定的基本情境不同。没有彖的规定性,便会导致诠释的随意性。尤其是对于占卜时的爻辞解释而言,便有“《易》者意也。意者,乘人心之偶动,而无定则者也”这样的说法。这种随意性进一步导致了根据自己的意思来使用《周易》,从而放弃了《易》的道德原则。船山又曰:
说《易》者于爻言爻而不恤其彖,于彖言彖而不顾其爻,谓之曰未达也,奚辞?……释经者得句而忘其章,得章而忘其篇,古今之通病也。近世姚江之徒拈单辞词组以申其妄,皆此术尔,亦释氏离钩得鱼之淫辞,而君子奚取焉?[18]
履卦与归妹皆言“眇能视,跛能履”,有何不同?如果不考虑两卦“彖”的不同,此问题显然无法解决。因此,一爻在六爻所组成的整体卦象之中,一条爻辞也要被放在六条爻辞及综述他们的卦辞之中加以审视。不顾原则、脱离情境,从经典文本中抓出一个词汇或句子便加以引申的诠释必然是恣意发挥、妄加攀附。其发展下去的后果只能是学风的怠惰,以及士人的废书不观、游谈无根,最终导致经学的衰落。船山的看法,对当今经学的发展有着重要的针砭和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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